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上追求自由不願被感情牽絆的人是對伴侶的不負責任嗎?作為伴侶應如何調節?

時間 2021-05-05 21:45:57

1樓:夏日貓

不是,根據自身選擇。這種問題要看當時當地的主流價值觀。

如果甲對另一半存在比主流價值觀更高的要求,那麼甲有義務主動提出來,而不是坐等對方自覺達到高要求。舉個例子,主流價值觀是配偶不得與別的異性滾床單,並沒有說配偶不得與別的異性成為普通朋友。如果你要求伴侶不得有異性好友,你有主動提出的義務。

如果乙對自己有比主流價值觀更低的期待,那麼乙有義務主動提出來,而不是不吭聲誤導對方。舉個例子,主流價值觀是配偶不得與別的異性滾床單,而你的價值觀比主流價值觀前衛多了,你有事先告知對方義務。

簡單的講,就是在一段親密關係裡,誰腦子裡對自己或者對他人有與主流價值觀很不一樣的想法,這個不一樣的人就有主動告知義務,不提前告知就是缺德。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兩個人其中至少有一方不清楚啥叫「主流價值觀」。這就涉及到兩個人事先在私德上的溝通。

我發現乙個很奇怪的現象——有一定比例的戀人或夫妻都已經滾床單了,卻沒有滾床單觀念的溝通,等到出事了就驚呼對方怎麼是那樣乙個人。我就奇怪了,諸位談戀愛的時候沒有觸及靈魂的談話麼?難道就是看電影、去餐廳、旅遊、滾床單、再去看電影、再去餐廳、再去旅遊、再滾床單。

無論,哪種,都是比較渣的行為,為什麼我們不做個被情感牽絆對伴侶負責的那個人呢?那才是真正的自我,人並非冷血無情,而是沒有遇到那個讓自己負責,牽掛的人吧!

2樓:鴨鴨不在乎

愛情是需要門當戶對的。

所謂門當戶對,自然不僅僅是指經濟和能力方面,還要有每個人的自身性格和個人訴求。情感上追求自由的人需要的是乙個與他同樣訴求自由的伴侶,兩個人平時追求自己的自由,在該依靠和陪伴的時候相互扶持,互為雙方堅強的後盾。乙個需要無時無刻的陪伴的伴侶注定無法和乙個渴望自由的靈魂走到一起,這無關乎是不是負責任,僅僅只是兩個人無法互相滿足對方的心裡訴求。

只有靈魂真正契合後的背叛,才叫不負責任。

換句話說,如果兩個人對於對方的基本訴求在乙個可調節的範圍內,追求自由的一方與渴望陪伴的一方都願意做出一部分的自我犧牲,從而達到相處上的乙個平衡,矛盾便可以得到改善。戀愛中兩個人總會有一部分的妥協和退讓,但這種退讓不能總是在乙個單方面,不能讓天平總往乙個方向傾斜。

若希望對方能滿足自己的心理訴求,一定要向對方說明或給予對方足夠能懂的行為暗示,並在對方做出一定改變和退讓後給予正面反饋。

即便是伴侶也不可能輕易猜出你的情感訴求。戀愛過程中不要羞於表達,一定要了解自己和對方究竟想要什麼。有效溝通之後,一定要給予自己的伴侶有效的正面鼓勵和反饋,讓他或她把這件事與正面的情緒聯絡起來,才能有長久有效的效果。

我是鴨鴨,知乎小萌新一枚,希望你能喜歡我的回答哇~

3樓:很菜的

希望你們都能坦誠地告訴對方自己想要什麼,也希望你們都能去了解對方想要什麼。如果始終沒有辦法找到乙個舒服的相處模式,那或許分開會舒服點。

感情是相互的,一方愛自由,卻想著對方去調整?或者對方愛自由,自己就要改變去適應?

