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車行凌晨運走 40 萬杜卡迪被抓,稱替車主保管,反告車主誣陷?

時間 2021-08-11 15:59:50

1樓:P民不配論政

我覺得還是得看車行和車主和解的如何,其實我感覺警察也挺難辦的,那些所謂的證據,聊天記錄也是一早準備好的,唯一的就看能不能抓到這個所謂的「賣車小伙」,看看警察是相信這些所謂的「證據」,還是依照實質來進行判斷依據,但凡是個正常人都知道。

1、車行收車的會凌晨去收車嗎?

2、說是有懷疑,收車第一時間為什麼不報警,反而睡起大覺?

我只想說一句,這是正常人的操作?

倘若結果真的不了了之,那我估計以後偷車賊都有正當理由了,如果沒被發現就可以大賺一筆,如果被發現了還可以名正言順的說「代為保管」,提前為自己鋪好後路就行了。

2樓:

先不提偷不偷的,車行為什麼要參與搬運?

購車價40萬,就不算什麼購置稅之類了。

盜竊罪10年到無期,處罰金+沒收財產

水車?走私罪3-10年+稅額1-5倍罰款

賣水車好理解吧,你那個扛車的打工仔肯定沒那麼多錢收車還是老闆出錢吧,那就是老闆/車行參與走私

單位犯走私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相應規定處罰。

這時候被逮著了,老闆:蠢死了還能把我供出來,你自己去扛。

OK,打工仔沒有資本參與走私,那就按盜竊罪論。

至於那個打工人說的「保管」,報警了嗎?

第一時間聯絡過車主嗎?

根據發動機號/車架號找到購買的車主很難嗎?

第一時間拍照取證了嗎?

沒有,還把車大大方方的放在了車行,而且還被人家用GPS追到了實打實的偷竊,而且老闆/車行也要承擔法律責任為什麼?那麼簡單,那個偷車的打工人自己能解決銷售渠道嗎?

不能把,還是得借助車行或者老闆的渠道。

封店查賬吧,查個底朝天,這一單絕對不是第一次,如果這車行繼續開,也不可能是最後一次。

3樓:

如果這個店家不被處罰,

那大家以後上街就可以隨機幫人保管東西了

比如去超市,

我覺得這些零食還有半年就過期了,我預判這半年沒人買這些零食沒辦法,半年後這些零食就要占用超市寶貴的空間了我先拿走保管,對了,超市你還得給我保管費,運費嗷

4樓:寂寞梧桐

以後只要被抓現行,就是還沒來得及報警,我這是代為保管,幫你阻止了更大的損失。你要是告我,就是誣陷?

收車現場,沒車鎖鑰匙,沒車輛啟動鑰匙,沒相關證件,「車主」神色慌張,答非所問,所以車行現場就明白這是幹啥的了。

1,為什麼不現場報警?

2,開著麵包車去收車?是否之前已經知道車輛被鎖?還是業界通用方式?如果開車收摩托在圈裡是個例,是不是可以一錘定音了?

3,大半夜收車不困嗎?開車來回,裝車卸車不困嗎?到了要報警的時候犯睏了?上覺了?這不就是侮辱大眾的智商?

查吧,既然已經報警,總會查個水落石出的。

5樓:

額,仔細看了下新聞,臥槽,原來是在我家負二樓的車庫,我的電單車實際上就停在他旁邊,我說這幾天怎麼見不到這輛杜卡迪了。

還好我只是輛本田,車行看不上。。。。

6樓:mo聊人

這不是明顯的團夥盜竊嗎?幾個人,三更半夜到乙個車庫,把一輛電單車裝麵包車拖走,失主報警後被抓才說是替車主保管?

如果這也能免責,那以後偷車的都這麼幹就行了是吧!

7樓:MordredPrPr

「太睏了,睡了一覺,打算睡醒之後報警,結果車主先報警了。」

像極了我小學時候沒寫作業,第二天對老師說自己「太睏了,睡著了,結果醒過來天已經亮了」的樣子。

真當別人都是傻子了。

8樓:靈劍

我理解沒有錯的話,「水車」應該是走私車的意思?也就是說就算不知道是偷的車(甚至還沒有搬走),也是明知道涉嫌犯罪的贓車還敢買下來?難道還有渠道可以幫忙洗白上牌?這事大了啊

9樓:萬青

應該重點調查那個小年輕!

根據他供認不諱的口供

我們可以得出事情發展方向

如果車行是合謀那麼車行是屬於團夥盜竊罪.

如果車行沒有合謀車行行為是屬於銷贓罪.

當然從概率的角度上來說車行真的是盛世無辜的土豆白蓮花而且沒有前科那麼車行支付的8W現金也是屬於贓款沒收妥妥的而小年輕的下場是。。。

"數額特別巨大",根據《解釋》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情節特別嚴重,是指數額特別巨大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當然如果他有高人指點可以戴罪立功的話. 那麼車行的下場就是不言而喻。。。。

10樓:一介草民

樓上那群說法條的答主,還是別扯但了。那些檔案白紙黑字句句清楚,識字的都能看明白。還輪不到你們來解讀,除非你真是法觀。

我倒是挺好奇,這究竟是車行突發奇想的頭一回呢?還是天天在河邊溜達的一次不慎濕鞋。

另外,警察同志們以自己的實際經驗是如何看待這事的呢?中中國人嘛還是講究以和為貴,想必遇到這種糾紛,警察同志們是不會不管的,肯定是在積極的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這事調解了沒?進展如何?

