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金哲巨集入獄 23 年後獲得 468 萬國家賠償?

時間 2021-05-29 22:16:30

1樓:三七先生

國家欠他的還清了。

該讓當年刑訊逼供,草菅人命的警察,法官出來走兩步了。

龍遊淺灘遭蝦戲,

虎落平原被犬欺。

有朝一日龍得水,

勢讓長江水倒流。

待到一天虎上山,

定要血染半邊天。

2樓:皮皮魯

468萬相比於:

乙個人的冤屈;

23三年不自由;

身體所受摧殘;

心裡所受摧殘;

脫離於社會外;

我覺得一點都不算天價。

加個0我認為都可以接受。

但是這些錢,不能納稅人來出,應該讓一系列相關人員和機構來出。

3樓:

要是早個10年放出來就好了,甚至早個5年也不錯。

賠償減少到100萬就行,再去借高利貸,北上廣深,南京,蘇州,杭州,任意城市,買一套市中心老破小學區房,拿房子抵押還高利貸,再問高利貸過橋,解套,再抵押房子,這麼一折騰,5年限售期一到,房子出貨,千萬富翁。

可惜是吉林人,無法突破上述城市的限購,姓金,看名字估計北韓的。

時過境遷,以上城市如今房貸利率最少再LPR上浮55個基點

4樓:

1.看起來很高,但和當事人及其家庭蒙受的精神損失,失去的發展機會相比,並不多。

2.如果同時能對當年執法出現失誤的有關人員追究責任,並且嚴厲懲罰,那才真的能服中,否則這錢就是買當事人閉嘴的。

5樓:小小

假設你正直中年,有人告訴你給你四億去坐23年牢,出獄後一身慢性病,嚴重與社會脫節,至親都離你而去,你願意去嗎?我們國家目前的國家賠償走出了第一步。但是遠遠不夠,被關23年,光想想都覺得太可怕了。

6樓:李燃末

一,按照《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國家考慮到了,耽誤人家掙錢了,這叫誤工補償。

二,依據新聞採訪:

北京和吉林醫院的檢查顯示,金哲巨集身患支氣管炎、頸動脈硬化、視網膜病變、眼底動脈硬化、高血壓3級(極高危險組)、2型糖尿病、腎病、胃病、腦梗死、肺部嚴重鈣化,腰椎、頸椎多處錯位椎管狹窄,鼻樑骨外傷所致塌陷,雙腿因外傷所致造成閉合性創傷無法正常行走。

屈振紅說:「正是考慮金哲巨集這種特殊情況,最後達成賠償協議時金哲巨集的精神撫慰金比例與劉忠林相似,也按照人身自由賠償金的約75%處理的。」

國家考慮到了,身心受到了傷害,要補償。

三,以上兩項合計四百多萬。

四,可以推導出,中國司法認為自由無價,不能用錢計算,那就算了吧。

7樓:Touch Leo

賠償了金哲巨集損失的工資,他失去的自由又怎麼賠償呢?失去的機會又怎麼折算呢?

某些人玩忽職守或者貪贓枉法導致的冤案,為什麼要由納稅人承擔最終的賠償呢?

8樓:肥肥蛋黃貓

打破了今年一月劉忠林460萬賠償的記錄,但是這錢的代價來的太高。

在監獄度過23年,基本上完全和社會脫節。金哲巨集的情況我不知道,2023年入獄的劉忠林2023年出獄以後,連易拉罐都沒見過,成天看電視看到深夜……你能想象自己一下從九十年代穿越到今天嗎?

獲得賠償以後,各種知道你『』富『』了的遠房親戚就會紛至沓來,哪怕他們未嘗為蒙冤入獄的你說一句話。與之而來的,就是無窮無盡的煩惱、矛盾、衝突。

許多長期入獄後獲得大額賠償的人,都過得不好。陳滿出獄後馬上投了一百多萬到詐騙專案,劉忠林給妻子買房買車,現在又陷入離婚訴訟的折磨。原因無他,長期入獄後與社會脫節,頭腦單純像個孩子。

願天下無冤。

9樓:斯圖卡

這個問題的方向不應該是為什麼他會蹲上23年被無罪釋放麼????

23年……

我都不知道他怎麼熬過來的。

他和違法犯罪入獄的人的心理狀態是不一樣的。

你們是不是只看到後面468W了?

