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隱瞞,婚後攤牌,不裝了,這種行為惡劣嗎???

時間 2021-05-12 04:56:04

1樓:陳曼

人最難區分的,其實不是一件事的是非對錯,而是當我們評價一件事時,哪些是客觀事實?

哪些是主觀感受?

很多時候,爭論和分歧、怨恨和誤解不是因為誰對誰錯,而是彼此都把客觀事實和主觀感受

混為一談。每個人都認為自己的主觀感受是事實,因此覺得對方不可理喻、枉生為人。

你的問題描述首先就帶有非常強烈的主觀感受,讓這個問題變得不太好回答。

婚前謹慎、克制、積極展現自己美好的一面,婚後放縱、鬆懈、不介意展示自己差的一面,

這幾乎是所有長期親密關係的必經階段。更熟悉、更信任、更深的情感鏈結是有代價的,婚

姻的形式從本質上來說,必然走向更深的情感鏈結,也必然支付彼此走下神壇的代價。這代

價便是泥沙俱下,大家都無畏於表露自己最差的一面,因為都希望在對方面前可以更輕鬆的

做自己。

如果你不能接受這種客觀規律,非要把這種落差解釋為——婚前隱瞞,婚後攤牌,不裝了—

—那麼,可能你不能接受的不是伴侶的這種行為,你不能接受的可能是一段長期的親密關係。

當然,「攤牌了」、「不裝了」、「你能把我怎麼樣?」「你能離了不成?」如果這些確確實實由

對方親口說出,這種行為毫無疑問非常惡劣。

但是,如果這些並不由對方親口說出,而是由你主觀臆斷,那就是你主觀上把對方推到了一

個極端惡劣的境地。

婚姻中,我們最最需要警惕的反而不是渣男渣女,因為渣男渣女的比例也適用二八定律。10%

的渣男渣女,10%的優男優女,80%的普男普女。

現實是,現在大家都更習慣於拿著放大鏡查殺渣男渣女,反而讓作為普男普女的大多數,連

個普通人的七情六慾都不配擁有了。

我們最最需要警惕的,反而是混淆了客觀事實和主觀感受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2樓:一葉

不知道你是否已婚?還是出於假設問的問題?

你是否中意喜歡他/她決定了答案

生活注定不完美但你對對方的情感衝動可以自動合理化ta的某些行為關鍵看你注意的是哪些細節

是否惡劣在於自己

3樓:biubiu

惡劣與否是對於你而言的,所以你覺得惡劣那就肯定惡劣不管是你用來鋪墊的還是最後實際想問的

有的人覺得無傷大雅,哪有沒缺點的人,日子過久了,熟悉了,精神鬆弛了,缺點和惰性慢慢就顯現出來了。

有的人覺得一點都不能忍,不管是肥胖的體型,還是輕言放棄體現出來的人生態度都不能忍受。這種情況,離婚真的是最好的選擇。

再乙個,如果還沒結婚,建議多談幾年戀愛,了解乙個人需要很長的時間。判斷是否應該結婚,你問自己「我能不能一輩子都接受他的這些缺點」

說好的婚前裝修不裝了,婚後不想和公婆同住怎麼辦?

圈圈 這個問題還真適合我。跟樓主情況類似,婚前婆家說已經準備好一套新房還沒裝修,我們是18年3月訂婚,計畫12月辦婚禮,這樣剛好留的時間可以用來裝修。然後操作來了,當時還是未婚夫的老公是部隊的,基本上是不在我們地方,裝修的事就遲遲沒啟動,一會說馬上裝一會說家裡沒人沒時間裝修 交待下,婆婆家庭主婦基本...

男方婚前隱瞞不孕不育,婚後女方該配合試管嬰兒手術嗎?

董三歲 不要糾結於隱瞞 這時候介意已經發生的事,也解決不了問題 我覺得你應該問問自己,當前這種情況,還願不願意跟這個男生繼續下去,甚至共同孕育乙個孩子,是否有這個信心,這是其一。試管不一定成功且耗時耗力耗錢,你個人是否能承擔失業的風險 身體越來越差的風險等,這是其二。先想清楚了再說。不要有配合的心態...

如果配偶婚前有所隱瞞,婚後起訴離婚,能否消除此次婚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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