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外出救人什麼法律可以保護醫生,勝訴率多大呢,必須救人嗎?

時間 2021-05-06 07:33:47

1樓:叔本華

外出為什麼要救人呢?醫生執業有限定地點的,一般就是工作的醫院。外出救人是情操、是醫生的使命感,但是違背相關規定。好像沒有法律可以保護醫生的。

在藍鯨法官痛擊後的今天社會,哪怕在醫院裡醫生都會被醫鬧反咬一口,你說在外這形勢有多險惡?反正我是建議醫生要先學會自保,7年以上的醫科學習和規培的心血不能因為一時的熱血而前功盡棄。要怪只能怪大藍鯨的司氵去體系,和社會。

2樓:老藥師

誒~這是個很尷尬的問題。

你只有取得相關職業資格,且在醫院範圍內才會受到法律保護。除非收到上級特殊命令,比如支邊啊戰地啊什麼的。

但是啊,2014—2023年曾經有醫生在火車上為人接生後,被家屬一紙訴狀告上法庭,被判非法行醫並且賠償。

雖然後續有說這條訊息是謠傳的。

但是,在沒有特殊命令的前提下,沒有在指定範圍內行醫是違法行為,這個是真的!

很搞笑是不是?

醫生行醫是違法的,僅僅是因為離開了醫院。

但事實就是這樣。

再舉個栗子。

可見,即使是你覺得緊急搶救,患者及患者家屬一方也未必會感激你,很可能反手就是乙個舉報,讓你吃不了兜著走。

曾經有患者在出院之際拉著我的手千恩萬謝,然後在我換上便裝坐電梯時又換了一副嘴臉,惡狠狠的跟身邊人說「這幫黑心的大夫都得被雷劈死。」後續聽同事提及這件事的始末,無非是出院結賬時發現費用比想象得高。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老祖宗的話,不無道理。

偏題了。

之前看過乙個答主的回覆:在面對生老病死,我沒那麼偉大;面對英勇就義,我選擇明哲保身。你們這些道德婊噴我,自私自利也好,枉為仁醫也好,我都選擇明哲保身。

在成為醫生的同時,我同樣是個人,是父親,是丈夫,是兒子,我是家裡的頂梁柱。我為什麼要為了所謂「大義」去犧牲呢?我的犧牲又能換來什麼呢?

很冷漠但是很中肯,首先我們是人,其次我們才是醫。

我們只會治病救人,不會救鬼。

3樓:非主流醫學從業者

你這個外出這個詞用的不恰當,工作時間外出救人尤其是有能力有信心外出救人的醫生絕對應該對醫院裡更多需要救治的人負責,至於突發意外情況,我們國家有個一套不算嚴謹但是絕對夠用的處理規範,!要是真碰到那百分之十的少數人群了我們國家也有相應的法律保護我們的

4樓:誕於冬名溫暖

我內心覺得醫務人員先儲存實力,做好本分工作。儲存有生力量,畢竟醫護人員數量銳減或者資本大規模的來辦醫院,我這綿薄的家底別說大病傷不起,稍微大點病都能瞬間見底。啥?

要是我自己遇見突發事件,只能看運氣了畢竟25以後,我的想法從我是天選之人到不過是芸芸眾生一分子而已

5樓:無名醫師

如果有法律的話,早就寫進醫事法了。

然而並沒有。

好人法什麼的,中國不適用的。

具體怎麼判決,全看法官心情。

至於法官什麼心情?據說身在公門好修行。

好人好事值得宣傳,畢竟不用花錢。

但你說讓大家沒負擔地去做好人好事?

那還是洗洗睡吧。

畢竟中國早就不遵儒術了,也就是做好事要給獎勵這種。以上。

6樓:夜雪流光

為了方便管理,我們的法律不支援做好事,做了好事碰到乙個壞人你只能自認倒霉。所以,學會自保,別人的事少摻和是大家的乙個現實選擇,無關良知,只關乎生存。

7樓:付治心

說的不好聽一點,救過來了皆大歡喜,沒救過來的話萬一家屬倒打一耙,你就攤上事了,沒有法律保護你,只有依靠人與人之間的理解。大家都希望傳播正能量,但保護好自己更重要,救不救完全取決你自己

既然醫生都是救人,那麼在相同情況下是否可以選擇救對社會貢獻大的 麻煩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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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亞陶子 不做醫生,其實還有很多行業可以進入,比如科研,比如醫藥領域的研發和銷售,保險行業的核保和銷售 培訓,還有健康相關產業。我的轉行經歷供參考 明亞陶子 保險經紀人大起底 吳三郎 轉行需趁早,轉行需趁早,轉行需趁早。重要的事說三遍,醫療行業呆久了,想轉行就比較困難了。至於轉那行,大抵三類 1 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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