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法律需要考慮民眾的樸素道德觀?

時間 2021-05-30 09:02:49

1樓:想不想吃西瓜

自然科學可以任憑公理自然地延伸,以至於推導出完全違揹人類直覺和主觀情感的結果,因為是宇宙在為它提供保障。

法律不可以如此,因為是人的力量在維繫它的存在和執行,人類模糊可變的訴求就是它的公理,它若蹂躪了絕大部分人的情感,人便可以拋棄它修改它。

2樓:

binggo,你發現問題本質了。

為什麼歐美國家有認為法律是永恆不變的傾向呢?

因為他們的法律的邏輯推演出發點是神啊,是十誡啊,是上帝的旨意啊。

法律本來就不是為人定製的,而是為神規範人而制定的,法官的真正核心是祭司。

3樓:楚蠻

其他答主做了很多批判,但是法哲學學者不是沒有做出一些建設性貢獻。

實然的道德是含混、有彈性、易變的、難以確定統一的,而法律則相對確定且統一,因此一些學者認為道德需要在本質和必然性上和道德分離,法律正當性只源於程式的承認,如哈特、拉茲;一些學者則從語言分析進路從詞語源頭肯定了法律的道德內在性,如德沃金認為要引入原則和政策來拔除所謂的語義學之刺,哈貝馬斯在此之間嘗試了統一,但是我不太看得懂。

無論如何,作為人為建構的產物,法律要廣為人接受並持續執行則需要包含一定程度上較為人認可的道德,即使道德和法律的正當性二分,道德在實證上這也是法律通過承認的需要,而劃定道德法律界限的標準,哈特認為是密爾所謂的傷害和補償原則,雖然這仍然很模糊,但已經可以藉此把道德的法律強制問題放入乙個更大的倫理學框架了。

德沃金認為,強調了實證法和應然法的二分後並不能排除道德和法律之間內在的概念聯絡。因為具體法條裡的法律概念往往無法不加解釋就直接涵攝現實,而這個解釋活動本身會蘊含法官的一些實踐理性判斷,比如法條規定公園禁止車輛通行,自行車電單車等算不算車輛就需要判斷具體法條概念的內涵,而立法者不會提前想到新事物能不能包含在內涵之中。這就是德沃金強調的法律概念的核心語意與邊緣語意。

建議題主看看德富林、哈特、富勒的論戰,具體之後再補充。

4樓:劉鎮銳

法律和道德的分離與法律和道德的聯絡,這兩者是一體的,根本問題是——法律為人服務……

1 法律為人服務,人有道德觀念,法律就要與道德聯絡

2 法律為人服務,流行的道德觀念經常改變,人們不喜歡經常改變的法律,因此法律要與道德分離

中間出現了張力的這兩者,在人還需要法律為人服務的這一情況下,是必然的,而如果人不需要法律為之服務,那這樣的法律也沒有存在的必要了——因此法律存在的時候,就會同時堅持這具有張力的兩者……

從實踐上考慮的話,法官和立法者們,會如同很多人試圖反駁的「形上學家」(其實規範和應用領域的倫理學家大多如此)一樣,追求一種絕對的終極的道德,並且試圖用這個東西來制定以及執行法律……這樣就可以既讓法律體現道德來為人服務,也規避法律經常需要改變的問題來為人服務……

只不過我怎麼想怎麼發現,作為遵循著相對樸素的道德觀念,或者是拘泥於一些老牌學者的道德理念的人,他們其實沒這個本事……

法律的定罪需不需要考慮人情人味?

海南劉方剛律師 通常不需要,但也有例外。說一下原因 刑事責任在審判時分為定罪和量刑。根據審判程式,先定罪後量刑。法無規定即無罪,罪與非罪,應當嚴格按照事實及法律規定,進行處理即可,但實踐中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往往也存在司法機關價值選擇和自由裁量權的問題,比如正當防衛 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不認為構成犯罪...

為何塞爾維亞等國家的民眾身高非常高?

Mustafa 當然拋去營養蛋白質攝入等因素,我覺得可能還有一些原因。巴爾幹地區號稱歐洲的火藥桶,主要是因為民族眾多,教派衝突持久,加之本身地緣環境破碎,沒有乙個強力的主體政權可以統一全部的半島,四周卻是強敵圍繞。也就是說這個地方在人類文明開始之時,就一直在打仗,無論是冷兵器時代還是熱兵器時代,這導...

為何民眾對銀行業的敵意如此之重呢?

泡杯茶看金融 大概三種心態讓民眾仇視銀行。1 仇富。外界傳言,銀行員工的收入高,活輕不累,經常分錢,屬於傳說中 錢多活少離家近 的工作。實際不是,但外界以為是 2 貸不到款的怨恨。很多人確實很缺錢,但也真沒有能力保證還貸款,銀行拒貸讓他們感受到無奈 無力以及一種居高臨下的被蔑視,這對他們是一種心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