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懷孕以後再結婚,對男女雙方都更好嗎?

時間 2021-05-07 18:19:20

1樓:甌江邊上溜你妹

作為乙個土生土長的溫州人告訴你,他說的那是瞎扯淡。

我們溫州是有先訂婚生孩子再結婚的傳統。但是跟題主所理解的「未婚先孕」根本是兩碼事!

在溫州,訂婚有時候比結婚還隆重,而且我們那邊訂婚就等於雙方父母同意這段婚姻了,而且我們是訂婚就領證了,絕對不是題主所認為的「未婚先孕」。在溫州,訂婚了的女孩子就代表向所有親友證明自己有物件了,不要再上門說親了,領證了也可以合法懷孕了,所以在我們當地,訂婚就等於結婚。訂婚就是男方出彩禮,結婚的時候女方出嫁妝,一般都是彩禮的雙倍,女方經濟困難的會把彩禮用來買家電或者裝修新房,然後剩下的錢歸兩夫妻。

至於結婚,在溫州,女結婚只是個形式,最主要的是父母長輩要把這些年送出去的禮金(溫州人管這叫「人情」)通過子女的婚姻,都收回來。

有些人經濟狀況不是很好,所以訂婚了,孩子都上小學了才結婚。但是呢,這樣也會被人說閒話,因為這樣的「結婚」赤裸裸的就是為了收禮金。

有一句話非常適合我們溫州關於「送人情」這件事,那就是「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在溫州,就算窮死也要借錢送禮金,因為不能「丟面子」,這樣會給人說一輩子,笑話一輩子。

就算窮的吃不上飯,在外面也要「扎颱型」!這就是溫州人,面子比什麼都重要。

所以根本不會存在有人把自己家女兒給你「試試」的機會,訂婚才可以同居,可以領證,可以合法懷孕生孩子。要是孩子生了,男方家不認,那你就太小看溫州「老娘客」威力了,也太小看溫州「小舅子」的威力了!你要是敢不認,讓你全家人在村里面子「倒光」,溫州人把面子看的非常重,所以不可能幹出「未婚妻懷孕,自己不想負責」這種情況。

從訂婚的那一刻起,你們兩家就是親家了,昭告所有親戚了,對於愛面子的溫州人來說,嫁女兒也是很重要的事情。我是樂清的,我們這邊雖然還是有點重男輕女,但是女兒生出來也一樣寶貝,彩禮高,嫁妝更高,就為了女兒過得好。當然也有一些「山頭人」嫁女兒跟賣女兒一樣的,這另當別論。

2樓:momo是個桃

挺同意題主觀點的。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不應因孩子而束縛,因孩子而結婚如同用孩子綁住婚姻,假設婚後情感不和,則有些人又要說:為了孩子忍忍吧。

3樓:始末君長在

婚姻和孩子,是不應該掛鉤的!

如果倆個大人的婚姻,靠孩子去維持,那真是兒戲。

孩子是雙方的責任,但絕對不是婚姻的潤滑劑。

畢竟孩子這個玩意,存在太多的突然性。

說不定在沒準備結婚的情況下,那一次沒帶tt就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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