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出資購買的房產在公婆名下,如何公證到為我們夫妻共同財產!

時間 2021-05-14 08:34:02

1樓:陳乾德律師

可以考慮如下解決方法:簽訂書面的借名買房合同,明確借名的原因,購房款的支付,以及之後的房屋歸還、變更登記等問題,並將該借名買方合同到公證處進行公證。也可直接到公證處公證借名買房這一事實。

但不論如何,都應當盡快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2樓:于琦婚姻律師

首先,有貸款的房子,公證處基本上是不會給公證的,必須要結清貸款的才行。不過,如果能結清貸款,你們直接過戶加名字就好了,還整什麼公證。

其次,你們可以跟他父母之間簽訂乙個房產代持協議,協議裡面說明,這套房子的錢是你們小兩口出的,他父母只是代持人,房子的實際所有人是你們夫妻二人,房子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就行了,不用公證,簽字即生效。

3樓:法岱律師事務所

省錢的辦法就是寫乙份協議並公證,但是退一萬步真要到了對簿公堂那個地步,這種協議是有法律風險的。最安全的辦法就是再走一遍買賣流程,名正言順過戶到你們名下。

4樓:蘇州律師杜哥

你們可以與公婆簽訂乙份購房代持協議,明確說明房子實際產權歸你們所有,公婆只是為你們代持。為了更加穩妥,可以同時辦理一下公證。

夫妻一方將購買的房產登記在孩子名下,這個房子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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