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權利完全在輔導員手裡是否合理?

時間 2021-05-11 11:33:35

1樓:著名使用者

合理。權利對應的是義務,如果輔導員批假,那你在這個期間出任何情況,輔導員都要負責。如果你沒批假就外出,那輔導員在嚴格意義上沒有責任。

其次,根據題主所提的特殊情況,出問題的是這個輔導員的行為和心態,而不是這個權利責任的制度。類似於你吃了發霉的麵包,那問題是在麵包還是黴菌?我想不應該因為麵包作為一種食物而具有發霉的可能性就去指責吧?

所以不應該因為輔導員的不合理行為而指責這個權利責任制度。

最後,理由的正當與否,缺課請假看病的價值也需要再評估。

2樓:掐你小pp

你跟老闆說今天沒啥事,我要請個假去看醫生(本來今天有個小任務讓你完成)。

試試看?你看能以這麼個由頭能請到假還能不扣你工資不?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理解下這句話?。公平,公平,還特麼的是公平!

3樓:趙小桃

三天以內輔導員,乙個星期學院超過乙個月休學,我們學校這麼規定的。輔導員是做管理工作,維護學校的紀錄,連決定你請三天假的權利都沒有,這管理工作做起來也太艱辛了吧?你有任何不滿可以申訴,學生手冊都寫了,去翻翻。

4樓:九華遊子

題主的腦迴路很清騎,我敢肯定你跟你們輔導員關係一般或者是你認為不好。大學跟輔導員請假絕不是正常請假,如果簡單看個病只是一兩節課,那你應該跟授課老師請假,而不是輔導員,如果夜不歸宿才需要找輔導員,這是常識,也是大多數院校遵循的流程。所以別假設了,社會本複雜,你只能選擇相信

5樓:

就請假的審批來說輔導員決定是很合理的,如果不是輔導員決定那誰來決定呢?為了學生不隨便曠課,有課請假自然就要有人審批,而輔導員的職責也包含了這塊。

但人是感性的動物,如果沒有明文規定什麼樣的情況可以請假,什麼樣的不可以,因輔導員個人喜好、心情等原因,不批准也是非常正常的,雖然作為請假的學生可能不高興,但也有些無奈啊。如果正規看病,可以拿到預約號,以及專家介紹啥的,主動證明非得這個時間去看病,證據齊全,即使因輔導員個人原因不想批,他也不敢做的太絕。

PS想說一點,體育課不是無關緊要的課,雖然我曾經也非常之不喜歡。。。

6樓:邊牧

還是先說我的結論哈,合理,且大多數現實情況下就是這樣的。

首先要說明的是,在請假這個事情上,發出請假申請者本身就是弱勢,別說是學生,任何崗位都一樣。你是要獲得批准的一方,所以能不能被批准,你本身是沒有發言權的,除非有規定哪幾種情況必須准假。

其次,就事論事的說,你既然是學生,遵守教學規定,按時參加課堂教學本身就是你的第一要務,理論上來講,其它事情本身就是要為上課讓步的。你要選擇犧牲掉課堂學習去做其它的事,要就要承擔對應的後果,即曠課帶來的後果。只不過實際情況下,我們基於通情達理的角度,一般有要緊的事,都會准假,但是並不是說不准假,就是不合理的。

大學輔導員是有多大的權利啊?

崽崽 權利一般,就是管管獎學金考核,入黨申請,管管給你發畢業證不發等等。建議拿到畢業證之前不要理他。拿到之後嘛,看自己心情了。 大熊 我認為所謂的輔導員的權威和鄉村中村支書的權威比較類似,他們都是你和真正組織之間的中介,比如上面下來乙個通知,輔導員可以上下其手的把通知給他需要的同學,使你的資訊進行閉...

大學不經輔導員請假回家會怎麼樣?

土龍 你出去了又回來了,沒有任何事發生,沒有任何老師察覺,就不會發生什麼。你出去了,不幸發生了什麼,暫時或永久性回不來了,家長來找學校追yao究責qian任的時候,學校就會說你沒有請假,根據教育部相關管理辦法,私自出校期間安全責任自負。如果說安全回來,但是被發現了,那麼牽扯到有沒有夜不歸宿或者曠課,...

學校的腐敗化,官僚化,輔導員的權利化?

等畢業了,被社會的鐵拳狠狠的扇幾個耳光。你就會知道,學校裡的老師有多好。高校是乙個正廳級的巨大單位,十分複雜。學生在學校裡的主要任務就是學習。最多接觸的就是導員,評優評先資助服務什麼的,在不就是教務處選選課,團委指導下搞搞社團。學生對學校的執行其實一點都不了解。所以等長大了,成熟起來了,再去評判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