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任何協議制約,律所不讓律師轉所,行的通麼?

時間 2021-05-07 02:20:46

1樓:

律師不同於其他勞動者,跳槽轉所必須要原所蓋章同意,如果和律所談崩,鬧到不愉快,律協協商無用,仲裁雖然會裁定違約金無效,但是也不會幫你拿到三清證明,律所可以一直拖著你,轉不了所,苦的是律師自己,我們就靠這張證吃飯,拖的時間長了只有律師自己受損害,所以不要硬碰硬,我們是弱勢的一方。

2樓:向向律師

本就是律師勞動法中清晰規定離職僅需提前三十天告知即可。此外,服務期協議是指提高技能的培訓,而非日常普通或崗前培訓。如果提前因法定原因解約可主張違約金。

更何況你連協議都沒簽過,就更沒約束了。

一般律所都有這種潛規則,一則約束年輕律師,二則料定律師自己也不會因此事真走法律程式。

3樓:木木子

建議看看勞動法,雖然「三清」會卡,但是個人接觸到的很多規範所還是遵守勞動法規定的,不會要求承擔違約金的。「三清」可以請律協或司法局協調一下,不行就只能走仲裁訴訟程式

4樓:鐵頭貓

轉出所以工作沒有交接完畢為由不在轉所檔案上蓋章,你一樣不能轉出,建議不要只看約定不講現實,現實是即使沒有協議,轉出所也有很多辦法限制你轉出甚至執業,而你只能通過律協或者司法局解決問題,時間很長問題不一定能解決,現在你還堅持你的看法麼?

為什麼律師或律所不打廣告,不搞宣傳?

奶爸高 我個人覺得是這樣的 早先版本的 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範 有這樣的規定,禁止律師利用新聞媒介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 招攬業務 排斥同行 但這僅僅限制了律師個體,其實律所還是可以做廣告的。而修訂後的 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範 取消了這樣的規範,重新作出了修訂 第四十三條律師 律師事務所可以通過...

有沒有在律所實習時候遇到的奇葩經歷?

汪lawyer 我在廣東某律所實習時,遇到一位非常有 套路 的主任。一天週末。早上八點左右,律所工作群裡彈出一條訊息 昨天律所中間卡座是誰最後乙個走的啊?丟了一件非常重要的東西,被我撿到了,有沒有人來認領?律所主任幾乎是一字一頓地說完這句話,好似刻意強調丟失的東西貴重無比。起初沒人回應,不一會兒,黃...

雙方口頭協議,交了定金,但沒有任何的收據和合同,這種情況可以要求退還定金嗎?

保險師爺 我也不知道樓主這個定金有沒有表達準確,因為還有乙個詞也叫訂金,下面我會具體給你分析 定金是乙個規範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願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定金指為保證合同的履行,消費者預先向家具銷售者 賣方 交納一定數額的錢款。合同上是 定金 的,依據 合同法 相關規定,一方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