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對於想和孩子斷絕關係的母親,該如何疏導溝通,才能讓女兒得到母親的關愛?

時間 2021-05-31 17:16:35

1樓:無所謂

我和你有一樣的困惑,離婚一年多了孩子媽媽好像把他的存在給遺忘了,想起來好痛,雖然離婚的時候我賭氣說過孩子以後你別想見的氣話,但是離婚2.3月的時候我就怕孩子沒有母愛收回這句話了。偶爾孩子會問我媽媽怎麼不回家,我沒法回答,只能說上班去了,然後找個角落像現在這樣偷偷的傷心

2樓:

題主,我想告訴你

這種想法很對,這是為了孩子好

不過另一方沒良心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隨緣吧或者去諮詢一下律師

我只見過要看孩子不給看的,申請強制執行探視權效果一般,還是不太能見到

3樓:小白寫手

未婚先孕,本身就有問題。

不能單怪孩子母親吧!

跟著題主沒有幸福可言,

她就不配找幸福嘛,

她就不配幸福嘛,

雖然說自私了點,

但是還是可以原諒。

題主如果想用孩子絆住孩子母親,

這是極其不厚道的!

我不相信孩子母親心有這麼狠,

狠的下心,肯定有原因。

而且跟題主有必然關係。

4樓:好咯

首先請不要稱呼你的這位沒有結婚,或者已經離婚的前女性伴侶(實在沒看出來到底結婚與否)「老婆」,兩位已經不是這種關係了,這個叫法也許並不合適。

淺見:我覺得如果協商失敗,起訴要求孩子母親支付孩子的部分生活費用是合理的。

但是要求孩子母親總是探視,如果母親不願意,就算了吧。

5樓:

你就不能把孩子媽當成聊齋裡來報恩的狐狸精嗎?恩報完了,孩子也出生了,人家該走了。這樣想舒坦點了吧?好歹自己還當了回主角。

6樓:

曾經我會嫌棄父母的窮,抱怨他們總是唉聲嘆氣讓我的童年很壓抑。所以高考時志願全是離家很遠的大學,乙個省內的都沒有。後來如願來到了這個離家幾千里的地方,順其自然的在這邊結婚生子安了家,這一晃就是十二年。

不是因為工作就是因為孩子或者是因為金錢,有時幾年都回不了一次家,這十幾年家裡的情況還是和以前一樣,不至於吃不飽穿不暖,但卻也緊緊巴巴。我對父母不再有一絲抱怨,有的只是心疼和想念。因為我也為人母,是為人母不是聖母。

我只是乙個有情緒有七情六慾的人,這本質不會因為我變成母親而改變。我只能在自己的能力範圍盡可能給孩子所有好的一切,我無法苛求自己的父母,亦如我的孩子也無法苛求我。我不理解也不明白為什麼那麼多人會嘲諷挖苦自己的父母,他們的人生他們的處境你不能理解話就等你也成家立業為人父為人母之後再去評價,看是不是你會做的更好一些。

7樓:

只是好奇怎麼那麼多人憑題主簡單描述就能判斷出題主有問題,並肯定之前對前妻不好才會讓前妻如此絕情。

沒邏輯瞎推斷誰不會,比如我就可以推斷發表上述言論的都是從小沒人教,自己也不思考,所以腦子就萎縮了的人。

8樓:西瓜媽媽巨蟹

你女朋友為什麼不來看孩子,其實我覺得你心裡也懂:有個孩子有個拖油瓶,更何況看你們這情況是農村。

沒結婚就生孩子這已經是不負責任了,如果題主非要扯農村習俗,那就別管法律。

在俺們村,離婚了的男人拽著人家女人回來看娃,是很丟人的。

9樓:

你說了很多,可沒有提到你女兒對你前妻和你分開的態度。

你前妻放棄探望女兒的權利,你準備強行把她再拉回你女兒的生活中,這樣做對錯不知道,只是結果對女兒來說不一定好。

10樓:沈耳雨

第一,提問者沒有和孩子母親領證。孩子現在4歲。

第二,提問者給出的解釋是女方/男方未到法定結婚年齡,如果是女方未到法定結婚年齡20歲,孩子4歲,懷孕10月,男方可能涉嫌引誘16歲以下幼女發生性行為。

第三,離婚劃掉,分手原因。

第四,你們孩子是個女孩,當地是否有生到男孩才能領證的風俗。

請提問者說清楚,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

11樓:肉餡

孩子的母親這樣決絕了的話沒有必要再去強逼她給孩子母愛了,她是不負責任的人,想讓她立馬負責任那只是你一廂情願的。現在的你和孩子阻礙了她今後的發展,想要一腳踢開你們。而且你們發生的事情,在當今社會比比皆是,單親家庭的孩子越來越多。

