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忠誠協議有效嗎?

時間 2021-05-12 01:59:24

1樓:京城小律師

很多夫妻會在感情出現問題時簽訂忠誠協議,忠誠協議就一般理解而言,就是男女雙方在婚前或者婚後自願簽訂的,如果一方不履行或者違反了夫妻相互忠實的義務,過錯方在經濟上對無過錯方支付賠償金,放棄部分或者全部財產的協議。現實中的忠誠協議內容非常多,甚至五花八門。如果忠誠協議中約定如果一方出軌,另一方必須淨身出戶,不能探視子女,不得提出離婚的,這種內容因為違反了婚姻法的規定,當然無效。

所以忠誠協議並不一定必然有效,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忠誠協議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2樓:江蘇鑫律聯律師事務所

在當前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只有在極少數情況下直接依據「忠誠協議」中的約定要求出軌一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少部分法院在認可「忠誠協議」的同時,會對其中約定的賠償標準做出合理調整,避免「天價」賠償造成一方當事人生活困難。而在更多情況下,人民法院並不認可「忠誠協議」中賠償條款的法律效力。其中,上海、江蘇等地區高階人民法院對審理此類案件還作出了相關指導意見。

根據具體案件事實進行合理判斷。

3樓:薛律師

首先可以明確的是,婚內忠誠協議的效力目前是缺乏相關法律規定的,因此也造成了各地法院裁判不一。

雖然「忠誠協議」問題缺乏相關規定,但法官不能拒絕裁判,故目前各地法院裁判不一。有認定「忠誠協議」有效的,也有認定無效的,還有主張「忠誠協議」屬於道德、感情範疇的協議,法院不應賦予其強制執行力。一旦法院認定「忠誠協議」有效,當事人就要費盡心思證明對方具有出軌的行為,勢必出現捉姦成風的負面社會效應,不利於婚姻家庭關係的穩定。

綜合考慮實際情況及權衡利弊,我們更傾向於法院對有關「忠誠協議」問題不予處理,此類協議應當依靠當事人自覺自願的履行。

目前上海高院的做法便是對忠誠協議不予處理。

24、(夫妻雙方訂立忠誠協議約定如果夫妻一方違反忠誠義務將賠償夫妻另一方違約金或者精神損害撫慰金,夫妻一方起訴主張確認忠誠協議的效力或者以夫妻另一方違反忠誠協議為由主張其承擔責任的,應當如何處理?)

夫妻是否忠誠屬於情感道德領域的範疇,夫妻雙方訂立的忠誠協議應當自覺履行。夫妻一方起訴主張確認忠誠協議的效力或者以夫妻另一方違反忠誠協議為由主張其承擔責任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25、(夫妻雙方訂立如果夫妻一方發生婚外情、實施家庭暴力、賭博等行為,離婚時放棄財產的協議,離婚時能否作為裁判的依據?)

夫妻雙方訂立如果夫妻一方發生婚外情、實施家庭暴力、賭博等行為,離婚時放棄財產的協議,不屬於夫妻財產約定。離婚時無過錯的夫妻一方以夫妻財產約定為由主張據此分割財產的,不予支援。但在分割財產時,應當綜合考慮當事人過錯情況等對無過錯的夫妻一方酌情予以照顧,以平衡雙方利益

(1)締約過程中不能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不能違背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如出軌必須離婚、放棄對孩子的監護權、不得探視小孩等,這樣的約定無法律效力。

(2)不要在「忠誠協議」中約定違反忠誠義務一方需承擔過於嚴苛的財產責任的,小心胃口太大反而會失去更多,比如約定「出軌方」承擔鉅額賠償金,或者約定「出軌方」放棄所有夫妻共同財產,在審判實踐中,法院往往會基於公平原則,結合雙方的經濟狀況,適當參照但不完全按照該協議進行裁判。

(3)「忠誠協議」中千萬不要出現離婚協議條款的約定,因為一旦被認定為涉及離婚條款,就給了對方「反悔」的可能,並且法律是支援這種「反悔」的。為避免法院認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條款屬於離婚條款,建議夫妻雙方在「忠誠協議」中如是約定:「若一方出現違反忠實義務的情形,則自願遵從如下財產約定:

……」如此一來,則轉化為夫妻財產約定,受法律保護。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四條規定,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即涉及到離婚財產分割的約定屬於附條件生效的條款,簽署此條款只意味著成立而並未生效,在離婚成既成事實前,任何一方都有反悔的空間。

(四)若夫妻雙方在「忠誠協議」裡將子女撫養、監護義務等與忠實義務掛鉤,如約定「出軌方放棄子女監護權」或限制出軌方對子女的探視權等,法院一般是不會根據「忠誠協議」約定裁判子女撫養問題,而是仍然會根據婚姻法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結合父母雙方的客觀條件,作出有利於子女成長的裁判。

