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的法律體系在網際網路上面臨哪些挑戰?法律將做出哪些調整?

時間 2021-05-08 22:42:50

1樓:生活在別處

1.虛擬社會中怎樣維護使用者的權益 2. 資訊傳播快速,深度,廣度,影響所造成的一系列結果怎樣應對 3. 使用者隱私的維護和處罰。

2樓:白萬舵

法律和網路的關係,主要在於網路更方便也更虛假。

社會中總有一些謀私的人,你不可能消滅造假,只能盡可能減少。

中國最需要的是乙個可以整合民心,公正嚴明,有信用的網路,至少在某些方面是的。

3樓:祝家莊

貌似,一切已成文的法律都需要修改和完善,這本就是一切事物的發展規律。

還有,現實的世界和網路的世界已經融為一體了,何必再區分現實和網路?

非要分清楚,那麼,現實的世界,難道人人遵守法律了?

網路的世界,難道又人人不守法了?

何必再給人們套上一層又一層的枷鎖?

以後每一項法律,成文時,都要考慮網路世界的一些特殊性,那麼,就不需要什麼單獨為網際網路立法了。這樣的法律,才是真正的好法律。

比如:隱私權,在現實世界中,沒有網路世界來的這麼兇猛,不代表,非要再搞乙個網際網路隱私法。

又比如:言論自由,非要弄個網際網路言論自由法案麼?

我認為,制定法律的時候,把網際網路的地位提高一下,把它納入現行的法律體系就可以了。

人,還是那些人。

4樓:talich

肯定是隱私問題。其它任何問題比起這個都是大巫見小巫。

唯一的問題,是就算沒有網際網路,隱私問題也會是最大的問題。

因為隱私問題在其它領域,已經有 Row v Wade,Patriot Act 這樣的重大判決和法案了。

在這個問題上,網際網路再大,都只是其中乙個舞台而已。不過我看好它成為推動這個問題的主戰場。

5樓:張崇森

網際網路給了大家乙個大的虛擬平台,可以在裡面做如何事而不受法律等的約束。也就產生了很多在現實中很少發生的問題。而法律往往都滯後於科技的發展。

對於飛速發展的網際網路來說,法律要想監管到網際網路,就必須有相應的問責制。對於平台商應當加強法律約束。平台商所提供的平台讓很多人有了自由的空間,但平台商更需要嚴格按照現實中的法律法規來提供服務,不能僅僅只是提供服務,而不承當他所衍生出的違反法律的事實。

6樓:潘廣超

在智財權,個人隱私及虛擬貨幣體系監管制度上等都面臨挑戰;即便美國很早就制定了面對網際網路發展的相應法律,仍有很多新問題的出現是目前法律沒有涉及和界定的。畢竟發展總是來得比制度要快,所以面對這種情況,就要建立一些最根本的法律,既然網路已經漸漸成為了乙個新的社會,那麼就應該像人類建立之初一樣,從建立最基本的法律開始,不斷完善,那麼最終便能夠維護網路大環境的穩定和健康發展。當然,網路虛擬社會擁有不同於真實社會的許多特異處:

1.交流交易方式,2.操作物件,3.

速度快,範圍廣,難於鎖定等特點;需要制定特別的法律來維持這一系統。

相信在不久的將來,網際網路法律會為我們「新社會」的建立劃下乙個正式的起點的。

7樓:周洪亮

在美國,社群內居民有權擬定內部法律規則,而中國的法律說白了老百姓是無法參與的,,最直接的使用者沒有建議權,很多最直接的恰當的法律構想沒辦法實現。如要做出調整,必須從文化和制度兩根本方面入手,改變中中國人法制意識淡薄和法律不民主的制度。

8樓:

網際網路一點也不「虛擬」,網際網路就是現實,一塊目前還在剛開墾的新大陸而已,所以針對網路上的法律應該和網路下的法律應該是同樣的

9樓: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親而譽之。其次,畏之,辱之。

網際網路的發展和創新,得益於乙個寬鬆的法律環境,過多的人為干預反而是最大的傷害。如果說法律要做出什麼調整的話,我覺得不是出台新的法律去約束網際網路上的行為,而是修訂現有的法律,在現有的法律體系中增加對網際網路上的新生事物、關係、行為等等的認可。