你要做的只能是我給他更多的父愛,盡量彌補他缺失的母愛。

12樓:「已登出」

1.要錢就說要錢的,別扯那些沒用的。

2.看不看的你說了也不算,把希望寄託在別人身上,愚蠢。

3.孩子沒有你想的那麼脆弱,誰還沒點傷心往事,跟孩子實話實說唄!騙孩子才不好,無論是善意的還是什麼樣的謊言,都是撒謊,孩子有知道真相的權利,當然你要注意表達方式,也別說孩子媽多麼多麼不好。

4.努力賺錢吧!天天把心思放在這上,只能說你生活壓力不夠大,閒的。

5.最好反思一下自己,我覺得吧!人家跟你離婚自然有離婚的理由,當然這不代表她沒問題。

6.如果再娶請考慮孩子注意人品,再有乙個的話請一碗水端平。就醬。

13樓:

有個拎不清的親戚真的頭疼,如果這個人是爹或媽那簡直就要了親命了,不管是離了還是沒離親的還是後的或養的。

所以首先保證你能當乙個拎得清的爹,給孩子盡量找乙個拎得清的後媽,至於親媽,隨緣吧。

我幼時未見親娘尚存幻想,成年後親見瞬間毀三觀,牽扯幾年後狠心斷了聯絡,瞬間清淨了!

我爹是個還算理智的人,護犢子,護我也護後媽生的孩子,後媽敏感情緒化,好在勤勞善良,日子打打鬧鬧也還是過得不錯的。

親娘好折騰,滿腦子浪漫幻想,婚內出軌離了又結結了又離分分合合好幾茬,還有一對就怕子女沒物件一朝離了立馬就找下家催凑活的祖上……md寶寶現在都不知道她老人家到底有幾個孩子……實在也沒有共同語言,人家養老金也充裕,用不著我,散了挺好的。

14樓:圓滾滾

我來寫個旁觀者視角的真人真事吧。我有個朋友,年近40,經濟條件很好,孩子還在襁褓裡的時候母親因為產後抑鬱症跳樓去世了,十幾年的時間裡他一直和自己父母一起拉扯孩子長大。近幾年孩子慢慢地長大了,他也動了再婚的念頭,談了乙個30出頭的單身女性,外貌條件什麼的都很不錯。

結果臨到帶回家裡見父母的時候才知道原來她有個孩子,在孩子不到1歲的時候就離婚放棄撫養權出來了。

男方家人包括男方自己都覺得不能接受就掰了,自己的孩子都從來不提,也不撫養,如果不是回女方家見親戚才說,沒人知道。

我的這個朋友說的一句話我覺得很有道理:連自己親生孩子都可以當不存在的女人,怎麼可能對毫無血緣的繼子女真正好。

15樓:smile

與其想方設法要求乙個已經決定斷絕聯絡的生母『』關愛『』孩子,不如由孩子身邊的家人給予她更多的關懷和溫暖。母親從某種意義上說只是乙個稱謂,孩子需要愛,但不需要乞求來的愛,真正關愛孩子的人,即便不是母親,也可以讓孩子感受到他(她)的愛。

16樓:原來是美顏啊

家裡有個親戚,我媽媽的表姐,我姥姥的侄女,我的表姨。

因為表姨的爸爸媽媽都沒了,她每次回老家探望就是來我姥姥家。

表姨幾乎每次和我姥姥聊天,都會訴苦她媽媽狠心拋棄她的故事,說她還只有四五歲的時候,那一年剛下完雪,她媽媽就走了,她連鞋都顧不上穿就追出去不停的喊媽媽,但是她媽媽連頭都不回。她說她的腳丫子在雪地裡都凍壞了也不如心裡難過。

小時候聽過表姨的故事我就知道這個世上是有多狠心的母親,我就理解了這個世上是有人不喜歡孩子的。所以其實我認為,對這樣的人,不管你再怎麼樣疏導溝通,他們都不會回頭。因為他們根本就不愛孩子。

孩子對他們來說,只不過是身上掉下來的乙個累贅而已。

雖然我覺得這樣的媽媽是拉不回來的,但是對於孩子來說,並不是沒有處理的辦法。沒有媽媽的愛是很可憐,但愛其實沒有完整不完整,只有多和少。她都不愛孩子,就算是來自親媽,強求那所謂的完整,她施捨的小小的,說愛不愛的感情,又有什麼必要呢?

