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男人要回花在女人身上的錢財,你怎麼看?

時間 2021-05-29 23:29:37

1樓:

視情形而定。

我是女生,沒談過戀愛,不過間接經歷了很可怕的事情。

朋友男友半夜提要錢,給了嫌少,清早又要走了。

我都能想到她有多害怕。

2樓:

分手後,我給了他七千塊人民幣。

源於對他的殘留的愛,對他的愧疚。

可是時間越長,越覺得不值得。

我對他的付出哪一點少於他對我的付出了,憑什麼我要這麼低三下四,分手了還給他分手費?我後悔了。

七千塊給了他以後,我只剩下了外債。給他的這些錢,是我問朋友借了給他的。

那些,是我的全部。

我不知道當初借錢給他是圖了什麼。

我問他要,他不願意還給我。他說這是我應該給的,是我自願給的,這是我欠他的。他說,他不會給我;他說,他恨我,這是我應該還的;他說,他曾想報復我的家人,只是因為不想坐牢;他說,如果我找他父母,他就毀我名譽,亡我家人。

他說,他要我一家人為他陪葬。

其實本就不愛了,要回給出去的錢本身就是一場鬧劇。

因為不愛了,所以花在你身上的每一分錢都成了浪費。

我不願意去繼續糾纏了。

我也不愛他了。

而如今,我要為這筆借款買單。

3樓:smallpox

七年了,平時轉賬沒怎麼收,沒想到還錢的時候居然還還了兩萬,想報復的人你們成功了,七年時間喂了狗說的對就是狗還真挺氣的,怎麼眼瞎看上這麼個男的,本來之前覺得兩個人不合適分手,現在覺得是你TM配不上我。

4樓:

朋友介紹認識的,比我大6歲。我們各自都沒有任何經濟壓力,相處了大半年。(並沒有在一起,只是他追求我)在這個追求階段,出去吃飯付錢4:

1左右他4我1。中途送了我乙隻包大概1w不到點,其他無,任何過節他也是沒有表示的。

但因為後來的相處,我個人覺得三觀不合,所以單方面拒絕了他的追求。因為收了對方的包(1w元左右)於是我zfb轉賬了對方1.5w元,並且表明多的5k當作是平時消費的AA。

(並沒有吵架,是屬於很和平的溝通這件事)

但對方一直不肯放棄我,在我拒絕了之後向我表明,不管我是否拒絕他,他都會持續追求我。但是他也沒有退還錢,並且連我多給的5k也沒有退還(在我的理解,如果大家就此不聯絡了,他收下這筆錢也是應該的。但是如果還要繼續追求我的話,我個人認為他應該退還這筆錢,最起碼應該要退還多餘的5k,當然這是我的個人意見,各位朋友有不同想法也可以給我點新的意見)

當然,錢也不多。現在這個男生依舊持續不斷的追求我,當然依舊是各種過節需要表示的時候,他會寫大篇文章,但是沒有任何禮物表示(類似追我的心得,承諾,文縐縐的其實我也不太懂)

這個男生家境很不錯的,也不是缺錢的人。可能我第一次接觸這類男生,我不太懂他這操作是啥意思。 當然如果我去拿錢或者是送禮物這件事情來衡量,確實也有點片面,但是我實在是猜測不到他到底是啥想法。

朋友們能否從旁觀者角度來幫我分析一下這個男生?給我一點建議,或者廣大男同胞們分析一下,同為男人這是啥操作。

5樓:

我能理解這種行為,

心有不甘,必有所為,

但是,我面對乙個問題的時候,

不會去索要。

人總會成長的,如果你的付出能夠讓她成長,

那也是人生造化。

不是為了有一天,她想起你來,會後悔,

而是為了,有一天,你自己想起來,你對愛的付出,從不後悔。

6樓:

我發現我檢視不了鏈結。舉個自己的例子說說,我十八,男友二十,我因不再愛男朋友了提出分手,他叫我支付寶還他一百塊壓歲錢,說我不配。我那時挺鄙視的,再加上他家境不好,那是想他一百塊也當回事。

我給了他二百塊,表示自己不佔便宜。他支付寶打了一塊給我,附言sb。現在想來,他可能就是想洩憤吧。

個人意見,要回小數目的錢可能就是情緒問題,找個我不得不做出反應的理由罵我。

7樓:chanjiejie

凡事有例外吧,如果是正常分手就不會,但如果一起的時候別有用心或者劈腿分手,我有記錄的一定會要回來,感情被騙了還要被騙錢,是不是傻…

8樓:

匿。分享一下我的經歷。

我初戀男友就是這麼幹的。

我提的分手。

他苦苦挽留。

看我依然十分決絕,終於他說:

要分手也行,把之前花的錢都還我吧。

他隨便說了個數字,只需要還這點就行。

當時我是真的窮,「這點」也挺多的了。

可是我依然選擇了還錢。

他說的數字客觀上說真的不大,

在一起以後花的錢遠不止這些...

