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三七先生
國家欠他的還清了。
該讓當年刑訊逼供,草菅人命的警察,法官出來走兩步了。
龍遊淺灘遭蝦戲,
虎落平原被犬欺。
有朝一日龍得水,
勢讓長江水倒流。
待到一天虎上山,
定要血染半邊天。
2樓:皮皮魯
468萬相比於:
乙個人的冤屈;
23三年不自由;
身體所受摧殘;
心裡所受摧殘;
脫離於社會外;
我覺得一點都不算天價。
加個0我認為都可以接受。
但是這些錢,不能納稅人來出,應該讓一系列相關人員和機構來出。
3樓:
要是早個10年放出來就好了,甚至早個5年也不錯。
賠償減少到100萬就行,再去借高利貸,北上廣深,南京,蘇州,杭州,任意城市,買一套市中心老破小學區房,拿房子抵押還高利貸,再問高利貸過橋,解套,再抵押房子,這麼一折騰,5年限售期一到,房子出貨,千萬富翁。
可惜是吉林人,無法突破上述城市的限購,姓金,看名字估計北韓的。
時過境遷,以上城市如今房貸利率最少再LPR上浮55個基點
4樓:
1.看起來很高,但和當事人及其家庭蒙受的精神損失,失去的發展機會相比,並不多。
2.如果同時能對當年執法出現失誤的有關人員追究責任,並且嚴厲懲罰,那才真的能服中,否則這錢就是買當事人閉嘴的。
5樓:小小
假設你正直中年,有人告訴你給你四億去坐23年牢,出獄後一身慢性病,嚴重與社會脫節,至親都離你而去,你願意去嗎?我們國家目前的國家賠償走出了第一步。但是遠遠不夠,被關23年,光想想都覺得太可怕了。
6樓:李燃末
一,按照《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國家考慮到了,耽誤人家掙錢了,這叫誤工補償。
二,依據新聞採訪:
北京和吉林醫院的檢查顯示,金哲巨集身患支氣管炎、頸動脈硬化、視網膜病變、眼底動脈硬化、高血壓3級(極高危險組)、2型糖尿病、腎病、胃病、腦梗死、肺部嚴重鈣化,腰椎、頸椎多處錯位椎管狹窄,鼻樑骨外傷所致塌陷,雙腿因外傷所致造成閉合性創傷無法正常行走。
屈振紅說:「正是考慮金哲巨集這種特殊情況,最後達成賠償協議時金哲巨集的精神撫慰金比例與劉忠林相似,也按照人身自由賠償金的約75%處理的。」
國家考慮到了,身心受到了傷害,要補償。
三,以上兩項合計四百多萬。
四,可以推導出,中國司法認為自由無價,不能用錢計算,那就算了吧。
7樓:Touch Leo
賠償了金哲巨集損失的工資,他失去的自由又怎麼賠償呢?失去的機會又怎麼折算呢?
某些人玩忽職守或者貪贓枉法導致的冤案,為什麼要由納稅人承擔最終的賠償呢?
8樓:肥肥蛋黃貓
打破了今年一月劉忠林460萬賠償的記錄,但是這錢的代價來的太高。
在監獄度過23年,基本上完全和社會脫節。金哲巨集的情況我不知道,2023年入獄的劉忠林2023年出獄以後,連易拉罐都沒見過,成天看電視看到深夜……你能想象自己一下從九十年代穿越到今天嗎?
獲得賠償以後,各種知道你『』富『』了的遠房親戚就會紛至沓來,哪怕他們未嘗為蒙冤入獄的你說一句話。與之而來的,就是無窮無盡的煩惱、矛盾、衝突。
許多長期入獄後獲得大額賠償的人,都過得不好。陳滿出獄後馬上投了一百多萬到詐騙專案,劉忠林給妻子買房買車,現在又陷入離婚訴訟的折磨。原因無他,長期入獄後與社會脫節,頭腦單純像個孩子。
願天下無冤。
9樓:斯圖卡
這個問題的方向不應該是為什麼他會蹲上23年被無罪釋放麼????
23年……
我都不知道他怎麼熬過來的。
他和違法犯罪入獄的人的心理狀態是不一樣的。
你們是不是只看到後面468W了?
10樓:黑暗小法師
別的不說,就說一點。
以前在好像是「你為什麼支援死刑」的問題下,答主們各種諷刺現在監獄待遇太好,讓很多做了罪大惡極但又不至於死刑的人在裡面享受著納稅人的錢,應該讓他們生不如死之類的,這沒什麼問題。
這個問題下的答主們又是好多抓著金哲巨集的身體受到了嚴重損傷,諷刺現在監獄裡條件太差,侵害了犯人的人權,這也沒什麼問題。但如果這兩個問題下的人是同乙個人,是不是有點問題了?未免有點雙標了吧。
當然,我也不知道應該怎麼做,什麼是對的,只是覺得好多人對同一情況的不同言論覺得滑稽而已。
11樓:山梁雌雉
說真的,你國家賠這麼多倒不如把他送進療養院,負擔一切費用讓他安享晚年。
乙個一身是病的殘疾人拿這麼多錢有什麼用?看病的錢可能都不夠。
至於這病這傷是怎麼來的,我也不知道,也不敢問。
12樓:
和社會脫節太久,又握著一筆巨大的財富,肯定會引來周圍人的覬覦,千萬不要回自己的家鄉,不要回去找認識的人,去乙個陌生的地方重新開始,否則可能被「親朋好友」吃的骨頭都不剩。
13樓:失智
很可惜,個人覺得法院判決其實沒什麼問題,畢竟法條就擺在那裡。只能說可能可以從身體受到傷害的醫療費用再做做文章。
但是問題在於我們國家的監獄系統,為什麼會讓乙個年輕力壯的人出來時變成乙個殘疾人???正常的勞動改造會讓人「肺部鈣化」「高血壓三期」「雙腿不能正常行走」「鼻子塌陷」???
