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外賣遇到送餐員態度惡劣,你們會如何處理?

時間 2021-05-10 15:42:26

1樓:白起

作為騎手我想問問顧客們

是不是去年開始態度不好的騎手才多起來的?

我是求助顧客,不是讓顧客反思,別誤會啊

服務好的騎手被淘汰得差不多了

平台無限制擴招導致的很多人渣都幹這個了

好人有下限,不像他們玩那麼多埋汰的

2樓:彬彬有法

最近安徽合肥,有乙個外賣員送餐的時候,因為打不開單元樓大門,用腳狂踹,大門被破壞後,外賣員淡定進入單元樓內

這個時候處理辦法就是投訴!報警!起訴!

我們理解外賣小哥進不去樓棟,怕超時,但是這暴躁脾氣,直接踹壞大門也是沒誰了!現在好了,不用擔心超時了,卻該擔心擔心是不是違法犯罪了呢?

首先,這位暴脾氣的主可能涉嫌尋釁滋事了,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涉嫌刑事責任,可依據《刑法》293條的規定,處以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同時,相關司法解釋中明確「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價值2000元以上的,應當認為尋釁滋事罪第三項規定的情節嚴重」,應當立案追訴!

其次,他的行為還可能是故意損毀財物,則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罰款。涉嫌犯罪的,可依據《刑法》275的規定,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時,根據相關司法解釋,造成公私財物損失5000元以上的;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即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訴。

也就是說,如果門維修費用超過2000元,外賣員的行為即涉嫌犯罪,如果不足2000元,應對外賣小哥作出拘留、罰款等相應的行政處罰!

3樓:祖國加油

投訴,差評

很被重視,騎手起碼兩天白幹,再惡劣的直接110

到這裡有個問題

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了而無補償只能差評投訴,騎手被罰款很慘,平台跟加盟商賺的體滿缽滿。

存在就是合理的

顧客差評投訴會心裡舒服而不再計較權益被損害,騎手得到應有的懲罰,平台和加盟商以此理由規範騎手

我作為乙個騎手再談一下顧客是上帝的個人見解

很多時候顧客因為不正當理由差評投訴騎手時,使自己因為別的事的煩心或者無理取鬧,來取得自己心情的舒暢時,騎手受到不理解的懲罰,平台和加盟商小賺一筆

這種情況下,其他兩方得利,騎手就成了唯一的受害方。並且很難申訴,申訴通過的話平台和加盟商就得不到利了。再往下說,久了碰的多了,或者因為生存忍的住,或者因為爆發做出可怕的事情

騎手態度惡劣或自己權益受到損害了直接差評投訴,騎手是理解的。是真正知道因為自己的原因內心深處去接受了這個結果

而如果濫用這種權利的話就希望騎手已經被生活所征服

善惡終有報或報於身體或報於靈魂

4樓:裳瓔珞

假如是美團外賣的話!直接給差評,或者投訴就可以了!送一單4塊,差評直接變兩塊了!嚴重點可以直接投訴!投訴罰20塊!一般情況下,態度不會差的!倒是極品客戶很多!

5樓:

其實工作人員素質不齊也是可以理解或者臆想到的;不需要要如何地做難,就通過評價體系或是反饋流程到平台,自會有處理回饋。秉持正直,不能因不仁而不意。

6樓:段四爺

我是做餐飲的,掛在美團自己送。自己的生意當然用心去做但依舊有東西好吃就給一星,還有點一大堆貨到付款,送餐路上說不要了,他說他不想要還要強送給他麼?讓我轉手賣給別人。

當然這都是個例,美團專送的乙個多小時都沒到結果顯示餐送到了,是他自己點的已送達。所以我選擇自己送,保持自己的好態度。

遇到服務態度惡劣的人,應該怎麼懟回去?

一朵清蓮 我又不欠你的,憑什麼看你臉色?我又不是你爸媽,憑什麼要慣著你的臭毛病?你首先得想清楚你憑什麼對我態度惡劣?憑什麼?懟我,給個理由先 不支援當個聖母婊,很多時候大度包容,就是慣著別人的臭毛病得寸進尺!大家都是成年人,做錯了就得負責任。 庸一 事不過三,加之我已經仁至義盡了,我很關心自己的事,...

偶爾遇到外賣騎手送餐態度非常差,和你吵架,之後你敢差評嗎?

豈止是敢,簡直是太敢了,差評加投訴罰得他幾天白幹,怕不是爽歪歪,想想他累成狗跑來跑去送外賣,跑一趟才幾塊錢,這一波夠他幾十次都白跑的,簡直太好玩了!就在剛剛,餓了麼騎手吼我,就因為要超時了又不認識我們小區路怪沒有保安,怪路牌太多不會認,到了樓下門禁不會開又不聽我解釋只會自己唧唧歪歪像個瘋子一樣在樓下...

為什麼火車乘務員對無座票乘客的態度惡劣?

我從來不對無座旅客兇,因為我對所有旅客都兇。我經歷乙個春運,硬生生成了地域黑了好麼?那些民工同志們,腦子裡只想著怎麼讓自己舒坦,毫不介意衛生,以及規章制度。有一群民工在茶水爐邊上抽菸,我說抽菸去車廂連線處。好嘛,死活不肯走。我乾脆直接搶下乙個人的煙,當著他們的面澆滅。然後才三五成群走到車廂處,邊走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