4樓:法度君

實踐中,夫妻忠誠協議十分普遍,內容多為一方承諾婚內不出軌,否則給予對方經濟賠償。

審判實務中,由於缺少明確的法律規定,各地法院裁量標準與結果認定並不一致。

《婚姻法》總則第四條雖然寫道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卻未將違背忠誠義務納入四十六條的法定離婚事由。

有些法院根據意思自治原則認定忠誠協議有效,判決婚內出軌(違反忠誠協議)一方向對方支付經濟賠償。

也有法院認為,夫妻忠誠協議是以夫妻身份為前提簽訂的,不屬於《合同法》調整範圍,不適用違約責任的條款,因而可能根據過錯准予雙方離婚,但未能判決依據忠誠協議進行賠償。

此類案件還需盡快出台統一裁量標準,從而實現同案同判,避免出現司法實踐中的混亂。

5樓:張星豔律師

「你要是出軌了,到時候房子、孩子都歸我,你淨身出戶……」

這麼一句看似玩笑的話,要是落實到書面上,其實就是我們俗稱的[忠誠協議]。

忠誠協議是什麼?具有法律效力嗎?如何約定才能有效

忠誠協議,通常來說,是指男女雙方在婚前或者婚後,自願訂立的有關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恪守婚姻法所倡導的夫妻之間相互忠實的義務,如有違反,過錯方要給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放棄部分或者全部財產的協議。

雖然目前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忠誠協議]的法律效力,現實裡[忠誠協議]的內容五花八門,有的甚至跨越了法律、公序良俗範圍,這樣法官是不會支援的。

1. 協議必須要求雙方不能只約束一方。只約束其中乙個人,另乙個人卻能隨心所欲,這種存在欺壓協議是無效的。

2. 非自願,違背對方意願逼迫對方簽訂協議的,屬於無效。

3. 明顯不公的協議無效比如約定出軌方淨身出戶、支付大額賠償金等。司法實踐中基於公平原則,結合雙方經濟情況,法院適當參照但不會完全照協議判定。

4. 協議內容不得剝奪和限制協議人的人身權利。如人身權、撫養權、探視權、繼承權等。

比如,約定出軌方放棄孩子撫養權,或者限制出軌方對孩子的探視權等,屬於無效條款。

5. 只能約定夫妻共同財產。協議只能約定夫妻共同財產,除此之外的財產不能約定,否則會導致協議無效。

6. 協議中不要以離婚為條件做約定。比如約定「如果離婚了,房子歸我,錢歸你……」那麼協議要在雙方領了離婚證後才能生效。如果一方反悔不想離婚,那麼協議就無效了。

所以,建議以「若一方出現違反忠實義務情形,則自願遵從如下財產約定……」作為財產約定形式表述,受法律保護。

7. 財產約定和贈與不同。比如,對方約定把房子給你,會被認定為贈與。根據法律規定,贈與不動產,在產權變更登記之前是可以撤銷的。

也就是說,在房產證沒變更成你名字之前,對方是可以撤銷贈與的。所以不是簽了協議就萬事大吉了,要記得及時進行產權變更登記。

婚內財產分割協議更有效力

相比忠誠協議,婚內財產分割協議更具有效力,僅對婚前、婚內財產做出自由約定,不需約定條件、人身依附關係,只對財產劃分。

《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6樓:

即使其中一方不忠誠,就「將兩人所有的財產過戶給兒子這類的協議」,又是個什麼玩意?

用來在婚姻中,懲罰其中一方不忠,然後懲罰另一方是個沒眼光的呆瓜?

7樓:自若

在越來越開放的當今社會,人們的倫理和價值觀念呈現多元化的趨勢,對於婚姻所持的態度也越來越開放和自由。夫妻忠誠協議的出現表明人們法律意識較以前有了極大的提高,同時也反映出當代民眾對婚姻安全感的缺失。

01 夫妻忠誠協議是什麼?

夫妻忠誠協議是夫妻雙方所約定的,不得違反的婚外性行為義務,以變更夫妻人身權利義務

財產權利義務為內容的協議。

「相互忠實」是忠誠協議的內容和目的,雙方協商「如果一方有『不忠』的舉止表現,那麼就要承擔一定後果」,現實中表現為「保證書」、「空床協議」等。忠誠協議中約定的行為後果多表現為違約金或補償金等財產條款,或者雙方離婚或喪失對子女的探望權、監護權等人身條款。

夫妻忠誠協議的目的不是一方通過這種手段牟利,而在於督促雙方盡到彼此忠誠的義務。換句話說,夫妻忠誠協議是夫妻忠實義務的細化、落實與保障,對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的行為有所約束。違反方得到相應懲戒,忠實方權利有所保障,確保夫妻各方自覺遵守忠實義務,維護家庭合諧穩定。

02 夫妻忠誠協議的效力?