這後面的問題一點不比這個案件本身小,我也不是同情罪犯,但是都21世紀了,監獄裡還有這種事情,讓我看的後背發涼...
14樓:
國家賠償這種,屬於樹典型。只能說大多數人還是比較幼稚。別人給你個典型,你就順杆爬了。
司法改革,需要典型案例推動。沒有的話,就找乙個出來,一定要找乙個出來。也許造乙個出來。
司法改革的方向,當然是美國的方向啦。前兩年他們想廢除死刑時,就找典型,翻案了幾個。沒有就強行找乙個出來翻案。
15樓:有個大頭
有些人說他失去了23年,與社會嚴重脫節。
23年=468萬?
這麼算,是不對的。
468萬賠償的是=失去的23年自由生活+強制的23年鐵牢生活話是沒錯,但他們忽略了一點,金哲巨集這23年也是存在的,只不過是在鐵牢裡,他的價值觀、世界觀、生活觀都在鐵牢裡形成,他認識的都是在鐵牢裡的人。
我之前在網上、電視裡看過各種各樣的「獄後故事」。當然,金哲巨集現在是個什麼樣的人,我不敢妄加揣測。但乙個在鐵牢裡生活了23年的中年人,拿著忽然得到的468萬,我的第一感受是很不安。
當然,對於坐了冤牢的,國家賠償是必須的。但國家不應該覺得給了錢就沒事了。首先應該從制度設計上杜絕這類事情,其次還要安排專業人員進行心理輔導、職業輔導等等一系列工作。
最後,祝願金哲巨集能夠善用賠償,過好餘生。
16樓:靈貓無影
這筆錢不應該由國家來出和由納稅人來出.應該有當年參與辦案那些人共同承擔.
你們犯下的錯誤為什麼要由納稅人來買單.必須得有追責的制度
17樓:渾身上下腦袋疼
文中描述如此,我也不曾更細查他的家庭情況。
只知道他這一身疾病,若無家人照料,怕是也花不了幾天補償款了。
但願文中的妻離子散是指監獄將他和妻兒分別,而不是妻子帶著兒子離他而去吧。
他的兒子今年二十五歲,與我差不多的年紀,不知道他會如何面對父親。畢竟人生軌跡中父親所陪伴他的時光太過短暫了。
還有他的妻子,他的親人。
願他們可以給他照料。
改革開放以來,每乙個五年計畫我們的國家都會發生翻天覆地的改變。
他在監獄中錯過了四個半。
這裡已經不是他所了解的世間。
他只有一筆錢。
很不少,但也不很多。
如果他四下無親孤立無援。
那這筆錢,
填補的了過錯,卻填不平他的苦難。
雖是妄想,
但願無冤。
18樓:stan
很多人經常在問,刑辯律師幫壞人辯護良心不會痛嗎律師為什麼要幫壞人辯護
其實,這個案件的結果,也是律師存在的意義之一respect to 做本案的兩位律師
法律影響的是財產和人身關係,尤其是限制人身自由,這對於被限制自由的個體來說,是生命中相當沉重的事件
有時候我們說一萬和萬一
就是這萬分之一
人生沒有重來
486萬
乙個人的青春
最好的年華
願每乙個刑事案件都能公平公正
19樓:寒仙
有人說23年468萬這麼多,換他他也幹。
就算你開的玩笑吧。《肖申克的救贖》看過吧。老布在出了監獄之後不知道人生該怎麼活,儼然被體制化了。
他感受到了社會飛速變化,感受到自己已經與這個時代脫節自己的無力,但是他也一定感受到了無比的痛苦所以選擇了上吊自殺。
拋開電影的故事,在現實生活中其實也是這樣。
20樓:石楠樹下養君子
我就提一句 95年還在用bb機房子還沒商品化電腦還是win95 電單車是家庭地位象徵
給468萬根本抹不平傷害吧人生從最有激情的年歲一躍知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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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20年後扇老師耳光後續3 22?
yui ring 是這個吧?原諒?不存在的。碰到這種老師真是倒了一輩子血霉。居然還是老師原諒學生 呵呵這大爺應該先為自己二十年前的暴力行為道歉吧?這大爺道歉了?他都不道歉,憑什麼要學生認錯?就因為網路暴力?這還配當老師?不就是扇個耳光麼,二十年前打得沒這狠麼? 滄海浮萍 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