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離婚冷靜期擬寫入民法典分編草案?

時間 2021-05-05 21:50:04

1樓:

對我來說,這相當於「結婚冷靜期」。

以前我想著,如果和某個人在一起了,最好能走到結婚,走到結局。

現在我沒那麼執著了,如果我喜歡乙個人,我更傾向於和他談戀愛,過二人世界,開開心心就挺好了,不一定非得結婚什麼的。喜歡就在一起,不喜歡就分開,兩個人挺好,乙個人也很棒。

至於結婚嘛…沒必要非得結婚,除非是真的100%確定非常喜歡,喜歡到我願意無視結婚的風險,生育的風險,養孩子的成本,非要鑽進這個明顯不划算的圈套畫地為牢。

也就是說,除非我腦子秀逗了,結婚這事,還是得冷靜啊,冷靜啊!

2樓:心想醬

這麼說吧,如果你認為,翻牆上網路會出問題,看片片會出問題,離個婚你都覺得我不太冷靜。。那你眼裡,擁有這樣心智的乙個成年人,真的可以結婚養孩子嗎? (靈魂拷問)

3樓:路人

很多人反對這種虛有其表看似沒用的條例,可是似乎都是義憤填膺式的為別人發聲的?exsm?人家整出來讓衝動的人冷靜的,自然是有龐大資料做支撐的,乙個個婚都沒結的小孩子在這瞎起鬨跟著吼...

關鍵還都是為別人發聲的?咋的你很樂意人家離婚嗎?還是說乙個個都是沒結婚就把離婚後路安排的滿滿當當的人?

這年頭好像很流行不是受害者跑出來代表受害者胡亂發聲...反而容易造成更多利益相關的被忽視冷漠。有點措施就喊著沒用加反對,這就是大人跟小孩的區別嗎?

乙個只會找問題而人家在想著怎麼解決了。

人家這個法案是給結了婚衝動離婚的人用的,是用來解決大量資料凸顯下問題關鍵的,你敢想象有一天你身邊大部分都是離婚的人嗎?相信我,假如你結婚了,你根本不願看到身邊都是群男女情場老手單身。游離電子是極不安分的,它會自然威脅到周邊已有物質的穩定狀態,你想不想你家隔壁有個老王當鄰居?

乙個不怕那再加老李老趙老劉呢?更何談離了之後大量遺留問題甩手出來誰兜底?反正跟你無關唄?

反正問題不在你身上,你當然可以毫無負擔的當個解放人權的憤青,可是你知道黨員要是被按了憤青的稱號,公升級可老難了兄弟,為什麼?因為問題可以張口就來,可是方法不是,憤青,是會被歸為缺少責任擔當意識的群體的。

什麼?你說你是單身你不怕?那你敢說你一輩子就是單身了嗎?

你要真敢這麼說,那可能很抱歉,國家需要繼承人,那幫兒子孫子們還需要穩定的環境。你的人生可能只有這短暫一生,可別人還有下輩子。這是必然要做的,對穩定,國家是認真的,也是不能及早站到這個隊伍裡的人該學習認知的。

可以追求所謂幸福選擇離婚,可是別留給社會一大堆問題啊,別危及到他人的基本生活啊兄弟。有問題會倆頭抓,別不參與建設還盡添亂可好...這些利益都是會繞到你自己頭上的,別整得跟你無關的樣子。

看了這麼多人反對,人大代表該換了啊這是...

難以言笑。

4樓:奶糖日記本

離婚需不需要冷靜期我不敢說,但是結婚確實需要冷靜期。

結婚前認真考慮好婚後生活的最好與最壞,都能接受再去結婚。愛情的保質期不是永久,也別把婚後生活的好與壞怪罪於時間,好的婚姻時間磨不掉,差的婚姻也無需湊合。歸根究底,走到離婚這一步的,大多數是當初結婚的時候沒有「冷靜」考慮好。

5樓:丁幸娜

我堅決反對離婚冷靜期。

這就是讓誰多跑一趟的問題。

那些衝動離婚的,原本就應該多跑一趟,再去辦理復婚手續。

現在倒好了,衝動離婚的不用多跑了。那些原本就是冷靜離婚的,現在又得多跑一趟,去辦理正式離婚手續。這不是搞笑嗎?

