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真的是不要臉麼?

時間 2021-05-31 16:57:51

1樓:丫咪

凡事都有兩面性,婚前同居也是一樣

優點:1.同居真的能讓你迅速的知道這個人能不能結婚,人品都是往後靠的,不一樣的生活習慣就足夠讓很多人分道揚鑣(不要覺得我危言聳聽,生活習慣如果差別大,很可能是天天吵架,比起結婚後發現日子雞飛狗跳,婚前損失小)。

2.乙個人漂泊在外誰不想有個家,誰不想深夜回家還能給自己留著燈。很多婚前同居的年輕人都是獨自在外打拼的,乙個人很辛苦,兩個人會覺得幸福很多。

沒體驗過的就不要槓,乙個人有多寂寞,你試試就知道了。。

缺點:1.時間長了感情就淡了然後就分開了。很多人在這裡覺得女生浪費了自己的大好青春,但是同理,男生也花了時間所以誰也沒佔誰便宜

2,確實有拖著不結婚的,你真當那些女孩心裡不清楚?只不過是覺得能打動男生,後面修成正果,這種人就是裝睡的你叫不醒,不同居也照樣浪費大把時光。

3,周圍的閒言碎語。

不要臉就屬於這個3,但是究竟要不要臉取決於你自己看,只要問心無愧,不後悔就不存在不要臉,就是一段人生的經歷,你心裡坦然接受就一切正常,你過不去那你就會覺得自己不要臉

2樓:陪伴

不是要不要臉或者丟人的問題,是能不能有結果的問題,我是個傳統的人,對我來說同居這種問題不算是問題,因為我不會允許有婚前同居這件事,如果想著結婚的話兩年之內就會有明確的打算的,不會一直一直拖

3樓:青峰

其實我挺不懂同居為什麼不對,兩個人喜歡住一起怎麼了就,又不影響誰,就天天不自重不自重的。大家都過自己的日子有什麼不好的。不懂為什麼都要站出來抨擊同居。

4樓:

我媽也說過類似的話,甚至更過分。因為我認為婚前同居(包括婚前性行為)這個事其實沒啥,都屬於個人自由。何況我個人本來對婚姻就是很悲觀的態度。

然後我媽罵我,「不結婚還住一起,是當人通房還是性奴!」

但我的觀點還是,不要輕易就同居,還是要思考好。

我周圍的女生吧,都有過婚前同居。

A以前沒有同居過,認識物件大半年之後同居,一年後結婚。北大的。

B以前同居過,不過時間比較短。跟物件在一起就同居了。兩年多物件博士畢業後結婚。北大的,還是當年的狀元哦。

C以前不了解,跟物件在一起不到乙個月同居,三年後分手。後來又談了兩個物件,都分手了。分手後男方回頭找過她,但她都不想復合。復旦的。

D以前沒同居過,跟物件在一起小半年同居,三年後訂婚,再過了一年半結婚。浙大的。

E同居過兩次以上,長的兩三年,短的一兩年吧。一分手就有人追她。轟轟烈烈分手之後,跟現在的物件同居。三年後結婚就在上個月。某不知名重本。

F以前同居過,在一起乙個月跟物件同居。四年半了,物件想求婚被她攔住。因為她想專注學術。某知名重本。

G同居過兩三次,上一次在一起三年,訂婚了她提分手。跟現任在一起就同居,一年半。某知名重本。

我數了數,周圍朋友裡不管已婚還是未婚,脫單還是單身,沒有同居過的只有我。某知名重本。

然後呢,我單身快四年了,因為我本身就是不婚主義者,覺得乙個人也挺好。

我只是想說,乙個女生只要足夠優秀,沒有誰會在意你同沒同居過。因為她們到的那個層次,擇偶範圍裡的人跟那些覺得同居過的女生就掉價的人根本不在乙個圈子。

顏值20+情商20+學識20+家境20+三觀20,哎呀,這都已經100分了。那再同居過-10,也還有90呢。

5樓:

妹紙你問題提錯了。

你的情況確實是同居,但是不是【婚前】哦。

但是你的情況,顯然是不滿足以上條件的。so……同居都同居過了,和你母親想法類似的人,這個社會上可不算少數,與其提問題向眾多網友求認同,還不如讓自己有乙個強大的心臟,畢竟這事兒你幹都幹了,別人的嘴你又堵不住。

6樓:

在我的世界觀裡面,任何東西當你得到了它也就隨之失去了它的新鮮感,刺激感,物件也是一樣,所以在和我結婚之前和我發生關係的女人我都可能會喪失興趣,不會和她們結婚。

7樓:

