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群眾會對犯罪者判死刑的結果感到大快人心?

時間 2021-05-30 13:47:48

1樓:林林林

誰說的古人慎用死刑啊…………

古代誰可以用死刑哦……

難道只有死刑在你看來是殘酷的嗎?

那有的人還覺得十年坐牢是不是也很殘酷啊?

我殺了人,我連坐一天牢也覺得很痛苦,行不行啊?

2樓:

因為大部分公民在法制社會下都是偏向於遵紀守法和中庸善良的所以他們會主動,自覺地把自己代入受害者/受害者家屬而不是加害者/加害者家屬。

你讓我想象走在路上被乙個殺人犯捅了,那我可以。

你讓我想象自己窮凶極惡見人就捅,這個難度有點大。

可以代入的一方自然而然地會得到很多傾向。

反而我覺得事事把自己代入凶犯角度去思考凶犯殺人後受刑時怎麼怎麼可憐,有點不可理喻。

3樓:brade

對人類心靈發生較大影響的,不是刑罰的強烈性,而是刑罰的延續性。......處死罪犯的場面儘管可怕,但只是暫時的,如果把罪犯變成勞役犯,讓他用自己的勞苦來補償他所侵犯的社會,那麼,這種喪失自由的鑑戒則是長久的和痛苦的,這乃是制止犯罪的最強有力的手段。這種行之有效的約束經常提醒我們:

如果我犯了這樣的罪惡,也將陷入這漫長的苦惱之中。因而,同人們總感到撲朔迷離的死亡觀念相比,它更具有力量。

只要刑罰的惡果大於犯罪所帶來的好處,刑罰就可以收到它的效果。這種大於好處的惡果中應該包含的,一是刑罰的堅定性,二是犯罪既得利益的喪失。除此以外一切都是多餘的,因而也就是暴虐的。

以上都出自貝卡利亞的《論犯罪與刑罰》,兄弟,看書不能只看一半,也不要曲解作者的本意

4樓:百里齊

對罪大惡極者判死刑而感到大快人心是人類最樸素的善惡觀。

中國有句古話: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也就是說,中中國人認為,非法剝奪別人的生命,那麼也需要同等的付出生命作為代價。這種善惡報應觀是最真實,最樸素,最直接的感情表達。

同樣,如果人民群眾認為罪犯犯下的罪行等同於殺人,那麼其被判死刑也是理所當然,這是法制社會的公平體現,也就是四個字:罰當其罪。

最後說一句:

對於罪大惡極者的寬恕是對天理最大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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