以上是玩笑罷了。本人作為一名心理諮詢師,也做了很多關於婚姻家庭的諮詢。

我堅決反對離婚冷靜期。如果出於降低離婚率的考慮,可以設定結婚冷靜期,這樣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閃婚閃離。

主要原因是兩者的動因是不同的: 結婚,一般是因為對未來生活有著美好的嚮往;離婚,一般是實在忍不下去了。極少有人會把離婚當成過家家的遊戲,隨隨便便離婚、隨隨便便去揹負乙個離異的身份,絕大部分人都會思前想後、考慮再三的,是不得不離才離婚的。

至於極少數不成熟的小年輕,隨隨便便離婚的也有,但那畢竟也是極少數。法律要考慮的是絕大多數人的情況,而非一小戳人的情況。

我們追求幸福,但婚姻,並非幸福的唯一定義。在有些情況下,婚姻恰恰變成了乙個不幸的囚籠。它不是幸福,而是幸福的對立面:

家暴,長年爭吵、戰火紛飛,吸毒、賭博等導致的痛苦和折磨。

想快速擺脫這個囚籠而不得,可能會釀成一些悲劇和極端事件的發生,不利於社會穩定和安定團結。比如,在家暴案例之中,如果被欺負的女性不能較快離婚,那會繼續遭到對方的侵害,她會自殺、他殺(被判刑)或與對方同歸於盡,最後孩子可能成了孤兒,雙方的老人成了社會的負擔。

中國對於家暴的救助和保護,是遠遠不夠的。國家該操心的事兒不操心,該完善的配套不完善,卻先要堵死國民掙脫囚籠的一條道路,讓它變得異常艱難曲折。這是多麼不理智!

有人說,遭遇家暴的畢竟是少數人。但實際上,家暴在中國的發生比例是很高的,遠遠高於那些隨意衝動離婚的比例。2023年全國婦聯第三次中國婦女社會地位的調查資料顯示,中國婦女在其婚姻生活中發生家暴的比例是24.

7%,還有資料表明三分之一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在這種情況下,設定離婚冷靜期,是在把多少人逼向絕路?要知道,在艱難的情境之中,人的耐心是非常有限的。

如果有一方在協議離婚的過程之中,反反覆覆變臉,說好離婚又不離婚,最後必然將演變為訴訟,國家的司法資源必然大大被浪費了。本來因為衝動離婚的,只要登記復婚就可以了,現在的代價更大了。

6樓:蘇年糕

作為乙個已婚女的,也沒想過離婚啥的,但是看了以後我也膈應了,本來沒想到的事情,你反覆提醒我就記住了。 一直覺得結婚不結婚就是個人自由,所以對周遭的朋友同事都是愛結不結,單身快樂,慎重考慮,只要自己的人生充實幸福快樂,什麼選擇都是可以的。但是這個規定一下來,真的莫名其妙了,太難了。

本來世道就很艱難,法律也對婦女毫無關愛可言,那可去他媽的吧,什麼人口減少老年化讓韭菜們為社會著想,還是自己為自己著想吧。把人活生生的弄得極端和自私,沒辦法,法律就在那裡。

7樓:不穩定的夏季風

我不是什麼專業人士,只是乙個普通民眾,無法從專業角度分析,僅僅是基於我常識的觀點,大家看看就行

我反對這樣,離婚冷靜期,是為了冷靜的,可是因為一時衝動離婚的人有多少?我的常識告訴我,離婚前要分配共同財產,有孩子的還要決定誰撫養,這些是一時衝動說得好的嗎?大部分人肯定是深思熟慮,冷靜過後決定離婚的,甚至可能幾個月之前夫妻二人就打算離婚,後來決定還過不下去就離婚之類。

為了少部分衝動的人而耽誤大部分冷靜的人?恕我不能認同。要是真的後悔,大可以再復婚嘛。

不過說句實話,我覺得一時衝動不是賭氣冷戰而是離婚,這兩人可能真的不太合適

而且既然有了冷靜期,那可能反而導致一些人衝動就去離婚:反正有冷靜期,大不了到時候再反悔,這不平白給民政局增加工作量嗎?

還有家暴的,有人說去訴訟離婚,馬上會受理的,很快。我有兩個問題請教專業人士:一,訴訟離婚真的比協議離婚快嗎?

訴訟想必有很多繁瑣的過程吧?二,能協議離婚非得訴訟離婚幹嘛?這不給雙方都找麻煩嗎?

我還看到有專家說家暴的取消離婚冷靜期,不是這一會有一會沒的好玩嗎?