這事應該也沒幾天熱度,車行如果平安度過的話,以後再提公升一下業務水平,應該能夠越做越大。

(審改數:1)

11樓:sang1367

臥槽。這家車行如果不是存心共同犯罪那就是缺乏法律意識到了一定程度,做這行的水車贓車那是家常便飯了,發現有可能是贓車第一時間拖回來然後去睡覺?你們要不就不要幫忙拖走,算是路人,要麼報警,算是熱心市民,但是拖回來後人去睡覺了,這是什麼詭異操作?

你說你沒想法,很難說服別人啊。。。或者他們也想走黑紅路線???

12樓:BOUYGUES

從我, 乙個普通公民的角度,覺得這件事情很容易理的清楚啊。

車主,是受害者;不論從任何的角度來看,損失了40W車子的車子都妥妥的是受害者。

車子,被一夥人半夜拖走了,未經車主同意的前提下。我管你是因為什麼原因拖走的,管你這幾個人之間是什麼關係;你們偷我車子,你們就是賊。把你們都列為盜竊嫌疑人,一點都沒問題。

如果你車行覺得冤枉,覺得是被小年輕騙了,那是你和小年輕之間的問題,和我車主有什麼關係呢?

這不是很簡單的事情!

或許我不是精通法律條款的專業人士,在法庭上可能這樣的理解會有待商榷;但我這麼理解有錯嗎?

13樓:yoyo

這尼瑪新商機啊,把車抬走,車主沒找來就銷贓,車主找來了就是幫他保管,車主鬧就告他誹謗讓他賠錢。賺錢如此容易,還愁買不起房。

14樓:

8月3日的事情,8月10日了也沒見警察對車行的調查結論,或通告立案調查,看不懂!

如果不是共犯或不是收賊贓,那麼警察應該給結論,如果是牽扯犯罪,警察應該有立案通告,但什麼都沒見。

15樓:

如果這樣也行,那我半夜隨便去路邊,把違規停放BBA全都拉回去放車主來了,就收一筆拖車費用和車輛保管費

車牌也給你全卸了,如果車主不來就拆了處理掉報警沒用,我還等著白天再去報警,說我在路邊撿來的咧從此踏上發家致富的道路

簡直侮辱智商

16樓:kumoi

這車行真是笑死我了

當了內啥還要立牌坊

8w人家出你乙個杜卡迪v4,用屁股想都知道有問題,水車也不能這價啊車主也是個帶善人,該和小偷跟車行死磕到底

剛看到新聞還擔心會不會有人把我車車也拖走

後來一想我的破鈴木····

emmm那沒事了

17樓:乎逼咧

鑰匙都沒有的車也敢收還說不是故意收贓車?還反告車主誣衊?我覺得可以好好查一下了,所謂賣車的「車主」,怕不就是車行自導自演的吧,這是個正兒八經的車行嗎?他賣的車來路正不正?

18樓:Artscience

重要的不是吃瓜群眾怎麼看待,

當地的公安機關怎麼看待才是重點,

如果他們沒有做詳細的相關調查,

就輕易地聲稱相信了該車行的說法而不作為,

是否涉嫌瀆職是個嚴重的問題。

19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量刑幅度:

1.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根據《刑法修正案(八)》修訂)。

所謂「數額較大」,根據《解釋》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1000元至3000元以上。

2.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處罰金。

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所謂數額巨大,根據《解釋》,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

3.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犯本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情節特別嚴重,是指數額特別巨大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所謂「數額特別巨大」,根據《解釋》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

按這個標準,報警。事實清楚的話,乙個是主犯,乙個是從犯。不用想太多。

20樓:張三

這一波叫做,不學法又想撈偏門那總要吃點虧的。這虧一吃指不定就是十年以上。

中國刑法規定,觸犯盜竊罪並且盜竊數額特別巨大的,十年以上刑期。嘖嘖嘖

21樓:藍調放克

說實話,事後來看還有更絕的一招

第二天等車行上班,裝成顧客去問問這輛杜卡迪怎麼賣,錄個像或者錄個音,或者故意當著路人的面問就行

如果那邊的銷售說,我們是賣的,那好了,這車行百分之一千得去監獄躺幾年,而且還是盜竊罪進去的,10年應該挺穩

22樓:

大概率是這樣的

小偷偷車找下家找了好多家才找到這家沒下限的大家合作半夜交接車

而車行也看出來這是問題車盜搶車但是車行也覺得萬一運氣好呢?

萬一車主不在呢萬一車主死了呢萬一車主找不到車呢於是跟著小偷去拿車拿完車就放店裡,等一段時間,如果風平浪靜小偷沒被抓幾十萬到手,如果小偷被抓了就說幫車主保管車主也不能咋地還能多收一筆托運費

23樓:斯文敗類

我只能說牛皮,警察也是,這還用說,直接進橘子,大幾十萬的東西。要是按車行的道理,樓下地鐵也是我的,全小區都是我的車,只是我沒鑰匙而已。

24樓:李大爺

這個事兒,除了法官,別人根本聽不明白。不信你們試試。

聽說那個車不便宜,多少錢資料涉案金額巨大來的?主犯判多少年來的?從範呢?除了這個案子,還有沒有數罪併罰了?

25樓:Neeeero

我怎麼看不懂呢?哪個車存在買賣?又是誰從哪個店裡買的?小青年又是哪來的?

什麼水不水車?什麼保管不保管,私有財產用別人安置?妥妥盜竊數額巨大。

26樓:sss

車行就是在侮辱全中國人民的智商。

這套路真是妙,40萬的車數額特大,三年起步,十年不封頂,但現在找個未成年的走一圈,這事情就沒了。

這套路又不是沒有,幾年前人販子,當街搶人也要演一出帶孩子回娘家,夫妻吵架的戲碼。渾水摸魚。

本來是個團夥作案,數額巨大,人贓俱獲的案件,這麼一攪和,就可大可小,再跟警察那邊運作一下,直接不了了之,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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