10樓:公思遠

1 道德宣導

一直以來,不論是現實社會還是虛擬社會,人們都一次次對道德底線的下降而扼腕。

我們所崇尚的道德標準究竟是怎樣的,需要乙個大環境的宣導,讓人們內心去自發減少犯罪的傾向。

2 取證系統

網際網路的取證系統是個很尷尬的東西,有些像搜查令。搜查令需要法院立案後審批。對於網際網路企業,尤其是有平台在運營的企業。

一切都是"透明"的,通過幾家的聯動就會讓任何人在網路上透明。而這種"透明",公眾是不接受的。如何能保證這種「透明"的公正性和範圍性,以及使」乙個人透明「的被授權和被約束,必須把握得很正,不然就侵犯了個人資訊保安,以及下面要談到的信任危機問題。

3 資訊保安

法律必須把資訊保安問題列為網際網路問題的高壓線。資訊保安可能涉及授權,個人,企業資訊,必須警惕到資訊保安就和國家領土安全一樣,這是底線。

11樓:醒客

法律,尤其是成文法系(大陸法系),都以法律條文來規範人們的行為。

社會在進步,早期制定的法律可能無法覆蓋新的社會活動範圍,或者,一些法律看起來「不合理」,社會變革的越快速,「不合理」的情況發生的就越多。 一些法律規定比如智財權、隱私、名譽權似乎就不合新時宜。

不合理加引號,因為合理不合理總是相對的,一些人認為的合理,可能是建立在另一些人利益受損的基礎上的,另一些就會認為不合理。

與其說法律如何應對技術快速的變化,不如說人們如何繞開或者驅動法律變革。只有那些敢於突破規則(包括法律)的人,才是創新世界的推動者。

創新者「突破」的結局,最後是「違法」的替罪羔羊,還是成為「修法」的功臣?

創新者要想做得更有利於自己,需要理解法律的社會作用:進步與公平。法律執行的公平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基礎,全社會的進步則是長期的追求,法律出現矛盾或者困惑常常表現在進步與公平的矛盾。

法律的調整方向是犧牲現階段的區域性公平來達到人類未來長遠的進步。如果理解了未來的趨勢,就更能知道進步的方向,從而有先機地突破。當然,對於法律的突破,不能以違反法律條文作為入口,而應該以法律未禁止作為底線。

12樓:湛天

只說一點:遺產繼承問題。

以後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數位化的資訊以及帳號將會越來越重要,作為人的第二意識形態出現,那麼,人死之後的遺產繼承,也是法律應該涉及的。

13樓:林奕彬

人類的智慧型不僅是發明網際網路,還有管理網際網路;我認為的調整:1,成立網際網路立法機構,應對日新月異的網際網路變化;2,現代化的方式管理網際網路,充分利用網際網路本身的特點;3,網際網路上實行實名制和黑名單制;4,充分尊重人權,開放,分享和創新精神;立法嚴懲違背這種精神的機構;5,提高全民首先水平

在網際網路行業的專業人士眼裡,網際網路行業目前的情況如何?

狂野 對於這個標題,我考慮許久,想從兩方面說這個事情。首先,近十年來設計行業人員工作量急劇增大,收入十年來卻沒有實質性變革,單從從業人數上講,每年都有大批人員進入此行業,門檻由於待遇問題降低,行業現在魚龍混雜,就本人從業4年看來,很多研究生 博士不再對設計院具有青睞,設計人員魚龍混雜,專科生 藝術生...

網際網路金融到底是什麼?難道只是在網際網路上進行金融活動嗎?有實質的改變嗎?

排水渠過彎 傳統金融由金融機構提供信用,網際網路金融由大型網際網路公司提供信用。信用提供者變了 比如以前你只相信銀行和交易所的信用,但是現在為了網購,你開始相信支付寶提供的信用。諸如此類 金惠暢 如果攤開來說,面就太寬了,打破門檻打破距離打破媒介限制,產品的多樣化 模式玩法的多樣化 受眾的多樣化 對...

現在的網際網路家裝很火,想問問在網際網路家裝行業上班是種什麼體驗?

已重置 既然說到在網際網路家裝行業工作的員工上班是怎樣的一種體驗,我就聊聊我的員工。我是純粹的網際網路家裝,因為沒有員工辦公室,所以我的客服都是穿著睡衣在家上班的。他們基本都是在家帶娃的寶媽,工作帶娃,兩不誤。說一下我的第乙個裝修客服 我第乙個客服跟我幹的時候,並沒有面試寫簡歷投遞簡歷這些程式,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