大家可能不太會這麼覺得,但是老一輩很難接受。就像我媽說同居是道德敗壞,我真是有點無語

但是這是自己的媽媽怎麼辦呢,我還跟她說了很多同居有利的方面,很多年輕人都會這樣,比如我的好朋友a(女)和朋友b(男),然後我媽很嚴厲地說那也不行,你們這些小孩怎麼能這樣,我不管別人,你必須不能。然後她還讓我做了保證。幸好我沒有談戀愛,不然我媽真的懷疑我會幹這事。

其實在這種家庭環境下長大,我也不是太能接受同居,可能是因為覺得不確定的時候對女生不利的方面更多點,但覺得可以接受訂婚後會同居。這個各人有各人的考量,現代社會還是比較包容的,題主不用太擔心了。

8樓:

當你還在為這些所謂臉面的事情傷神時,你的生活真的讓人感到很無奈。成年人不要談什麼臉面的事,成年人的世界只有責任,你所有的選擇所產生的結果都要自己學會承擔,無論是好的或是壞的結果。這也是我一直強調的觀點,誰擔責,誰主動

誰為這些決定負責任,誰就應該掌握主動選擇權。既然26歲,那麼這個事情可能出現的結果你都應該有所預料和考慮。最後乙個觀點是,這個世界本沒有什麼對與錯之分,你自己能承擔得起責任,所有的事情都是對的。

你逃脫責任,那事情就是錯的。

9樓:

婚前同居是不是不要臉,我覺得題主的關注點還是在性方面。作為女生,確定對方是個靠譜的人,有一定能力的人。然後保護好自己,別得病,別懷孕。

作為男生,那個女孩子你不想娶就真的別跟人同居,其次,多承擔一些,家務,支出,要是因為她幹了太多家務變成老媽子你再嫌棄就太不是東西了。還有,對人家女孩子負責,注意安全。去給人家創造乙個好點得歸屬,畢竟人家女孩子願意跟你同居不是為了分道揚鑣的

10樓:

在我看來,談戀愛的人分兩種。

一種,玩得起的,那種想同居就同居唄,彼此都快樂,同居也更能摸清楚對方的生活習慣和為人處世。合適就進一步,不合適退一步,沒什麼大不了。

另一種,玩不起的,指那種家裡負擔或心裡負擔較大的人,玩不起的人同居需謹慎。男生不需要承擔婚姻的責任就可以擁有幸福和快樂。而女生就不一樣了,別說什麼不在意世俗的眼光,除非你有權或有勢或有財,不然你就是俗人,如何不在意世俗眼光。

我沒有同居過,拿我身邊乙個妹子做例子。妹子和現任同居了,只為了省房租。交往兩年多,她現任從來沒有說過要娶她,她主動問起來現任就說還沒有錢結不了婚什麼的。

她現任收入過萬,房租卻還是AA,這裡不是說同居一定要男生給房租,但他們連買菜錢、水電費都AA的,真的就很搞笑了。其次,好多次吵架,妹子會被現任晚上趕出去,或者在街上直接扔下妹子就走了,接下來冷戰!!!......好多情況就不細說了,但凡有些矛盾就是冷戰,我們曾經勸著妹子要多溝通,哪怕吵起來也要解決問題,冷戰不能解決問題。

是的,都被妹子當成了耳邊風!!!!!

後面我們勸分,妹子莫名說幸生活和諧!!!(妹子和前任分手原因是覺得沒有激情)

罷了,慢慢的,妹子的吐槽我們也就當聽聽戲了。

在我看來,妹子的同居,真的就是不要臉。

11樓:乙隻開心的貓咪

支援婚前同居,並且非常有必要。

可以更好的了解對方,比如:性格,生活習慣,性。是模擬婚姻生活,看看兩個人在一起是否真的合適。

講乙個舍友的故事。年齡29,未談過戀愛,在父母親戚的威逼利誘下,相親,認識不到兩個月,火速結婚,懷疑,生子,孩子8個月的時候開始訴訟離婚。至今,乙個人,每個月給孩子撫養費。

她說離婚後,父母都覺得她給自己丟臉了。她現在的目標是攢錢,養老,如果以後幸運找個老伴。

12樓:岱的貓

其實我覺得,兩個人的感情穩定又長久,關係好到身邊的人都認為結婚的可能性很大的時候,同居就一點都不奇怪了誒。

這時候那些保守的人(除了那些嫉妒的槓精)真的會說不要臉嘛0.0

13樓:鹽選推薦

婚前同居我們應當說大概是有兩種情況:

一種他是試婚的性質,另外有一種就是生活方式,他就是選擇這樣的生活方式了。

關於這個其實一直是有爭議的,而多數人都是挺贊成的。我看到有一種說法,就是說如果你要是去買乙個大件的消費品,就是那種什麼電視,你是不是都得先試一試?

