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考研教育學-領路
這是398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2009考研真題。
首先此種說法不完全正確。
它有正確的一面: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子女是父母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子女應當在繼承父母遺產的實際價值範圍內,償還父母生前所欠債務。此外,如果以父母名義所負債務用於成年子女或家庭共同生活,則此債務應當認定為家庭共同債務或成年子女的個人債務,成年子女有義務清償此債務。
也有不正確的一面:
①從債的特徵分析,債是特定當事人之間產生的民事法律關係,具有顯著的相對性。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債務人也只對特定的債權人承擔義務,對於「父債」,子女無清償義務。
②從限定繼承上分析,對父母本人所欠的個人債務,在父母生前應由其本人負責償還;在其死亡後,根據繼承法限定繼承的規定,子女只在遺產的實際價值範圍內負清償義務,對超過部分沒有義務償還。但子女自願償還的,法律也不禁止。
2樓:肖杰律師
大人,時代變了!
天經地義,哪個天、哪個地?
學思修是不是也跟著學過毛概……豈不知中國早已經過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法律上來說,父債子償僅侷限於被繼承的遺產範圍內。當然,也有合同約定或者其他規定的情形,例如擔保、債權人代為追償、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等等,但這些情況並不侷限於父子。
父債子償到底應不應該?
慕澤18900861079 父債不一定子償,誰是 繼承人 誰還錢,你放棄繼承你爸爸的財務,也就不需要接手他的債務。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該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
父親在世,父債子償有法律依據嗎?
丁笑儒 中國 繼承法 目前規定的是無條件的限定繼承,也就是說,你父親如果留有遺產,在該遺產範圍內清償債務。如果你不想還,建議找個好律師,證明債務是賭債。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為什麼既有「父債子償」又有「一人做事一人當,禍不及家人」的說法呢?
我還是我 樸素的價值觀原則,就是誰獲利誰付出。父債子償是看他爹借的錢花給誰了。爹借錢給孩子蓋房娶妻,父債子償。爹殺人了,家裡沒人獲利的情況下,禍不及家人。以上是雙方勢均力敵的情況。如果有一方強勢,當然選擇有利於自己的說了,自己強勢對方又反抗不了。黃世仁當然要搶喜兒抵債了,楊白勞也沒能力反抗。所以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