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女子疑因要男友買冰淇淋遭玩笑式拒絕,直接將男友捅傷致死一事?

時間 2021-05-29 23:04:16

1樓:

作為乙個堅定的女權主義者,我想說:

這男的嘴真欠,幹嘛說人家胖?

物件要吃冰淇淋,正確回答是:你要吃幾個,我去買。

這男的死了分明是因為罵女生胖而不是因為買冰淇淋。說「你都這麼胖了」殺傷力很大。

男的被殺活該。

看到大家都在批評女生,我氣的渾身發抖,大熱天的全身冷汗手腳冰涼,這個社會還能不能好了,我們女孩子到底要怎麼活著你們才滿意,眼淚不爭氣的流了下來,這個國到處充斥著對女性的壓迫,女性何時才能真正的站起來。

2樓:天大還是地大

果然,在微博上還是沒上熱搜

此類案件長期上不了熱搜,微博如此的討好女權已經離完蛋不遠,微博沒落早已有徵兆了。

這邊大部分網友三觀還是比較正的,胖就是胖,犯法就是犯法,中國自古講究乙個獎罰分明,對這個女子,已經找不出任何能夠替她開脫的理由。

這女的屬於故意殺人,因為她的衝動就意味著行為人在實施殺人的行為時候是主觀明知會有死傷的結果,因衝動依然追求或者放任對方的死亡結果而實施了行為,不屬於誤殺和過失殺人。按常理就應該判死刑,但是現在判死刑很難。

3樓:你的譚老師

這年頭,男人在外面一定要保護好自己!!!唉,他做夢也沒有想到,要他命的人,竟是他愛的那個人。真是一種諷刺!

還有一則新聞:

所以即使是男人,在外面也要保護好自己!

當然也不需要上公升到女權等云云,主要是,這個社會除了需要法制,還需要個人的克制,切莫因為一時衝動犯下大錯!

4樓:霸業已成

這個社會為什麼對我們女孩子這麼殘酷?女孩只是想吃個冰淇淋而已,就被你們屌癌給殺了?氣到顫抖。

哦,不好意思看錯了,是男的死了啊,那肯定是男的有錯啊。

5樓:king

我都不知道說了多少遍了,不要把個體事件強行轉移到群體上,讓群體背個體的黑鍋,但是田園女權就是不聽,問就是女權警告,前一陣子的醉酒後毆打路人的新聞和大街上無差別刺死女大學生的新聞出現之後紛紛對立男女矛盾乙個個「看到這個新聞,我氣得渾身發抖,大熱天的全身冷汗、手腳冰涼,這個社會還能不能好了?我們女孩子到底要怎麼活著你們才滿意?眼淚不爭氣的流了下來。

」還說個體行為整體買單是合理的,那你們現在怎麼不討伐女性了?怎麼不氣的渾身發抖,大熱天全身冷汗手腳冰涼了?怎麼不問問你們自己這個社會能不能好了?

怎麼不建議一下男孩子怎麼活著才可以不被你們刺死?所以你們是怕男朋友傷害你們就不怕你們的閨蜜,好姐妹傷害你們嗎?如果關係足夠好的話有大部分閨蜜都說過比這更難聽的話吧?

你們現在怎麼不害怕了?

好了,吐槽完田園女權之後,說一下這件事,其實這件事我覺得很簡單,低敏感低情商的人遇見敏感衝動型人,為什麼說男生低敏感低情商,和這種衝動型女生待久了居然還沒有發現自己女朋友性格的暴躁,還敢說出這種話真的是不想活了,如果有人現在和這種暴躁衝動型的人有親密關係的話請及時止損。也請衝動的人都控制一下自己的脾氣,你衝動的後果可能傷害兩個家庭。

最後還想說兩句話:一.低情商固然值得吐槽但不是被殺害的理由,神經病固然可能客觀存在但不值得同情更不是為罪犯逃脫懲罰的免死金牌(僅對此事件)二.

以後再出現這種事件不要再上公升到兩性矛盾了!!!

6樓:

性別互換,畫美不看。

要是說一句話就能激怒就能殺人就有理,那某些女拳掛無辜路人男生衣著blabla怎麼說?是不是都可以被殺了?

如果可以的話把那女拳丟給洋「大爺」吧,洋「大爺」「耿直」的脾氣比較好治得住她們,而且她們也心甘情願。

中國男人「配不上」中國女拳。

7樓: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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