多數作為試婚的這種模式他最終還是要結婚的,我們現在有統計看到,80 後的婚前同居的比例比較高達六成,我覺得這個就是還沒有領結婚證,但是倆人關係已經算確定了,然後就先同居一段,所以我認為他是一種試婚的性質。

那麼婚姻這個東西,就是兩個人合適不合適,在性上頭合適不合適,或者說情感上頭願意不願意真正的最終要在一起,最終決定能夠走到婚姻。

那這個東西你怎麼能夠那麼不謹慎呢?就完全不試一試。就像你買乙個非常貴重的東西,連試都不試,直接就把他買回家,這個東西不是同樣的道理嗎?

所以從這個比例來看,這麼多人,等於 60% 的人都再這樣做,那就證明大家都是挺認同這個道理的。又有點像是什麼呢?比如說你找了乙個工作,人家給你乙個試用期,就是他並沒有說正式跟你簽合同,說我就要你了,但是他會給你三個月的試用期,看你能不能夠適應這個工作,能不能勝任這個工作。

然後在各方面考驗之後你都通過了,然後覺得確實你是適合的,人家才最後跟你籤這個勞動合同。

婚姻它實際上也是乙個契約,這倆人要長期把親密關係固定下來了。

那在這個之前是不是也要有乙個試用期?他這個試用期可不是你像你找工作的時候人家考你,這個是互相考核,男方和女方配偶雙方都會要看看我跟他在性上頭和諧不和諧,在感情上頭和諧不和諧,在我們的價值關上和諧不和諧。

好比說有乙個人生活特別大手大腳,然後另外有乙個特別的節儉,那你們在所有的這個東西是買還是不買,是買這個還是買那個都會發生衝突,那麼在你同居的期間你就可以考驗一下了,檢驗一下,大家互相了解一下他到底是什麼樣。再比如說有乙個人特別愛乾淨,另外有乙個人是髒兮兮的。

那這種東西如果你馬上就戀愛了,就結婚了,這個你也不能夠知道。所以婚前同居確實是有一種試驗的性質,就是我們看看這的兩個人到底合得來合不來,能不能訂立我們的長期契約,我們的婚約。這個我想好多人都明白這個道理。

我覺得婚前同居之所以能夠盛行,60% 可以叫盛行了吧。

14樓:江十一郎

婚前同居確實是不光彩的事,但也有一定的合理性。關鍵是你能否確定你以後會和對方結婚。如果最後結婚了,你冒著這麼不光彩的事,最後迎來了幸福的結局當然沒什麼了。

但最後兩個沒有走到一起,那就不僅僅是不要臉的問題了

不要臉是怎樣一種體驗?

Ulsce 謝文學巨匠邀 明明屁都不懂,還是不要臉的報了arthis eurohis lit french japanese的考試 王年唐 二狗那年烽火城裡,勾槍劍戟,血雨腥風,城外是一襲紅海,整齊的拿著或長或短劍,紅的是劍,紅的是身上的殘甲,紅的更多的眼。城裡烽火聯營,殘存的幾隻田園犬護著城主府幾...

十六七歲談戀愛真的算是不要臉嗎?

不是不要臉,那個年紀有屬於我們的衝動和愛情,但沒有幾個能走到最後的,一起相伴長大很大,可是也很難,一旦分手,那時候的我們會做出後悔一生的事情。也很耽誤學習,不管我們這些過來人說多少遍,你們總要自己去嘗試,嚐到苦頭了,後悔也沒用。那年我15閨蜜16。現在我24歲閨蜜還是16歲。談戀愛分手也別傷害自己 ...

你遇到過最不要臉的人是怎樣的

座標北方某直轄市。初中班上有乙個巨不要臉的乙個東西 說它東西都侮辱東西 普通賊不標準,一看就是花RMB進來的,父母據說做海鮮生意說大不大說小不小,辦上學的錢還是花的起。這東西只要看見別人多帶什麼東西 主要是紙筆這些文具 就馬上搶走一批,別人有嘛好玩的肯定摸一下。然後沒人買的飲料肯定搶來喝,零食肯定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