這樣施捨的情感,恐怕連愛都算不上。

我上小學的時候有乙個同學,關係很好,我還去過他家玩,他是重組家庭,他曾經在作文中寫過,他爸爸離婚後每次相親都帶著他去,只要他喜歡,才能繼續談下去。他和他後媽關係很好,小學生作文經常寫《我的媽媽》他寫的都是他後媽。我問過他,你怎麼不寫你親媽啊?

(當時小,不懂事,問這個挨揍的問題)

他說,我親媽都不要我了,這麼多年也不來看我,我為什麼還要想著她。

後來初中高中我們也都在乙個班,記得高中有一次午休,我們都看見在樓道裡,有乙個中年女人非要塞給他錢和零食,他掙脫著說我不要,我真的不要。後來知道那個是他的親媽,因為他後媽經常來學校關心他,我們都認識。

但是後來我也知道,他在母親節的時候準備了兩束康乃馨。

所以其實孩子會找到那個他自己最舒服的方式去處理離婚而去的親媽。隨著慢慢的長大,他更會懂得誰對他好,誰給了他愛。不管是來自爺爺奶奶也好,爸爸也好,還是以後可能會有的後媽,愛不需要強求完整不完整,愛她的人給她多多的愛就好。

17樓:卷小卷

您到底是做了什麼讓女方走的這麼決絕呢?首先要理清楚你們離婚的原因到底是什麼?如果雙方沒有感情了協議離婚,她不管孩子,我們大可以說她是個對孩子不負責任的人,如果是男方有什麼過錯導致了離婚,我想會有一部分女方會想和過去這段婚姻關係徹底斷了,如果還年輕,沒有孩子的確會讓女方更好的開始一段新的關係,這樣看來您前妻有了新的戀愛物件就徹底拉黑你我是能夠理解的。

說到底還是看你們離婚的原因,如果是你的責任過錯導致這個結果,你就不應該在這裡指責女方,孩子的教育確實離不開父母兩方的關愛,但是女方堅決不回來看孩子的話您還是應該早做打算,找個好後媽或者學習單親爸爸育兒經驗。不是說沒有媽媽孩子的成長就不健全不完整,關鍵還是看怎麼教育吧。

18樓:韓麗律師

第一、從婚姻法的角度看,關於孩子的撫養權以及撫養費的問題是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的,如果雙方經過友好的協商難以確定的,在經過法院的審理程式之後,可以確定孩子的撫養權歸誰以及未取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應當何時支付以及支付多少撫養費的問題;

第二、雙方已經就孩子的撫養權達成一致意見了,你已經取得了孩子的撫養權,關於撫養費的問題,你們在離婚協議書中是否有明確的約定,這個要依雙方定的離婚協議;

第三、孩子的撫養費可以根據客觀的情況要求增加的;

從情感的角度看,不管是你與前妻之間的情感,還是母親與子女的感情,這都是客觀事件的存在過,而且會一直存在下去。想讓母親看看孩子,增進與孩子之間的感情,這些問題都是可以協商解決的,不一定要去法院訴訟。最後,還是建議能夠通過溝通和交流協商解決的問題最好協商解決。

19樓:豌豆

我覺得如果母親是這樣的態度。基本上你不用再挽回。因為因為除了血緣她應該是不愛孩子的。不如重新開始一段生活。誰知道你是不是可以找乙個比親生母親更愛孩子的後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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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伊 你的想法可以理解,不過嘛,你糾結的點從根本上就錯了。你想斷絕關係,問題是你斷的了嗎?咱們國家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支援父母和子女之間可以斷絕關係,這東西不是你單方面說斷絕就可以斷絕的。所以你糾結的事根本就不成立,這條路是死的,你還有什麼可糾結的?而你父母的遺產,他們確實有權利立遺囑給子侄,這個你也沒...

15歲早戀,放棄學習,並且和家裡斷絕關係,我想知道為什麼有這麼傻的人呢?

被要求改名字 不請自來,看到這個問題有點火大。現在的孩子真的是沒有體驗過社會的殘酷。你父母養你這麼大,你給你父母做了什麼回報?讓你讀個書這麼簡單的事情都要抱怨。現在的孩子這麼有能耐,有本事別吃父母做的食物,別用父母的錢。自己乙個人在外面獨自生活3個月,體驗下社會,再來想想父母的好。能自己活下去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