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一審宣判 陳世峰有期徒刑 20 年,這個判決是否公正?

時間 2021-05-06 00:18:55

1樓:

有時候判死刑,看的只是死的是誰,

審判的又是誰,

網紅割喉案,判了死刑。

不出意外,抖音網紅的粉絲也包括一些特殊人群吧……

看之前乙個律師分析說國內這類殺人案件,判死緩,判有期徒刑的才是大頭

但比日本比例高太多了。

陳世峰的殘忍完全超過了抖音案裡的罪犯,

他殺不相關的無辜者,他直接就逃跑了,根本沒去自首,還在法庭上狡辯。

能判二十年其實等於是認定他罪很大了。

不判死刑是制度的鍋。

日本一年的死刑手指頭都可以數過來,懷疑內部對死刑的數量被硬性限制。儘管對外說得冠冕堂皇,實質是一年只能批准個位數。

估計類似國內醫院的剖腹產指標,他們法院超出算失職,直接捲鋪蓋走人。

而這些個位數,肯定會優先給自己的國民。

日本一年的殺人案件肯定不少

連日本人都在上訴喊冤,不會理會外中國人。

法院對殺人案其實很麻木,看多了,看得麻木了。

至於為什麼限制成個位數,

恐怕是活人比死人用處大的原因,對於乙個人口老齡化嚴重,出生率低,需要更多人繼續工作的國家。關起來幹活,比殺了,更划算。

人道主義是拿來安撫群眾的說辭,也包括幫助司法人員堅定信念吧。正義是畫出來的,其實你們也早就不信了。

所以如果說不公正,也只是審判的地方不對,審判的人不對,審判的結果就存在偏差了。

2樓:木易

看是哪一方面的公正了。

日本司法高票說了,很公正,我也贊同。

一條人命=20年監禁。

這個拿什麼說都不能算是公正!

A的人權=B的人權>A的20年自由權=B的20年自由權。

若公式不對等,談何公正?

3樓:李煊煌

司法公正不等於某些價值觀裡的公正未必能滿足每個人內心的公正

4樓:糖醋里脊真好吃

該怎麼說呢,一命換一命這是中國的做法,國外有國外的法律,咱也不能破壞。20年足矣毀掉乙個人的前程,在自己人生道路最值得打拼奮鬥的年紀鋃鐺入獄,45歲出獄,這已經給他很好的教訓了,我不信20年後他還能那麼淡定冷漠,希望他能變成乙個正常人吧。但是我還是希望他能死。

20年換不回乙個人的命。

5樓:虎背熊腰的小螞蟻

我一直覺得,這個世界追尋的是「等價交換」。

一條命換20年監禁,公平?命,這玩意,能跟他等價交換的也只有命。

我不是法學學者,

我只是一介小民。

大道理,我向來不懂

我只知道,

殺人,是要償命的。

6樓:

不是很懂法律條文,前面也有那麼多的大牛把條文都分析的透透兒的了,就不再提了。我想說,從日本法律的角度,這個判決是公正的。但是在感情上,我還是很同情江媽,並且認為這個判決極其的不公平。

所謂的閨蜜,滿口謊言而得不到任何的懲罰,殺人犯40歲後,就將重新獲得自由,只有受害的江歌被迫終止了自己的人生。陳某揮刀的時候,實際上是同時終止了2個人的生命,江媽的後半輩子,大概再也沒有什麼希望可言了。

7樓:可可西里

個人感覺判得比較少吧,應該判個40年,再根據他本人的表現減刑。如果他在20年後還是沒有改變,對自己犯的罪沒有悔過。那判這20年感覺毫無意義。

相反如果他在這20年裡每天都為自己所犯的過錯內疚。痛悔。那這20年我覺得夠了。

8樓:

