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程式設計時呼叫的function對應的語義偏向「功能」還是「函式」?

時間 2021-05-10 13:34:08

1樓:喵觀委執委會

沒想到乙個學習程式設計的工程人員,還會糾結名實之爭~~~~引用一句小六子的話:好用的話,抓來用就好。

pascal 倒是蠻糾結,吃飽了撐的區分 prosedure 和function ,然後呢?掛了吧

2樓:龍捲風

數學的函式,只有數字,

而計算的物件,就非常多,硬體、顯示器、鍵盤、滑鼠等非常多東西,計算機函式操作的東西就特別多。

物件不同,當然不能同等概念。

3樓:

大家普遍的共識是翻譯成函式,你非要特立獨行自絕於世也不攔著你。

函式的定義是數集1對數集2有唯一確定規則的對映當然,這個是數學領域對「函式」的定義。但是,在電腦科學起步時,正因為計算機中所講的此「函式」與彼「函式」是相似概念,所以中英文中都借用了數學中的舊詞來表達這一新的概念。自此,數學領域和計算機領域各自講的「函式」就不是同一事物了,你不能用數學中對函式的定義來套計算機中的函式。

就像化學領域中說的「酸」、「鹼」、「鹽」,跟百姓生活中所說的「酸」、「鹼」、「鹽」完全不是一回事,但不妨礙借用舊的字詞來表示新的概念。同樣,你也不能用生活中說的「鹹的東西就是鹽」來定義化學中說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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