我覺得不應該有,那些衝動離婚的人應該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冷靜離婚的人應當有權馬上離婚

8樓:Freeze 緘

離婚成本簡直太高了

有幾個人會真的去訴訟離婚?為了擺脫糟糕的婚姻,女性往往淨身出戶走「不平等」的協議才擺脫失敗的婚姻

我母親和我父親在我初中的時候終於離婚了

吵了半輩子我爸一直不同意離說為了孩子好.

真的是為了我好嗎,我曾無數次地勸他們離婚,因為我無數次半夜被他們的爭吵聲驚醒,無數次在夢裡罵我爸

別說什麼這是文化人立的法,沒考慮到那些社會上的男人

我爸就是一名高階知識分子從某知名大學畢業還考了研在一家著名國企工作

這些男人只會更陰仗著他們有關係有點法律知識

我爸媽終於還是離了但我媽因為生活壓力也經常有復婚的想法我是堅決反對我媽身體不好我怕我媽被氣死

也別說對孩子造成什麼惡劣影響

是,離異家庭的孩子往往叛逆心理不健康,我也認識很多這樣的孩子 ,很幸運,我不是其中一員

很可悲的是,我的母親作為婚姻的受害者,是支援這個法案的她告訴我,這是為了孩子好,像我這樣離異也健康的孩子太少了。這就是母親,這就是很多中國女性,把家庭、孩子看得很重,我敬佩她,尊重她,也愛她,女性真的會為孩子為家庭讓步 ,那麼這個離婚冷靜期,會讓更多的婦女放棄自己本應有的另一種人生 。女性本已為家庭犧牲了許多,難道社會還要再來推一把嗎?

我能夠理解國家需要降低離婚率提高生育率,但在法律不健全的今天,這種做法或許會適得其反

要想提高生育率,就應該更好地保障女性權益,讓女性敢生,讓她知道背後有家人的關懷,有社會國家的保障。生育率自然會提公升

要想降低離婚率,就該嚴懲家暴出軌行為,個人欠債不納入夫妻共同負擔中讓男性規規矩矩,中國的家庭本來能忍則忍,如果降低了原則性錯誤的發生,離婚率自然會下降。

而這個離婚冷靜期簡直是瞎扯

讓我們年輕人更加恐婚

微博上有人提出了另一種方法我覺得很有道理

就是離婚即刻生效,但30天內,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予以駁回。

9樓:如是我聞

離婚冷靜期真沒必要,離婚行為是長期婚姻生活的乙個實踐結果,已經有了長達一年兩年甚至五年十年的檢驗,何須再用30天的時間來反覆檢驗?反而不如結婚冷靜期有必要,因為很可能被幾個月熱戀「沖昏了頭腦」。

離婚冷靜期寫入婚姻法反而容易滋生不良誘因,假如一弱勢女子想離婚,丈夫便可借由離婚冷靜期的法律條文行使誘導恐嚇甚至打罵,倘若出現此類極端行為恰恰正是所謂冷靜期的不良誘導。

這類政策的出現巨集觀目的是對抗年年下降的生育率,尤其是適齡青年的生育率(二胎高峰已過),但對適齡來說,本身個人意志和經濟生活已經是阻礙結婚的兩道門檻,離婚冷靜期的推出怕是又增加一道了。

10樓:蒲公英

看了以後民法典一些新規之後,我覺得我完全可以不結婚了

我昨天就和我媽認真說了我以後不結婚的打算,雖然被罵了,但是我還是打算繼續這樣做,不知道有沒有小姐妹和我一樣打算的

按民法典,離婚孩子撫養權如何處理?

法律乾貨鋪 簡單點說。2周歲以內一般判歸母親,除非母親不適合撫養孩子。8周歲以上,法官一般會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見,看看孩子想跟父親還是想跟母親。2周歲到8周歲之間未成年撫養權的情況比較複雜,要綜合考慮看誰更適合撫養孩子,裁判原則就是有利於未成年子女成長。有一些條件,法官會優先考慮判歸一方,比如,己方...

如何看待最高法首批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釋中將持續性經常性的家暴認定為虐待?

tom1708 婚姻法32條裡符合離婚條件的是虐待。本來就沒家暴。算是給法官判離婚多乙個法律依據。主要是之前的操作上6個月後判離,出事的太多。法院很被動。中國是大陸法系國家,很多人訴訟離婚提的非常多理由其實法官真沒辦法幫你。沒有法律法規支援。當然也是因為婚姻案件不公開導致的普通人沒法看到判決書的原因...

如何看待民法典519條中關於連帶債務中超額清償的連帶債務人代位求償權的規定?

題主好問題!說明有過自己的思考,這是好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 已於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4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 第十三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