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乙個罪犯被刪除與犯罪有關的所有記憶,他是否是乙個無辜的人?

時間 2021-05-30 10:35:58

1樓:蘇小小

不能對已實施的犯罪行為以被抹殺了這部分記憶就被打上無辜的烙印吧,那對被傷害的人來說,這個不公平的差異性太明顯了,不提倡黑鏡中的做法,這完完全全就是對乙個人的精神折磨,短期內重複被抹殺記憶也許看不出問題,長久以來總會有所體現的,研究酌情處理就好了,不然對犯罪怎麼會有追溯標準和定罪量刑一說。

2樓:金線小白龍

白熊那集怎麼說呢,能代表乙個人是他本人的到底是肉體還是記憶?

乙個人原來的記憶沒了,她就可以算是另乙個人了吧,讓乙個擁有新記憶(或者空白記憶)的肉體受罪是不是搞錯物件了呀?

肉體只是記憶(或者說靈魂)的媒介,就像監獄只能限制住罪犯的肉體,但不一定保證能改變其內心,所以好多罪犯被放歸社會後還會繼續犯罪,甚至變本加厲。是他的肉體需要他犯罪麼?還是心靈被扭曲了借這個肉體去犯罪?

如果真有片中清除記憶的技術,直接處理扭曲的靈魂不是更好。

再說簡單一點,如果你新買的電腦老愛宕機,也許公升級最新的驅動、補丁什麼的就好了,大不了重灌下系統,用不著跟整個硬體過不去。

既然是科幻作品,我們也可以做一下假設和延伸。

目前死刑犯是可以捐贈器官的,沒有人會再追究,那個帶著他角膜的人是不是有罪,當然也不會單獨認定那個角膜是不是有罪。只要技術允許,把角膜換成其它器官,也能成立。

假如技術上允許,記憶是可以移植的,那麼死刑犯的身體是不是可以全部捐獻出來,給肉體無法存活的正常人使用。讓另乙個無罪的靈魂生活在曾經有罪的肉體裡。那麼這個新組合成的人是不是可以判定無罪?

如果乙個高尚的靈魂放在乙個罪犯的肉體裡重生,那是不是我們可以說這個人仍然是高尚的?

那回到劇中這個失憶的罪犯身上,如果她在犯罪時明明知道自己是在犯罪,但後來記憶已經被清除了,乙個空白記憶的靈魂生活在乙個罪過犯的肉體裡,結合前面推論,你能說現在這個人是有罪的麼?事實上,清除記憶就已經是對罪犯的制裁了,留下全新的靈魂,跟原來的肉體生存下去不好麼?

再說現實一點的。也許有人犯的錯,可能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巨大到無法賠付的損失,那麼讓他付出生命的代價算是真正的負責麼?就比如藥家新案,最後結局兩個家庭都不再完整。

被害人家中剩下一對老人和一小孩,藥家剩下中年夫妻倆,這難道是最好的結果麼?藥家新其人個性十分軟弱只是價值觀扭曲無法自恰一時衝動選擇了愚蠢的行為造成被害人傷命。試想如果能用片中的技術清除他的記憶,讓他的肉體活在世上,那他至少還能供養兩個家庭的老人。

殺死他反而讓他與供養雙方老人的責任不相關了。

如果有人還說他日後也許有犯罪的可能,那誰都有犯罪的可能。因為當時殺人的動機就是那一瞬間產生的,完全是人心靈內部的蝴蝶效應,無法預先清除。反過來,大白捨身飛拳救小巨集,小賴寧救火自身不保也可能都是一閃念的選擇。

他們的相同點都是心靈指揮肉體,而非肉體強迫心靈,可見問題還是「心好」「心壞」的不同。如果心靈和肉體能夠分開,肉體是沒有責任替心靈受罰的。

3樓:樊昌

罪行的記憶消失了,但是罪行對受害者造成的傷害不會消失。

所以不是無辜的。

這個假設性的問題,可以轉化為現實中的例子:

一位路人,隨手扔了個菸頭,引發了一場火災。

路人離開了這座城市,不知道這場火災的發生,調查組也沒能找到他。

他從始至終對此毫不知情,那麼他是無辜的嗎?

4樓:裴森

不是首先我們先定義無辜這個詞,這個詞當清白無罪講,所以我們下面以無罪代替無辜

我們可以參考一種比較現實的情形,就是乙個人犯罪以後瘋掉了,沒有行為能力。那麼此時我們都知道是不能判刑的,但是不能判刑和無罪有什麼關係?如果有一天這個人好了,那麼他還是要判刑的,當前只是不能負刑事責任。

這屬於刑訴第二百條第一項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的情形。這是其一,失憶或者發瘋都只是追訴的中止,不能認為結束。

其二,民事責任無法免除,即便出現失憶或者其他狀況,都不能免除對被害人的民事責任,從這一點講,不能認為身體出現狀況會免除之前的責任。

這是乙個想被刪除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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