10樓:黑暗小法師

別的不說,就說一點。

以前在好像是「你為什麼支援死刑」的問題下,答主們各種諷刺現在監獄待遇太好,讓很多做了罪大惡極但又不至於死刑的人在裡面享受著納稅人的錢,應該讓他們生不如死之類的,這沒什麼問題。

這個問題下的答主們又是好多抓著金哲巨集的身體受到了嚴重損傷,諷刺現在監獄裡條件太差,侵害了犯人的人權,這也沒什麼問題。但如果這兩個問題下的人是同乙個人,是不是有點問題了?未免有點雙標了吧。

當然,我也不知道應該怎麼做,什麼是對的,只是覺得好多人對同一情況的不同言論覺得滑稽而已。

11樓:山梁雌雉

說真的,你國家賠這麼多倒不如把他送進療養院,負擔一切費用讓他安享晚年。

乙個一身是病的殘疾人拿這麼多錢有什麼用?看病的錢可能都不夠。

至於這病這傷是怎麼來的,我也不知道,也不敢問。

12樓:

和社會脫節太久,又握著一筆巨大的財富,肯定會引來周圍人的覬覦,千萬不要回自己的家鄉,不要回去找認識的人,去乙個陌生的地方重新開始,否則可能被「親朋好友」吃的骨頭都不剩。

13樓:失智

很可惜,個人覺得法院判決其實沒什麼問題,畢竟法條就擺在那裡。只能說可能可以從身體受到傷害的醫療費用再做做文章。

但是問題在於我們國家的監獄系統,為什麼會讓乙個年輕力壯的人出來時變成乙個殘疾人???正常的勞動改造會讓人「肺部鈣化」「高血壓三期」「雙腿不能正常行走」「鼻子塌陷」???

這後面的問題一點不比這個案件本身小,我也不是同情罪犯,但是都21世紀了,監獄裡還有這種事情,讓我看的後背發涼...

14樓:

國家賠償這種,屬於樹典型。只能說大多數人還是比較幼稚。別人給你個典型,你就順杆爬了。

司法改革,需要典型案例推動。沒有的話,就找乙個出來,一定要找乙個出來。也許造乙個出來。

司法改革的方向,當然是美國的方向啦。前兩年他們想廢除死刑時,就找典型,翻案了幾個。沒有就強行找乙個出來翻案。

15樓:有個大頭

有些人說他失去了23年,與社會嚴重脫節。

23年=468萬?

這麼算,是不對的。

468萬賠償的是=失去的23年自由生活+強制的23年鐵牢生活話是沒錯,但他們忽略了一點,金哲巨集這23年也是存在的,只不過是在鐵牢裡,他的價值觀、世界觀、生活觀都在鐵牢裡形成,他認識的都是在鐵牢裡的人。

我之前在網上、電視裡看過各種各樣的「獄後故事」。當然,金哲巨集現在是個什麼樣的人,我不敢妄加揣測。但乙個在鐵牢裡生活了23年的中年人,拿著忽然得到的468萬,我的第一感受是很不安。

當然,對於坐了冤牢的,國家賠償是必須的。但國家不應該覺得給了錢就沒事了。首先應該從制度設計上杜絕這類事情,其次還要安排專業人員進行心理輔導、職業輔導等等一系列工作。

最後,祝願金哲巨集能夠善用賠償,過好餘生。

16樓:靈貓無影

這筆錢不應該由國家來出和由納稅人來出.應該有當年參與辦案那些人共同承擔.

你們犯下的錯誤為什麼要由納稅人來買單.必須得有追責的制度

17樓:渾身上下腦袋疼

文中描述如此,我也不曾更細查他的家庭情況。

只知道他這一身疾病,若無家人照料,怕是也花不了幾天補償款了。

但願文中的妻離子散是指監獄將他和妻兒分別,而不是妻子帶著兒子離他而去吧。

他的兒子今年二十五歲,與我差不多的年紀,不知道他會如何面對父親。畢竟人生軌跡中父親所陪伴他的時光太過短暫了。

還有他的妻子,他的親人。

願他們可以給他照料。

改革開放以來,每乙個五年計畫我們的國家都會發生翻天覆地的改變。

他在監獄中錯過了四個半。

這裡已經不是他所了解的世間。

他只有一筆錢。

很不少,但也不很多。

如果他四下無親孤立無援。

那這筆錢,

填補的了過錯,卻填不平他的苦難。

雖是妄想,

但願無冤。

18樓:stan

很多人經常在問,刑辯律師幫壞人辯護良心不會痛嗎律師為什麼要幫壞人辯護

其實,這個案件的結果,也是律師存在的意義之一respect to 做本案的兩位律師

法律影響的是財產和人身關係,尤其是限制人身自由,這對於被限制自由的個體來說,是生命中相當沉重的事件

有時候我們說一萬和萬一

就是這萬分之一

人生沒有重來

486萬

乙個人的青春

最好的年華

願每乙個刑事案件都能公平公正

19樓:寒仙

有人說23年468萬這麼多,換他他也幹。

就算你開的玩笑吧。《肖申克的救贖》看過吧。老布在出了監獄之後不知道人生該怎麼活,儼然被體制化了。

他感受到了社會飛速變化,感受到自己已經與這個時代脫節自己的無力,但是他也一定感受到了無比的痛苦所以選擇了上吊自殺。

拋開電影的故事,在現實生活中其實也是這樣。

20樓:石楠樹下養君子

我就提一句 95年還在用bb機房子還沒商品化電腦還是win95 電單車是家庭地位象徵

給468萬根本抹不平傷害吧人生從最有激情的年歲一躍知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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