買房女朋友說只寫她的名字,不然不同意,合理麼

時間 2021-06-01 13:31:08

1樓:小啊蔥

這就像是做一家公司,如果是個人獨資,那壓根沒你啥事兒!

如果是合夥制,你出資了肯定得佔股。

如果你沒有付首付,但是你付房貸了,這個也要寫上的。

如果你任性,請忽略上面的。

感情方面來講,寫了又怎樣,不寫又怎樣。

2樓:勤y

也沒什麼啊,只要你儲存好買房的各種票據,證明房子是你出錢買的,還房貸也是你的錢就可以了,到時日後有什麼變故,哪怕是離婚,只要拿得出證據證明房子是由你父母出首付你出房貸,女方也沾不了什麼便宜

3樓:藍色

不存在合理不合理的問題,你們可以拿了結婚證,房產證寫她名字, 作為婚後財產這個沒什麼區別

如果非要婚前寫她名字,這個她的動機就不純了! 還有一招就是錢從你父母賬上劃到你這邊,比如房價100萬,那麼你父母出99萬,她出一萬。這樣寫上她的名字,就算分手了,也可以根據出資份額索回財產!

4樓:怕是個孩子吧

這個問題,我乙個閨蜜就是這樣的,他們沒結婚之前,男方貸款買房,貸款是她物件還的,就寫了我閨蜜的名字,不是我閨蜜要求的,是她物件自己決定的,就寫我閨蜜乙個人的名字,一直到現在,他們只是辦了婚禮,還沒領證。不是故意不領證,是上次去領證她物件身份證跟戶口本名字不一樣,又回老家去辦,耗時間,現在在重新挑日子。兩個人的日子過得挺好的。

這件事情要看你們自己,如果你們結婚了,一切好說,就算以後離婚,這個房子都是你們共有財產。萬一走不到結婚那步,房子產權人是你女朋友,雖然你可以舉證房子所有錢都跟她無關,但是處理起來還是麻煩。建議婚前還是不要只寫對方名字,要不就去領證了再買房,要不就換物件吧。

雖然我閨蜜是這樣,但是我是不太贊同的,還是看你們自己。

最壞的結果就是,你買房了,只寫了你女朋友的名字,你們分手了,財產分割就要打官司。

5樓:晨軒

理性地說不建議這樣,但是新婚姻法規定了誰出資房屋就是誰的,跟名字關係不大,但是如果有矛盾的話也容易起麻紗。但婚姻畢竟是感情的融合,感情足夠好是真愛的情況下,寫就寫吧,你愛她就傾其所有的付出,但是這種純粹的感情越來越少了。

6樓:峻苠

你女朋友自己全款買的就合理,我是個女的,提這種要求的要麼對你們的未來不信任,要麼對自己不自信,有本事的女人都自己買車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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