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拒賠理由 參保近兩年住院超過15天,就這樣放棄嗎?

時間 2021-06-09 20:03:07

1樓:i保不保

很遺憾,這是典型的「未如實告知」拒賠案件,本身不符合加入條件,導致了後來的拒賠。

如果你是剛成立時加入的,那時名稱還是【相互保】時的會員,還有一線希望,因為那是它還是乙個「保險」,承保公司是【信美人壽相互保險社】,適用於《保險法》管轄範圍,可以通過法院起訴的形式來解決這起糾紛。

如果你是名稱改為【相互寶】後加入的,那沒有任何希望了,這已經不是乙份保險了,而是網路互助,不適用《保險法》的管轄,你也無法起訴,要起訴只能去杭州,即使去了杭州,那裡的法院還不一定能給你立案。

2樓:保者筆記

保險法裡面確實有規定,未如實告知的內容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司才能解除合同!但相互寶是互助組織不是保險!協商溝通不行起訴吧

3樓:選好保

知己知彼,先去之前意外住院的病歷列印乙份,看下出院診斷是怎麼寫的,有沒有疾病相關的診斷。如果有就不滿足健康要求的第一條了。

也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爭取互助金,生病住院和意外住院,這個明顯超出了普遍認知,若是保險訴訟的勝率挺高。

相互寶雖不是保險,不受保險法的約束,但既往有互助按照保險規則判定的案例,可以諮詢下律師。

4樓:北城保

告訴你個秘密,其實相互寶很想賠你,理由很簡單,拒賠你,相互寶並沒有什麼好處,賠給你,它反而會有管理費抽成。

所以,相互寶只是規則的管理者而已。

讓相互寶發起眾裁吧,多數同意即可

拒賠你的理由叫健康告知,是加入相互寶的前提,而這個前提的調查會後置,即加入時不需調查你,出險時再來調查

5樓:保險醫生張志

近兩年內因病遵醫囑需連續服藥超過30天或連續住院超過15天。

這句話有兩種可能理解。

一是因病遵醫囑需連續服藥超過30天或因病(意外傷害不算)連續住院超過15天。

二是近兩年內因病遵醫囑需連續服藥超過30天或連續住院超過15天(無論何種原因住院)。

你母親車禍住院,是否骨折?

如果有骨折,在健康告知中屬於可以不用告知住院病史的情況。

如果沒有骨折,就用兩種理解中第一種進行抗辯。

但是相互寶非保險,不受保險法保護,訴訟難度比保險要更大。

如何看待相互保?

安優保小優 第一,相互保VS個人商業保險,我的觀點是 相互保不能替代保險。第二,有朋友問到,是否有必要買相互保?我的觀點是 不必要。但是強烈推薦大家去加入!OK,長話短說。1 第一,相互保當然不能替代商業保險。顯而易見吧?從保障講,相互保的劣勢明顯 1 只是最簡陋的一年期重疾險。連輕症都沒有。而且保...

相互保會關停嗎?

落魄先生 在這麼多互助平台中,小寶是最認可相互寶的,同時它也是最有擔當的。即便運營起來這麼艱難,這麼不賺錢,這麼容易被噴子噴,這麼容易被監管拿去 祭旗 它也依舊選擇堅持。但現實是骨感的,胳膊永遠擰不過大腿。在我們這,哪怕是全球規模最大的陸港兩地IPO都能說叫停就叫停,更何況只是乙個小小的互助產品。關...

好奇 相互保 的盈利模式是什麼?

同意不純粹是盈利考量的觀點。btw,現在險資已可投資股權,先把資金池蓄起來,等待政策進一步放開,玩法還很多,想象空間還很大 和時光屠夫戰鬥 馬雲爸爸看中的是10 的管理費?笑話,幾百萬甚至千萬的標準體健康資料才是真正的價值所在。別忘了,螞蟻信用分要650以上,狹義上說,這些人就是中國保險消費主體或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