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的女孩子認識乙個月之前她還是單身,然後乙個月後她脫單了,現在談戀愛十幾天了,我要不要搶回來

時間 2021-05-29 22:20:25

1樓:吃漢堡的海綿寶寶

早幹嘛去了?這麼有感覺還不馬上追,等別人談戀愛了又想起來追了,估計你也沒戲,有戲的話人家早和你好了,現在就讓人家好好的談她的戀愛

2樓:士多啤梨味的仙女

我覺得可能性不是很大,如果喜歡你,怎麼會和別人談戀愛呢。說明那個人更吸引她吧。搶這個行為不太好。慢慢觀察吧,如果女的有想分手的情況,那時再表白什麼的,喜歡乙個人默默守護也不錯。

3樓:樓蘭遺址

就你的情況看,戀愛既不存在「奪」,更不存在「搶」,因為每個人都有愛和被愛的權力,當然,也有選擇的權力。選擇物件應該是適合自己的,沒有好與壞之分,所以,你應該分析彼此的喜好,優勢與劣勢,揚長避短。

4樓:悠悠我心

你可以表白試試,但是我覺得希望不大。

她要喜歡你,就不會和別人談戀愛了。

你自己決定吧。能搶過來是你的本事。

有時碰到你喜歡的人,覺得她也喜歡你,其實是種錯覺。

5樓:

在認識你之後還找別人脫單了,兄弟你可別想了她但凡要是有點喜歡你,想和你在一起,就算還沒決定要和你在一起,只要有點猶豫也不會隨便和別人脫單

備胎妥妥的,人家只是享受和你曖昧

你要是告白會得到一張好人卡,我只把你當好朋友,大哥哥。

你以為人家很喜歡你,說不定她和自己男朋友平時相處更甜

認識乙個月的女孩子明確拒絕過我,我還要繼續嗎?

Serendipity 我認為她是經過考慮決定疏遠與拒絕的。但如果題主是抱著撩妹 想在近期談戀愛,想找乙個女朋友的想法接近她追求她,那就就此打住。總之,在姑娘以這樣的方式拒絕以後,我覺得她是不會想面對你這個 追求者 身份,看起來她並不是想擁有乙個備胎,也不是為了戀愛而戀愛的。所以題主與她要麼從此疏遠...

自己的女朋友認識不到乙個月,自己非常喜歡她,最近偶然一次機會發現她跟乙個已婚男人同居過三年,咋辦呢?

躍子瘋夜 不是,剛認識乙個月你想這麼多,人家喜歡你嗎?好好相處唄,有問題要和當事人聊,看看她怎麼說,我們跟你說好你覺得膈應,我們說不好你自己又特喜歡,以後過日子是你倆過別聽外人瞎起鬨。我男朋友認識我前談了三段戀愛每段戀愛都大於三年,我剛開始時候想這相當於離三次婚了?後來接觸發現人還挺不錯的,這不是談...

喜歡上乙個剛認識乙個月的男孩子,我應該表白嗎?

悟空 沒有應不應該,只有想不想 特別多人說表白是確定對方對你有感覺之後的事,在此之前要約 撩 試探,否則成功機率很低。我不喜歡這種說法,如果是要成功機率,那那樣做的確成功機率高,但我認為愛情就是一腔孤勇,不是理性的計較成功率。如果你們在接觸的過程中就牽手了,這個時候表白當然很好。但在根本不確定對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