絕對不是刻意刁難或者斤斤計較,

感覺倒有些像是給他之前的苦心挽留找個台階下…細節不多說了...

總之需要考慮他本來的品性和這樣做的目的...還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單純乙個「行為」是不可以三言兩語以偏概全的...以上。

9樓:

無論什麼原因,不管是不是這個女人真的很差勁,都可以說一點吧,就是這樣的男人格局很有限。

我不說這種男人格局一定小,但確實很有限。最起碼沒有氣度,胸懷,而這些品質對於乙個男人來說恰恰挺重要。我們北方說這男的真爺們,大致如此。

個人看法,不喜勿噴。

10樓:

個人覺得,其實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是很有道理的。你是什麼樣的人,自然就會遇到什麼樣的人,就像上學的時候,別的女生老是被欺負,而我就從來沒有遇到過。性格太兇悍,沒人敢惹。

男女交往也是同樣的道理,在交往的時候,男方是什麼樣的人,其實就能看出來吧……說看不出來,那可能是真瞎,另當別論,看出來他計較,還繼續交往的話,那後面的結果就是都可以預料的了…反正我跟我身邊的人,都不太愛跟計較的人打交道…累

11樓:呂夏

具體的帖子我沒看,我只說我自己。前男友在分手的時候要回了他們家長來我家提的禮的錢。買酒點心水果等東西的錢。

我也給了並且多出物價價值。很傷心但也表示理解。畢竟是他家長花的錢覺得沒成花那個錢不划算。

不過當時對我打擊挺大的。已經過去比較久遠了。在感情上到現在還不能徹底釋懷。

不過站在局外的角度還是可以理解的

12樓:

戀愛6個月,不肯發生關係被分手,說我不肯付出(發生關係),騙他感情

男生要求我歸還送出的禮物,一共5000元,馬上打包寄給他。

就是昨天發生的事,重新整理三觀

13樓:

我堅持分手,而前任一直要和好,已經乙個半月了,我都要崩潰了,然後剛才我又一次說了我們真的沒有可能了,他問我要回他主動送我的東西,我說你想好,這些東西說實話我用不著,本來也不是我問你要的,但是你如果要拿回,我們可能連朋友都沒得做了,他就說無所謂,說要止損,ps,這些東西基本上都是上次分手期間他主動寄給我,我還回去了他又給我的,而且我到現在也沒有拆開過,這些東西分別是:乙個ps3,幾瓶寵物沐浴液,乙個gucci絲巾。然後我從沒有問他要回我送他的東西。

他家條件不是很好,我跟他的交往中也沒有問他要過一次東西,吃飯都只吃過一次大餐(火鍋)平時都是小攤攤吃吃,然後這次我堅決分手是因為他媽媽說我是外地人,非名校,對他家一定有所圖,問我工資,他說過萬,他媽不信,他就轉頭問我要銀行流水來證明給他媽。

14樓:李軍

這些都是生活中的小物品,我覺得就不該要回去了。如果是轉賬的錢,就應該還人家。是物品,屬於禮物,則不應該要回去。

如果想要回去,與女方發生關係一次,應該給女方5000塊,10盒可以推算發生100次,則男方應該給女方退回5000*100=50萬。找小姐還要花錢呢,你與人家女生發生關係,當然要算錢了,對吧?

15樓:何旭

瀉藥,我覺得我還是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的,2023年1月20號,我跟長跑幾年的女朋友分手了,當然我是被甩的那個,我天晚上我向她要回了一台iPhone 5c 索尼膝上型電腦……

早18天前的1月2號我還陪她去市中心買過衣服,我也有跟她說我想拿回來,她也答應的,其實去拿那些衣服。就是找個藉口見她最後一面而已,

哈哈,最後分手兩年後。我還是發現她總是穿著那天我給她買的衣服,我知道她不會想起我,但是我想說,什麼時候該丟了吧(一點也不符合她大老闆的身份呀),還有我到最後想搞懂她到底是乙個怎樣的人,她說她父母反對我跟她,後來我才知道其實就是她找的乙個藉口罷了

說說我拿回iPhone5c 索尼膝上型電腦吧,其實我拿回來的沒用過,不過我屬於那種電子產品迷,其實那天她有在跟他男朋友約會。不過是想給他們談戀愛聯絡設定點麻煩罷了?還有她一直罵我窮,打工仔,所以我才要拿回來的,你們有錢人,大老闆自己掏錢買個手機去唄。

反正我當然是衝著她罵我死打工仔,這句話去的,我想拿回來,讓她難堪,畢竟誰都有尊嚴。還有我還算大度的,沒跟她計較,以前是我女朋友,我可以讓著她,但是現在不是了,我也是有脾氣的。

16樓:

我就是啊!

開始的我不要,後來演變成我必須要!

