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高鐵「見義勇為」教訓霸座男,被判拘役4月賠償6萬,而公交車上飛踹妨礙司機的乘客卻得到讚揚?

時間 2021-05-31 14:20:45

1樓:

乙個是道德上的見義勇為。主觀上是好人好事,但客觀上侵害到他人,自然受到法律的制裁。

乙個是法律上的見義勇為。雖然有些人心裡覺得用踹會不會有點重了,有點不太道德,但客觀上拯救了一車人的安全,侵害個人的前提是保護了集體的安全,自然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2樓:

少不看水滸: 打人的自稱水滸看多了道德無法凌駕法律之上: 霸座的一方是不道德, 打人的一方卻犯法了

立法/執法已經嚴重滯後: 佔據道德的一方開始尋求暴力解決問題

要懂法: 只有在使用對等的暴力手段才能換取自己/公共對等或者更大的利益的情況下使用暴力制止對方才會獲得法律支援

3樓:禁與千尋

這個所謂見義勇為者並沒有教訓霸座男的權利。因為霸座男並沒有威脅到其它群眾的生命財產健康。而飛踹乘客則是再整車乘客的生命受到威脅包括自己的時候進行的緊急行為,二者完全不同。

前者是不尊守規範的行為,妨礙的只是原本的乘客本人而已,而後者是危害行為,是很嚴重的行為,性質完全不一樣。

如果因為不遵守規範就可以教訓,那現實裡這種事情多了去了,看見別人插隊,上去教訓一頓,看見別人罵人上去教訓一頓。

這和很多人打架就說因為別人什麼什麼才動手,就因為什麼什麼了就可以動手?那還要法律幹啥。

或者最簡單的說,至今沒有發生一起因為霸座而產生的高鐵車禍,以後也可以預見不會。

而因為乘客妨礙司機出事則是比比皆是,前不久墜河事件,也才不久。

4樓:云云雲小雲

壞人和惡勢力打人法官看不見的,要是守法百姓敢正當防衛(反抗)立即有法律的大寶劍來鎮壓你。此回覆不單指列車上這件事,所以不算很貼切。

5樓:美琴大小姐的硬幣

太好了,以後咱們沒事幹,霸霸座,有人打還能平白拿錢,真是不錯!6w 可以好好浪!手動狗頭,防止老實人打人肯定不是正當防衛,我覺得對於打人者處罰過種,霸座者處罰輕。

這樣影響不好,以後霸座的更開心了

6樓:

很多人沒有意識到禁止私刑的重要意義。

私刑為什麼不能被允許?因為私刑沒有經過審判,甚至沒有經過調查。如若私刑氾濫,必然人人自危。

劉先生打李先生這件事,的確李先生行為惡劣。

但是,假如褒獎劉先生。

會不會出現王先生因為吃泡麵被打?陳女士因為穿高跟鞋發出響聲被打?

你覺得這些你也能接受?那再往下,你小孩無故被打,打完了別人給你小孩潑髒水說他熊,你又怎麼想?

所以必須禁止私刑,劉先生這種就要禁止。

7樓:M3小蘑菇

法律重傷情,輕動機,因為傷情比較容易鑑定,而動機很難,所以有經驗的無賴會各種挑釁,但就是「不開第一槍」,你要是忍不住先動手了,那麼法律直接判你輸。不過被打(非致命攻擊)後還手導致互毆的也會各打五十大板,還手的一樣會被追究責任

而飛踹乘客的事件裡,乘客已經在搶奪方向盤了,這是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而且應該沒怎麼受傷

所以我們良民要為國家著想,不要拿難以取證的動機說事,遇到無賴挑釁就該忍氣吞聲,減輕警察和法官工作量才對

8樓:「已登出」

主要還是立法問題吧

維護成本高,犯法成本低

按法規行事,沒人幫;衝動打人, 自己犯法。

另外:這件事如果法律有嚴格要求,有侵犯公共資源的人, 乘務員有權強制執行拘禁,那就和他人無關了,但布偏偏無法可執行,且執行軟弱。你說他不道德,人家就不道德又怎麼了?

你又不敢拘人家,反正一等坐人家坐了。

長此以往,人人如此。

9樓:道二

霸座本身對他人造成的實際損害很小,法律講究罪刑相符,輕罪怎麼重罰?

同樣的道理,你揪出去霸座的人,對方沒有因此受傷和發病,法律也不管你。

那麼什麼樣的情況下法律管?就是對他人造成傷害,這個事情是打人造成對方輕傷,所以才要賠錢拘役。如果對方沒有受傷,哪怕是被反覆打一百個大耳光,法律也未必會管。

10樓:

「法官認為李某無理霸座確實是不對,但是這可以有乘警和民警解決,而劉某以暴制暴的行為更不對。」 這個事情按照法官邏輯是乘警和民警解決,這個也能理解,可參照有些權利只有公安擁有。但是,這個事情裡面按照目前資訊,乘警和民警是沒有看到,如果可以的話補充一下當時的乘警和民警的相關資訊。

如果當時乘警和民警有不作為或其他相關情況,建議劉某對該次乘車的有關物件進行相應的起訴。

11樓:小明哥

我覺得可以結合之前杭州媽媽遭遛狗男子毆打事件來一起看。不知道還有人記得沒,附上事件經過

有書:杭州媽媽遭遛狗男子毆打:狗不是狗,是照妖鏡杭州一狗主人打人,事件結果:涉事男子被刑拘,罰款4000元這個就被罰款4000元,難道這個乘客的性質比這個狗主人惡劣?

12樓:

性質完全不一樣,搶奪方向盤屬於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你有正當防衛的權利和防衛的迫切需要。

而高鐵霸座你並沒「防衛」的權利,你打他是違法行為,也不屬於見義勇為。

所以,打人是不對的,但看到有人搶方向盤,一定要趕緊踢飛了,立刻控制住,交給警察,免得像武漢那次一樣,記住這是要死人的!

碰到高鐵霸坐的,讓乘警解決,乘警不解決的,可以投訴。

PS:如果對方幾個人一起霸坐,貌似屬於擾亂交通秩序罪 ,也是可以刑事拘留的吧。

13樓:小小小率性

這兩件事本質上都是一類事,不過是有人搶方向盤出事了,高鐵霸座還沒出事。要是在死一車人之前你飛踢搶方向盤的,也要賠錢拘留。事實就是中國法律不合理不完善。

14樓:LANCER VIII

推薦鐵路實行自由席,這樣就不存在佔座行為了。

佔座和妨礙司機的性質完全不同,佔座並不違法,而且比干擾司機開車更加普遍,之所以普遍是因為這是一種被容忍度更高的行為。這和現行的鐵路體制也有關係。站票和坐票等價。

所謂"見義勇為"的行為可能相比佔座更加擾亂秩序,當事人自以為是『』城市之光『』,只不過是發洩自身的憤怒罷了。

不過無論如何佔座確實是乙個不和諧的行為,而這一行為存在的根源是不合理的鐵路管理制度。

作為乙個鐵路愛好者,還是希望火車普通坐席實行自由席。為什麼日本新幹線沒有所謂的佔座行為,不是因為日本人素質高,而是自由席完全杜絕了佔座的可能。

15樓:獨行俠6lz

能怎麼看待,

繼續退步唄。

感覺又是一件里程碑的事件。

從此無人再出頭。

只要人人都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這個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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