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入住男方家(男方家人希望女方入住),在當地社會看來是合乎禮節的嗎?

時間 2021-06-01 09:09:59

1樓:秀娜n.n

娜娜很愛看愛情保衛戰,雖然有些假,但喜歡塗磊那一針見血的演說風格。

娜娜想說一點,就是關於矜持,矜持我相信是無分地域的,況且對於矜持這個話題塗磊的見解太到位了。

過早的進入男方家,很容易會導致被認為不自重,一句「都住家裡了愛結不結」,你怎麼辦

上桿子不是買賣,你有那麼想嫁麼?這樣做不怕貶低自己的身價?

保持矜持,增長自己價值,自重,尊重自己的學歷,工作,家庭,別人才會尊重你。

不要把一切看得那麼當然,例如房產證加上自己名字,這需要自重。

無論在不在香港,請女孩子都讓自己保持高貴,挺起自己的腰桿,精赤,自重,珍重。

2樓:

有能力的一般來說都會想過二人世界吧?君不見很多人沒樓就不考慮結婚。

禮節什麼的和這個無關,居住成本擺在那,住一起每個月最少能省上萬。

3樓:

如果婚前入住男方家的意思是與男方家人同住,不是不符合禮節(反正香港幹什麼只要不要影響別人,鬼也不理你),但一般來說是錢包緊縮、階層較草根的家庭才做的事情。通常教育程度較好又有點能力的,頂多是婚前一段時間搬出來兩口子同住準備婚禮,要不然等到結婚了女方才正式搬進去,急什麼呢。小人之心問一句,是不是覺得男方他們希望用同住來綁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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