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虛假理由借錢400餘萬後,無法歸還,能以詐騙罪定罪嗎?

時間 2021-05-31 00:48:20

1樓:北京王蔚律師

對於詐騙型別案件,具備兩個要件,非法占有為目的,另外虛構或隱瞞事實。如何認定非法占有,一般考慮幾個方面,借款的用途、是否償還部分借款、目前財產狀況等等,對於虛構隱瞞事實,要求虛構或隱瞞的事實足以對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而支付欠款。因此對於是否屬於詐騙還需要看具體的事實是否具備上述條件。

2樓:胡豔律師

構成詐騙得看有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當然這個主觀標準需要從客觀上來推斷,例如他借錢的時候沒有還款能力、借完錢就轉移資產,借完錢就消失,

3樓:飆風蝸牛

編理由借錢一般很難構成詐騙,這跟編個理由騙你投資不一樣,區別主要在於非法占有目的,借錢至少讓出借人得到了債權,並沒有完全賴掉這筆錢。將來通過訴訟執行資產工資收入還是有還的可能。因此比較難證明其有非法占有目的。

但這也並不絕對,借款數目大到一定程度,並把大部分投入賭博等非法活動,大肆揮霍,並造成債權人的借款長期不能收回的。此種情況下,我覺得行為人是有非法占有目的的。

4樓:唐遇

難。詐騙罪要求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而非法占有為目的是一種主觀性的東西,它需要通過行為人客觀上的表現來認定。在實踐中,這些客觀表現表現為跑路、無法聯絡等。

如果行為人沒有類似表現是很難認定為詐騙的。

借錢該問理由嗎?

木木 看你們關係怎麼樣,是知根知底的朋友,還是泛泛之交,就借錢來說,我真的是有很大的心理陰影,我這個人從來不問人借錢,消費也是自己能控制的範圍之內。年前有個朋友問我借錢,說的無比動容,我心一軟,就借了,結果後面求爺爺告奶奶,楞是要不來一分錢,心累啊,感覺這個世界都沒有真心了。所以說,除了很鐵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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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見過那些奇葩的借錢理由?

2017年大學最好的朋友借了5千塊,這筆錢沒要他還 2019年說要做買賣,又借了一萬,結果他拿去不知道幹點什麼爛事,涼涼了 人和人之間的信任是很薄弱的,盡量不要讓信任自己的人失望。基本上每年這個哥們都要想方設法地借錢,沒有一年不是這個狀況,以後不會再借錢給他了,在他不主動還這筆錢之前,也不會再把他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