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賣一套房子給媽媽治病,我老公不同意怎麼辦?

時間 2021-05-12 00:57:23

1樓:小煙兒

你家幾套房子?幾個孩子?想賣什麼樣的房子?你家的房子是不是剛需?房子是婚前還是婚後財產?你媽媽什麼病?麻煩你講清楚一點再問,也好讓人給你支招啊。

2樓:圓圓白露

我想了想,可能我無法替你做選擇,到我放在我自己身上,我可能會和我老公說:以後你父母,生大病,想要買房治病,我也不會花錢給他們治。但是都說這種話了,到那時候再離婚,我媽媽也回不來了,還不如現在離婚,分割財產給我媽治病。

畢竟刀不割在自己身上,不知道疼。

3樓:無忌

你這樣的結果,最後是媽媽沒了,房子也沒了,甚至婚姻也沒了,我原來的同事,她為了救他的老婆,賣了六套房子,最後老婆沒了,房子也沒了,住到老婆原來的娘家,結果丈母娘不在,以後他老婆的兩個妹妹就要趕他們出去了。。。。。有些病不治之症,早晚3、5年的事情,真的要好好考慮還活著人怎麼活?

4樓:我想乙個名字

首先,你母親的的病是什麼樣的? 賣了房子,能不能治好,還是只是維持幾個月生命。 那樣你要好好考慮下,是否讓你母親帶病生活那幾個月,畢竟帶病生存很痛苦。

如果能治好,這套房子是誰的財產。如果是公婆為你們買的,你更不可能有權利拿。 如果是你老公的婚前財產,你也沒有權利,如果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你可以要求分割財產。

5樓:「已登出」

如果你媽媽有兒子,或者自己的房子兒子的房子都沒有賣,你丈夫不同意是正常的。如果你媽媽或者你媽媽的兒子,為了看病已經一無所有了,你丈夫不願意賣房子是你丈夫的不對。

6樓:錦瑟

房子誰買的?要是你婆婆買的房子,你老公不同意很正常。賣房治病先賣你父母的房子。如果非獨,你爸媽給你兄弟買房了,賣房也要先賣你兄弟的房子。

如果是獨生女,父母給你買房了。賣房救父母義不容辭,老公不同意那只有離婚了。

7樓:judy3366

你有幾套房?娃不要養了?兄弟姐妹呢?

自己或者你老公生病了怎麼辦,還有的賣嗎?公婆生病了到時候有的賣嗎?日子不要過了嗎?

如果家庭很富裕肯定不至於賣房,但是現在社會,很多病都年輕化了,建議好好想想,別動不動就提賣房。年齡越來越大,賣了可不好買回來了

8樓:不瘦20斤不改名

房子是你出錢買的嗎,多重的病,自己的存款呢,我婆婆要是重病我也不想賣房子,房子要是不是你買的就別賣了吧,我也怕我媽會生病所以我的錢都是自己存著,我想用我自己的錢給我媽看病他們不能說什麼吧,

分割線說個真事,我大姑姐得了宮頸癌,2023年2月查出來的,然後他婆婆吧房子賣了給兒媳婦看病的,然後前幾天大姑姐走了,花了幾十萬多活了一年,要是是絕症的話就算了吧

9樓:

開頭加老公,把後面的老公二字去掉,我看到了大約三天前的問題,而答案,和這個問題下面的答案有差不多的,和老公(老婆)溝通,也有截然相反的,大病,不救了,以後要緊,以及相反。

不知道兩個問題刷到的男女比例是否相同啊。

僅僅是說一下,不表達關於兩件事的態度。

對於此個問題,主張是救,和老公好好談談,和你現在也叫爸媽的親父母談談。

10樓:大河裡石頭

怎麼辦?不怎麼辦。共同的家庭有乙個人不願意。他有權利不同意。你要明白。

要麼你妥協。要麼他妥協。要麼離婚。

但是不建議離婚,實在不行,建議妥協。不要為了乙個家庭,破壞另乙個家庭。

11樓:echo

這個問題不難。

家裡有幾套房,有沒有自己婚前財產,如果有的話不用管她同意不同意,自己想賣就賣了。還有乙個問題是老公為什麼不同意?