理由很簡單:無法阻止她對我的傷害,無法阻止她對我的中傷,無法阻止她對我的不尊重。

17樓:切克鬧

我更覺得女生來講在確定關係錢及戀愛期可以和男友來一半對一半的承擔費用。明告訴他我和你在一起不要你的錢姐有錢,這樣也會讓男生覺得第一你和中國普遍女的不太一樣,第二會讓你男友覺得你很尊重他,而不是別的情侶一樣,男人花錢來買女人的時間。@大可愛哈哈哈你同意嗎

18樓:

我向來看不起分手後問女方索要各種費的男人,但不知為何這個男人卻莫名覺得同情。從他的語氣裡總覺得他本不是這樣的人,真心傷透了而已。

19樓:

我不會和這樣的男生戀愛,因為我覺得他只是用錢談戀愛罷了,誰讓你買的?又沒逼你買禮輕情意重,若分手就好好分,沒必要弄成這個樣子

20樓:伊卡魯斯二號

我是絕對不會要的,對方如果找我要我也不會給,如果對方非要要那去法院起訴我吧,法院說要還我就還(不過我是個男的,表示不願意做小白臉所以對方也沒這個機會)。

我的感情不是對方拿錢算得清的,拿錢兩清恩情是在侮辱我對對方的感情。我的三觀裡,給別人的東西,就是別人的東西,不論發生什麼,別人的東西你有什麼權利要回來?

什麼?捨不得給?捨不得給就不給,但請不要給了之後又要要回來。王朗華歆乘船的故事聽過嗎?要麼別裝逼,裝了逼豈有反悔之理?

21樓:

你問我怎麼看嗎?我只想說這正是我現在想要做的事.只是可惜我沒有那麼細心沒留下什麼憑據.如果不是真心被狠狠傷過有幾個男人能做的來這個?

22樓:

中國婚姻法不保護婚約,戀愛關係也不具有法律約束力,解除婚約、中斷戀愛關係是當事人的自由權利。任何一方均可隨時宣告解除婚約。但是,在解除婚約、中斷戀愛關係時,往往發生財產糾紛,其主要表現在遭受財產損失的一方要求對方給予財產損失的返還。

由此引起的糾紛,在處理時一般遵循以下原則:

1、對訂婚造成的財產損失,如舉行訂婚儀式請客送禮耗費的錢財,以及戀愛過程中雙方吃喝玩樂共同耗用的財產損失,解除婚約時一般不得要求賠償;

2、戀愛、訂婚期間,一方贈送給對方親友的財物,無權要求返還;

3、訂婚、戀愛期間,互贈一些財物,這可以視為一種正常的贈與關係,一方送給對方的財物,如果數量不多,價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還;

如果財產數量多,價值大,或者遭受財產損失的一方因送禮或其他花費而導致生活困難,可要求對方全部或部分返還,若贈與物已毀損而不存在,可折價補償;

4、一方贈與對方的錢物是復員費、轉業費、醫療費、傷殘費或撫卹金等,如因收受財產一方提出解除婚約或中斷戀愛關係,則應返還全部或大部分;

5、 一方親友贈送給雙方的財物,一般不能要求返還;對借婚約、戀愛為手段騙取錢財的,如果情節輕微,則應給予批評教育,要求追還財物;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轉下相關法律條款。

不過這個事件應該是軟文。

就當不是軟文的話,數額上應該符合「財產數量多,價值大」這一情況,女方理應返還一部分。

1、算大額禮物,應該返還。

2-5、算戀愛過程中雙方吃喝玩樂共同耗用的財產損失,不應返還。

6、算大額禮物,應該返還。

7、算一方贈送給對方親友的財物,不應返還。

8、養寵物的花費不應返還,但是狗可以要回來,如果丟了或者死了可以要求折價補償。

9、精神補償一般不支援。

和男朋友分手,他找我要回以前花在我身上的錢,要還嗎?

談戀愛需要成本。談戀愛本來就是一種特殊的投資,成功了兩個人在一起,不成功了兩個人分開,本來就是有風險的。雖說愛情不能用金錢衡量,但是既然他此時說到了錢,請問哪有這種穩賺不賠的投資?結婚前,你的錢是你的,你可以支配怎麼花,他的錢是他的,他也可以支配怎麼花。他選擇把錢一部分花在你身上,那現在發現 買賣 ...

和女朋友分手了怎樣要回花在她身上的錢交往了三年多了 但是沒碰過她?

Russell Zhang 按照你這邏輯,碰了就不要了,沒碰就想要回來?你這邏輯也是沒誰了 反過來站在你女友的角度考慮一下.這個男人跟我一起三年都沒碰我一下 老娘虧死了,花他點錢作為補償吧。大男人別這麼斤斤計較,花過的錢就過去了,人家要是給你,你就拿著,不給就算了。別去要。 Ottilie 合著成就...

分手後最想要回什麼?

大家都說的好沉重啊,說的我好像沒認真戀愛一樣。我最想要回的是我付出的時間。什麼對愛情的美好幻想,對伴侶的信任,愛其他人的能力,等這些,我統統都在,我只想要回付出的時間。 對於她,希望的到她的寬恕,反而如果未來有能力,只是像普通朋友那樣能幫助她我也特別樂意。對於她,最想要回時間,浪費掉的時間,這點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