4樓:喵與愛麗絲

其實很簡單,說白了就是乙個依賴性人格和乙個迴避型人格碰在一起,簡直是災難,對兩個人都是折磨。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換乙個人,期望伴侶在這種重大方面做出改觀是不切實際的,尋找乙個依戀模式和自己相似的伴侶才能長久融洽的生活(這也屬於三觀相合的一部分)。

5樓:

不是。針對這種,只存在相對契合型。

想要調節?除非你愛慘了那個人,否則:再見,你出局了。想不想再續一秒那就是你的事了。說到底三觀不同的人在一起始終是一場艱難的博弈。還是你決定吧。

6樓:Lynn Miu

是不負責任。不應該由伴侶來調節。

有那麼個人,他就那樣過著前半生,後來女朋友跟他分手了,於是他變成了感情上追求一心一意的男人。

什麼花草都留戀的人,太貪心了。

不確定自己到底要什麼之前,別談戀愛,戀愛是個契約。

7樓:

這麼說吧,現在感情還存在必須要負責這一說法,完全是因為社會還需要穩定的婚姻。

但既然時代是這樣,進入共產主義社會還早著呢,那回答題主的問題,就是不負責。這是基於「基於當前生產力水平所產生的主流價值觀」得出來的結論。

人生活在還沒有物質極大豐富的環境裡,就是魚與熊掌只能選其一。

想要兩全之策的話,就是開放式關係。有的人可能不信這種關係具有穩定性,但我還是要說一下,這種穩定的關係是存在的,但是很難得。

看運氣,看能力。

反正無論如何,最好還是少傷害幾個人,生產力水平還沒跟上。理念不同的人,少禍害。理念不同的人,少禍害。理念不同的人,少禍害。

能做到保持戀愛或者婚姻基本職能其他方面不做要求,建立和諧的開放式關係的人是存在的。祝你找到理念相同的人,不同的人早點放人家一條生路,不要覺得自己被束縛了來傾訴不爽尋求認同。

8樓:金多多

你這桌子菜特別好吃的話是沒有空惦記別桌的,真愛上了也沒精力朝三暮四了,所謂追求自由無非就是沒碰上降得住你的,那就別耽誤人家,浪就好好浪,別泊岸~

9樓:一笑

說清楚,給予對方選擇的自由。你情我願,沒什麼問題。

舉個極端點的例子,我有個朋友,他的父親有四個老婆,是的,你沒看錯,四個。

為了生的孩子符合國家法律,他採取的辦法是,和原配離婚,和第二個老婆結婚,生孩子,離婚,和第三個老婆結婚…重複到第四個。每個老婆都知道彼此的存在,離婚不離家,每人都有住房,年節會一起回大房子裡過,幾個老婆以姐妹相稱,平時逛街美容,還正好湊一桌麻將。

合法嗎?完全合法,為了孩子應有的名分他和每個孩子的媽媽都是名正言順的夫妻,合情嗎?人家每次婚姻都是有言在先,嫁進來的是第幾就是第幾,不可能只有乙個,能接受就接受,不能接受也不勉強。

光明磊落到這種地步,我等吃瓜群眾還真無話可說。

10樓:白朔

從某些角度看確實是不負責任

但是這個不負責任不是單方面的

對方追求感情自由是個人權利,而你在與對方談戀愛也好,再進一步也罷。在一切開始之前或之初,你和對方都有必要向對方說明自己的愛情觀,如果沒有說明,或者含糊其辭,就別指望對方能懂你的意思。身邊太多對看似幸福的情侶往往爆發在小事上,平時不說,界限不清,你還指望對方肯定不會那樣做,全天下遍地是你親人?

既然已經知道對方追求感情自由,就把道明明白白的劃開,告訴對方,什麼事情不要做,什麼事情做了之後我會很生氣。

至於伴侶調整這方面,只能說因人而異,誰愛誰犯賤唄。界限劃清對方不遵守,但是你還愛,以上全是屁話。

最後,祝幸福。

11樓:

2023年,當時已經是知名教授的愛因斯坦前往布拉格。憑藉著女人的直覺,公尺列娃感到大禍臨頭。果然,愛因斯坦不久之後就開始跟他的表妹愛爾莎熱戀。

為此,2023年,公尺列娃阻止愛因斯坦前往柏林,到皇家普魯士科學院工作。

愛因斯坦對此大為惱火,他以書面形式通知妻子,如果要保持婚姻,必須滿足以下條件:A、你應當保證我的衣物和被褥整潔,保證我的一日三餐,保證我的工作間整潔,特別要提醒的是,我的辦公桌別人不得使用。B、放棄我們之間的一切關係,除非出席社交活動,特別不要讓我在家裡跟你坐在一起,跟你一道外出或旅行。

C、跟我交往要注意以下事項:別希望我對你好,不發火,如果需要,必須立即終止與我的談話,只要我要求,必須無條件地離開臥室或工作間。D、你有義務在孩子面前不得以語言或動作蔑視我。

幾個月後,無助的公尺列娃帶著兩個兒子再次返回瑞士,而愛因斯坦則留在了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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