12樓:希家菇娘

不能做抵押嗎?

為什麼一定要賣房子?

而且如果要通過賣房子來治病,那你媽媽這病不輕吧?

那不輕的話,你光賣房就能解決問題?

可能問題遠不止不同意你賣房這件事,還有其他事情吧?

/攤手。

13樓:Grace Liu

不涉及情感,純粹從法律角度講:

夫妻共同財產,非經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隨意處置,但婚內可以析產。

一種是簽署婚內財產分割協議,協議簽署後,屬於自己的財產可以處置,包括變賣等。

還有一種是在對方不同意簽署協議的情況下,向法院起訴強制析產。強制析產後亦可處分屬於自己的財產。

《婚姻法》解釋三(法釋〔2011〕18號)

第四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14樓:輕語

粗糙地說,如果房子有你的份,可以理直氣壯地提出要求,對方不同意的話可以去法院要求分割(不用離婚,當然鬧到這裡也和離婚差不太多了)。

如果房子沒你的份,emm,除非對方主動提起(顯然題主情況與此相反),否則確實不佔理。

當然具體情況還需要題主補充再分析。

15樓:禮禮禮

《婚姻法解釋(三)》第四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其中「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是指夫妻一方在法律上負有撫養、扶養、贍養義務的人。

16樓:路人甲

不請自來,說說我親身經歷的幾個例子

第乙個,家裡有錢,母親病了,經過醫治好,但後遺症是有點老年痴呆!

第二個,家裡窮,母親病了,縣里沒法治,跑到省市醫院看病,人是救過來了,後期要花好多錢療養,他們的女兒沒給一毛錢,自家的兒子也愁啊!後來經過醫生的勸說,就回家療養了。現在在家能吃能睡比正常人還精神!

其他我也不說了,窮人有窮人的看法,富有富的看法,你家有錢了,可以用錢養著,沒錢也別苦撐著,自己難受,病人也難受。

孝順不是用錢衡量的,生前多陪陪,盡可能的讓她沒有遺憾的離去是最大的盡孝!

17樓:唄汪汪

剛好我婆婆乙個朋友還真這樣做了……

她們家有好幾套房子,可她老公特別摳,肯定不會讓她拿錢給家裡人。她就選擇偷偷賣了一套房給她爸治病……後來她老公知道了,就開始吵架,也沒啥結果,就是老吵架……

18樓:

在回答前各位能不能看看提問人是誰,他是一位幾萬粉的律師,光是3月5日就提問了十幾個問題。現在律師在知乎上能賺到錢嗎?這麼積極。

19樓:士多啤梨媽媽

這問題我重點在於想賣一套房子?什麼病需要賣房?家裡有礦!其餘建議修改,

真心實意聽聽他人建議,作為參考,卻不是這種模稜兩可的介紹,畢竟打字也需要花費腦力,珍惜他人善心!

20樓:

從另一方面講,這個問題還要看你父母自身的態度。

我有乙個叔叔八十多了高階工程師,天天堅持鍛鍊身體很好。每年單位一次免費體檢,嬸嬸單位每年一次可帶家屬的體檢,等於每年2次免費北京最好醫院體檢機會,但他過了82以後從來都不去。他的意思是就算能查出什麼病又能怎麼樣呢,都這歲數了我也禁不住開刀手術放化療,就這麼堅持鍛鍊順其自然好了。

我那嬸嬸70多點也是再家庭聚會時候有意無意的暗示,自己一點癱瘓失能千萬別插管續命,太痛苦了,上面食管鼻飼,下面導尿,一點尊嚴和生活樂趣都沒有。當著子侄輩暗示這些,也是權當是公正省得我表姐壓力大。

他們都有公費醫療,兒女經濟狀況也都不錯,這麼表態主要還是為了保證以自己生活品質為前提。沒有任何經濟因素的考慮。

總之不光要考慮活命也的保證起碼的生活品質,包括老人的也包括你家的。

21樓:

你問題描述不清晰,沒法回答呀。

你想聽於情還是於理?

