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在律所實習時候遇到的奇葩經歷?

時間 2021-05-31 03:52:31

1樓:汪lawyer

我在廣東某律所實習時,遇到一位非常有「套路」的主任。

一天週末。

早上八點左右,律所工作群裡彈出一條訊息:「昨天律所中間卡座是誰最後乙個走的啊?丟了一件非常重要的東西,被我撿到了,有沒有人來認領?」

律所主任幾乎是一字一頓地說完這句話,好似刻意強調丟失的東西貴重無比。

起初沒人回應, 不一會兒,黃律師第乙個出來發言:「什麼東西啊,很好奇!」

接著斷斷續續有人出來。

江律師:「我昨天沒來過律所,應該不是我的。」

方律師:「我昨天在辦公室,沒去卡座那,也不是我的。」

李律師:「應該看誰丟沒丟東西,而不是誰有沒有去卡座。」

楊律師:「沒去卡座就不會丟在那呀,排除法。」

周律師:「我猜應該不是手機,或許是什麼檔案這類的吧。」

黎律師:「該不會是證據原件吧!去年我就弄丟過一次,嚇死了!」

萬律師:「難道是律師執業證?」

黃律師又回道:「估計主任知道是誰的,他是想那人自己去認領吧!」

大家你一言我一語的,群裡炸開了鍋,好不熱鬧。

這時主任又發話了:「昨天是誰最後走的?我要獎勵一下加班最晚的人。@全體成員。」

吳律師搶話道:「應該是我吧,昨天8點多才走。」

許律師說:「誰說的,我昨天9點多還去了一趟律所呢!。」

趙律師說:「都別爭,我才是最後乙個走的,昨天會見乙個當事人到11點多。我走的時候乙個人都沒有了。」

約麼過了三分鐘,主任發出長長一段文字:看來,還是獎勵的效果立竿見影。現在我可以告訴大家什麼東西丟了,這個東西就叫作「責任」,昨晚卡座區兩台空調開了乙個晚上都沒有人關,既然有人承認了,那好,我就獎勵你承包律所下個星期所有的衛生打掃@趙律師。

群突然間安靜下來,詭異得可怕。

2樓:

沒考上證的年輕女孩抱著合夥人的大腿,初步實現了財務自由,靠著各種手段打壓比她優秀的人,團隊陸續走了七八個人,現在又開始掛著律師名頭招人了........大家找工作要擦亮眼睛........

3樓:Arthur Livermor

某大所分所,團隊領導夫妻,奇葩,流動性極高。年底結算提成扣了我百分之六十,我作為乙個律師竟然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無奈離開去了企業。沒有案源活在食物鏈的底端,任人魚肉

4樓:

沒有但是,有兩次找工作經歷印象蠻深的。

一次是差點就去了一家叫我去醫院拉交通事故案源的律所。因為他要我馬上上班,而我還要準備駕照科三,還要10天左右,幸運地避過了。

還有一次,那個律師說自己開始轉型做網際網路金融法律服務,要我去他的顧問單位坐班。顧問單位就是那種財富公司。回家問我爸,我爸本能地覺得不好,就不讓我去。

現在看來,我爸真明智,不然現在說不定要進去了。

不算奇葩律所,應該是坑爹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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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有沒有在醫院實習的時候因為笨太內向上手慢而被帶教老師嫌棄,最後帶教老師不想帶了而被換老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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