中國法律並沒有相關規定。法律規定的缺失,使得法官在審判有關「忠誠協議」的案件時不能得到明確的法律指引,只能通過自己多年來累積的經驗和知識來處理具體糾紛,也導致了全國不同法院面對同樣的案件時,根據不同的理解作出了不同的判決結果。

2002 年上海市閔行區法院審理了「夫妻不忠賠償案」,持支援態度的法院普遍認為,夫妻之間簽訂協議的行為屬於民事活動的範圍,受《民法通則》的制約。

根據《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意思表示真實;

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所以只要夫妻雙方在簽訂該協議的時候滿足了上述三個條件,其行為就應當被認為是合法的民事法律行為,該「夫妻忠誠協議」就應當被視為有效。當然,如果在該協議中規定的賠償數額超出了婚姻主體能夠承受的範圍,僅該項條款視為無效。

「夫妻忠誠協議」是婚姻主體基於自由意志,將《婚姻法》中規定的抽象的、屬於道德層面的忠誠義務通過協議形式具體化,成為一項受法律強制力保護的義務。《婚姻法》並未禁止夫妻之間簽訂忠誠協議,並且從該協議的目的、內容上看,可以對婚內夫妻雙方的行為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為婚姻雙方提供一定保障,從而促進婚姻的穩定,所以該行為應當得到法律的保護,這也是國家服務人民,關注民生的體現。

然而,「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有的法院認為該協議有效,也有的法院否認其效力。都是上述同乙個案件,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對此案的態度和上海市閔行區法院截然不同。該法院認為《婚姻法》中規定的夫妻忠實義務僅僅是一種道德層面的義務而非法律義務,不具有法律強制力,若視「夫妻忠誠協議」有效,有任意造法之嫌,這樣會造成立法工作的混亂,並且不利於維持法律的威嚴。

還有法院強調,「夫妻忠誠協議」看似自由平等,實際上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婚姻主體日後的婚姻意志自由,即以現在的意志自由限制約束日後的意志人身自由,所以是違法的。此外,一些「夫妻忠誠協議」中約定了「一方違背忠誠協議方將必須離婚」、「限制一方對子女的撫養權、監護權、探視權等身份權」等條款,對於以上這些條款所涉及到的權利,因其具有特殊的性質和重大意義,國家有明確的立法規定了相應的必經程式和條件要求,所以公民間通過協議約定的上述條款無效。

03 如果你想簽訂忠誠協議,應該怎麼做?

首先,你要清楚的是,只有你在提起離婚訴訟時,才能要求對方履行忠誠協議。這就是說,只有當婚姻雙方因為違背「夫妻忠誠協議」中的行為,致使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提起離婚訴訟的,才可以將該協議中有關損害賠償的約定作為訴訟請求。

「夫妻忠誠協議」的精神實質是為了維護婚姻家庭關係的穩定,既然這種穩定沒有被根本動搖,這種訴求也是沒有基礎的。所以,若無過錯方不要求離婚,而僅僅以對方違反協議為由,要求對方履行協議或者賠償損失的,法院不應當受理,對於雙方關於財產的約定,視為自然債權。

其次,約定的賠償數額不能過高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協議中約定違約金,但數額應當具有合理性、合法性,符合家庭的實際經濟狀況,不能漫天要價。

此外,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條款無效。因為身份權具有法定性,所以在夫妻忠誠協議中,部分關於人身關係的內容是否有效還應當根據具體的情形和有關法律規定而定。比如你在協議中約定,對方一旦出軌,就不允許探望孩子,這種剝奪對方探望權的約定就是無效的。

這份忠誠協議有效嗎?

李本虎律師 實踐中此類協議基本都會被認定無效。江蘇省高階法院觀點 24 夫妻雙方訂立忠誠協議約定如果夫妻一方違反忠誠義務將賠償夫妻另一方違約金或者精神損害撫慰金,夫妻一方起訴主張確認忠誠協議的效力或者以夫妻另一方違反忠誠協議為由主張其承擔責任的,應當如何處理?夫妻忠誠協議是夫妻雙方在結婚前後,為保證...

結婚時,你們會簽忠誠協議嗎?

南方都市報 熱戀中的情侶們,總會許下山盟海誓證明自己對愛情的堅貞,如今,除了許下諾言,更多的人還會通過簽署 忠誠協議 來表明心跡。但 忠誠協議 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近日,廣州市白雲區法院的一起離婚判例中,支援了起訴離婚的無過錯方關於 忠誠協議 中的賠償約定,但因應過錯方的經濟條件,原約定中的 過錯方一...

為什麼男朋友婚前要籤乙個忠誠婚姻協議

沈楊楊律師 你的問題,既要考慮到法律因素,也要考慮到情感因素。你們倆關係到底如何 男方人品如何,只有你自己去把握,有時候過於深究,反而有可能過度解讀,也許男方並沒有這層意思。但是,我還是會給你一些法律角度的思考,供你參考衡量。首先,彩禮是什麼性質?彩禮其實是男方或男方家庭,給女方或女方家庭的財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