理的話太簡單了呀,想賣的那套房子有你的份嗎?根據婚前婚後誰出資等等法律界定就知道你有沒有份,有多少份,這個都是硬資料,你實在不行,離婚,你可以拿你的份額去救你媽媽。

於情,這個就要看你們家庭具體情況,老公和你的關係,以及和你媽媽的關係等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這樣子沒法分析什麼。

22樓:萬綠小草

希望你做決定前注意到兩點:

1夫妻是家庭的核心和未來,其他人都是一定程度的外人。夫妻間的信任應該盡最大力氣維護。

2要賣房子才能治的病,通常是賣多少房子都治不了的,冷靜下來多了解下治好的機率,成本,父母同意你這樣做嗎?不能替別人拿主意的。祝好。

23樓:陳小狗

那我不會就編吧。

如果房子是婚前你個人所持有,那麼賣了就行了。

如果房子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則需獲得另一方許可。

如果對方不同意,我所知道的就是起訴分割財產,或起訴離婚加分割財產,然後賣獲得的那半拉房子。

以上應該就是法律層面的,期待其他法律界大佬有更好回答。

我認為這更多是道德、倫理、價值層面的問題,同樣,我也不懂。

應該就是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吧,舉例子打比方,如果是對方父母呢,如果是自己老了被子女這麼對待呢。

如果不行就脅迫威逼吧。

期待其他婚姻關係處理專家有更好的回答。以上。

24樓:偷得浮生半日閒

什麼病?

你媽多大歲數?

醫生怎麼說?

你家幾套房?

老公為什麼不同意?

信不信我能根據以上組合隨機搭配各種情況,做出96886種答案,而且每一種都不違和?

25樓:Lulu

是你婚前的房子?如果是,你丈夫沒有權利不讓你賣!

如果是婚後的共同財產,有點難。

但是,我覺得不管婚前還是婚後,應該好好商量,認真考慮。

26樓:聽滄海一聲笑

首先看自己家庭經濟情況,經濟收入決定家庭地位,看你自己的家庭地位了。最壞打算是離婚,可以分些房產或錢,再拿來給媽媽看病。自己的可以說了算。

27樓:艷陽天

假如是我老公的媽媽生病需要賣房,我會同意的。

反過來,我希望一樣的事,他也同意。如果他不同意,而且反覆溝通還不行的話,我會選擇離開他,我要為自己選錯了人承擔責任,趕緊離開他糾正這個錯誤,然後給媽媽治病。

因為這全世界放棄了你,媽媽也不會放棄你,同樣也請不要放棄她!

看了別人的答案,有人說要分情況,看母親的年齡,看你是否為獨生子女。

我覺得媽媽多活一年,你就是有媽媽的孩子,媽媽能多活多久都是值得的。有一句話「父母在,人生尚有來處。父母去,人生只剩歸期。」

即使你有兄弟姐妹,他們不管又如何。你負責是你和媽媽之間的感情。

28樓:離婚大律師趙麗

先區分房屋的性質,然後制定下一步該怎麼辦。

一、男方個人財產。

如果房子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比如,男方婚前全款購買的,現在仍然登記在男方一人名下,這種情況要求男方賣房男方大概率不幹。

二、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在與男方溝通無果後,遇到這種情況法律規定了解決辦法,女方可以在婚內主張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這種情況是可以被法院支援的,畢竟人命關天的事兒。

但一旦起訴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勢必會影響夫妻感情。

在此僅提供法律上的辦法,具體可以和男方再溝通或者請別人去給男方做工作。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四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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