我有乙個大膽的想法。

殺人之所以不用償命,因為這個社會依然遵從弱肉強食森林法則。

法律只是滯後的懲罰。

秩序,道理,人權。都是掩蓋社會真相的障眼法。

9樓:七月上

公證雖然法律的理性審判相對於當事人的情感傷害有所偏差

但是法律的公平就在於它對所有的人都一視同仁而生活不是它往往偏愛強者使不幸的人更加不幸

10樓:呂薄冰

法律實體不公正,但法律程式公正。

既然你日刑法長期如此,檢察官為加刑已經盡力了。

或問:「啥是實體公正?難道把中中國人民的殺人償命帶到全球才是公正嗎?」

答:「在受害人無辜且隨機的情況下,我支援殺人償命。受害人是不是獨生子女倒無關量刑。」

其實一些普羅大眾能理解夏俊峰殺城管,但不能容忍他兒子的抄襲,說明「殺人償命」沒有你想象得那麼深入人心。

11樓:余大胖是乙個瘦子

看了很多回答,發現大多數答主看待這個結果都是相當理性的,希望以後如果在你們自己家人朋友出事的時候還能保持相當的理性吧

依法治國本身沒有錯,但是法律條令存在漏洞空缺,罰不當其罪的時候,是否應該反思一下,這些條文是否存在問題,當乙個鮮活的生命只需要區區二十年甚至更少的時間就能終結的時候,法律哪來的威懾性可言?你們當中有人說,他也需要贖罪懺悔,二十年的大好時光沒有了,那受害人本應剩下的幾十年生存在這個世界上的時間又有誰來償還呢,何況受害者的家屬餘生還會伴隨著無盡的痛苦!

殺人啊,就該償命!!!

12樓:綠水蚺

公正。中國有中國殺人償命的公正,日本有日本的法律的公正。

歷史在發生時未被發現,在發現時已被重組,沒有絕對的真實能在敘述中被還原。日本審判方剝開了層層迷惑和虛假,完全採納了檢方的求刑,這在日本法律界本身就情況不多。

庭審結束以後,法庭上的檢察官也在不停的安慰江歌媽媽,他們不斷地說對不起,他們是身為檢察官,必須忠於法律。

雖然這個判決不會讓江媽媽釋懷,但是始終覺得日本司法這次的表現專業、嚴謹、公正。而且,是一群非常溫暖的人。

13樓:大尾狼

20年對於日本法律來說是比較公正的!

but,也說明了日本人對生命的淡漠,

都說日本在戰爭中的殘忍,其實這就是他們骨子裡的文化,不認為結束生命是多麼大的事,不論是對他人還是自己。

14樓:

公正和正義在當今法治社會環境下,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詞。

很多人覺得殺人償命,屬於正義;

司法需要根據案件來判決殺人犯到底得到多少量刑,這個叫公正。

20年是日本司法中非常高等級的量刑了。

其實本來以日本的殺人罪量刑根本判不了這麼多,但是陳的嘴臉和庭審表現實在是太作死了。

那麼答案來了,非常之公正。

15樓:

就是乙個人並み的結果

沒有特別的重判或者輕判我沒找到陳世峰最後是因為什麼罪被判的但殺人跟威迫罪應該少不了

參考日本最近的案件判決結果就知道了

殺人事件判例裁判員裁判

16樓:老蔥蜀黍

首先日本很難判處死刑,20年為除了死刑,無期之外最高刑期.另外日本無減刑一說,也很難獲得假釋,所以這20年可以很好的執行.另外據訊息靈通人士透露,在日系監獄裡殺害婦人者為監獄最低階層,祝陳在監獄裡撿20年肥皂.

17樓:風哭

雖然不是很懂法律,但是個人覺得這個判決還算比較公正了。

在日本判的20年,這個在國內就是無期徒刑了。

這個案子就算在國內判,也不可能判成死刑,立即執行,多半是死緩,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兩年後改判無期,還是20年。

但是正如輪子哥所說,他這個坐牢是在哪,會不會是在日本宣傳的像度假一樣的監獄,這個比較關鍵。

18樓:

是不是公正的話國情、法律不同。沒有辦法評判。但是回想起來大一的時候,刑法老師問了乙個問題:

目前很多發達國家已經廢除死刑,中國是不是也可以廢除死刑?我的回答是可以,因為我覺得無期徒刑比死刑更讓人絕望。現在做了律師,接了案子,覺得還是一命換一命比較合理。

19樓:世界高遠

日本死刑存在乙個牢不可破的判例:永山標準。

1、犯罪的性質

2、動機

3、體現於行為樣態中的殺人意思之堅定性和殘虐性4、結果的重大性,特別是被害人人數

5、被害人親屬的情感

6、社會性影響

7、行為人的年齡

8、行為人的前科

9、犯罪後的情形

ps:關於年齡的問題,日本刑事責任規定在刑法41條,僅僅規定14歲不負刑事在,沒規定未成年人不判死刑。當然在解釋論上並不是沒有限制,日本刑法學界的一定程度上接受英美法上的惡意補足規制)

所以,死刑幾乎是不可能的。而且日本法官就輕判的傾向(張明楷:責任刑與預防刑)

還有一點值得注意,日本的死刑執行令沒日期限制(中國周強7天內要批准),且是有法務部長簽署。然而霓虹的法務部長都很有個性,主張廢除死刑,所以一般都不會籤死刑執行令(日本的法律人共同體是的認同感是非常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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