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團建,輔導員帶隊,意外落水死亡,輔導員有沒有責任?

時間 2021-06-08 09:13:32

1樓:

1.是學校組織的活動,輔導員責任不大,學校抗小部分。

2.是輔導員自己組織的,責任不大,自己抗一小部分。

大學生了,18歲了。自己想幹什麼,誰能管的著呢???自己承擔絕大部分責任。

無論那種情況,輔導員公升職加薪是夠嗆了。。最少5年沒機會。

2樓:兔子吃不飽

當然有責任輔導員相當於你在學校生活的負責人日常考勤上課晚上宿舍查人都得是他的工作,出去參加活動如果是和輔導員在一起的,他就相當於你的負責人,需要負責監管你的安全。出事了他逃不了責任

3樓:山野草民

大學生應該屬於成年人了吧,那麼,就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了.….…根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

有沒有責任,則需要證明,「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與這個事故,有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如果能證明,輔導員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則他需要負相應的責任。

如果不能證明,輔導員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則他沒有責任。

4樓:張亖

當然有責任

你主導的工作

出現了嚴重後果

不管是人為還是意外,第一責任人肯定脫不了干係!

只是,具體承擔什麼樣的責

承擔多少比例的責任

這就由法院來判定了(如果家長起訴學校的話)注意:外出前的安全教育

進行中的安全管控

出事後的處置情況

都會成為承擔責任比例的判定因素

事前、事時、事後都符合規範、無瑕疵、純屬意外的話一般就是學校有可能給一點人道主義援助

教師記個校內行政處罰

5樓:半笑書生

他如果處理得當一切都有據可查,那也不一定有責任。我們學校就因為帶出去采風都死了兩了,一次是孩子自己逞能跳江裡去了,他還以為可以把住船舷。結果就直接被暗流拉走了。

你說這事老師有什麼責任,而且基因此學校的採風停了兩年。

當輔導員不容易,肯帶學生出去團建的輔導員一般都是好老師。

6樓:體驗式拓展培訓師

主訓為培訓單位,輔助為輔導員

輔導員職責:1.監察受訓期間培訓單位是否明確履行職責,2.

輔導員應該對學生日常生活做好基本保障,3.輔導員隨時與培訓單位協調日常學生培訓期間遇到的問題,培訓師職責:1,嚴格執行標準培訓模式,隨時觀察受訓學員身體狀態,心理狀態,做好隨時調整專案的準備,

2.培訓師在做好基本工作的同時,更為重要的是受訓單位的所有人員安全,當受訓學員進入培訓單位時相當於,受訓單位管理控制權已經交給了受訓單位,

當你明白了以上我說的你就知道了誰才是真正的安全負責人,

大學生需要輔導員提供什麼幫助?

已登出 有好多事情都可以找輔導員幫助,輔導員是大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輔導員能提供的幫助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 學習方面 你遇到困難或是迷惑可以找輔導員老師請教 二 生活方面,遇到人際關係問題 家庭困難問題 家庭教育問題 生活規劃問題等 三 思想方面,思想不明確,對人生 發展困惑 思想變化,...

大學生,如果輔導員的話不正確或輔導員要求學生做對學生本人不利的事情,這種情況有沒有必要和輔導員鬧掰?

那時候 情緒化解決不了問題,首先反思自己有沒有情緒化。然後呢,考慮一下輔導員有沒有工作失德,一般對輔導員的要求是需要引導學生的,所以輔導員才會找學生談話。最後如果實在覺得有問題,不是找輔導員鬧,而是找他的領導反映情況。 大Y 沒必要鬧掰,聽我一句勸,活在世上,不要情緒化,凡事要想想利益,如果你馬上畢...

在校大學生改名需要輔導員簽字嗎

豆本豆 改名一般不需要到學校開證明。辦理姓名變更的流程 學齡前兒童姓名變更可口頭申請,由民警自己掌握。10 周歲以上兒童應徵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書面申請。上學後至 16 周歲的公民要變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長審批。16 周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依法被剝奪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