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的七十是七十歲的意思嗎,還是十分之七?

時間 2021-06-01 04:33:55

1樓:遲飛

解讀一,可以讓七十個人吃上肉。這樣想想應該合理的。又不是頓頓吃。一年能吃一頓就行了。

但五畝之宅,樹之以桑,能不能叫五十個人穿得上衣帛,這很難說。他身上有,不代表是整套,還是可能的

解讀二,這七十者代指宗祖,畢竟自古七十古來稀,可以給祖宗們享食冷豬肉了。

解讀三,七十是天數,七十天就可以出欄了。五十也是天數,五十天就可以繅絲做衣服了。

2樓:王贇 Maigo

是七十歲。

文言文中表達分數時,是把分母放在前面的,例如「蓋予所至,比好遊者尚不能十一」,這裡用「十一」表達「十分之一」的意思。

所以「十分之七」只可能說成「十七」,不能說成「七十」。

3樓:

原文: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反推一下

如果「七十者可以食肉」做十分之七講

那麼前面那個「五十者可以衣帛」也應該做十分之五講這樣後面的那個「七十者衣帛食肉」就說不通了明明前面才只有十分之五可以衣帛

怎麼後面又變成十分之七了?

所以七十還是指年齡

其實原文的意思是指

如果能讓乙個普通人家踏踏實實地

種田織布搞搞小副業

別整年到頭被上面徵兵征役耽誤農時

那麼老百姓也就能過上安穩的日子

有吃有喝有穿家裡的老人還能吃上肉

五十、七十應該也只是虛指族中長輩和高壽老人是為了文字的文學性和韻律感

並非真的就是指五十歲、七十歲

但從這一點也能看出

大抵在戰國時代

日常能吃上肉還是不太容易的事

4樓:kintana moro

-朱熹對這段的注釋是「七十非肉不飽,未七十者不得食也」,所以是年齡的「七十歲」,而非比例之「十之有七」。

一開始我以為大陸這邊對「七十」有新的理論了,畢竟這個算是常識。所以在中國知網檢索了一下,並沒有發現有什麼新意的東西,所以只好妄議中國真的有必要普及一下古文知識了。畢竟之前也有一位女同學在上「東亞細亞古典講讀」的時候,犯了把南宋的國都遷到洛陽的小錯誤。-

十七歲的喜歡會變成七十歲的所愛嗎?

好好準備考研吧 有概率,但不大,不要總是想著會不會的問題,每個人都是相互磨合的,沒有什麼是絕對存在的,需要找到對的人,那個可以陪你的人,我們都是在等待,卻在等待中不確定著 這是我最近在微博上看的圖,看完心賊痛,我跟我前物件,十七歲談的戀愛,本以為我們可以走到最後,可是沒想到他拿高考提分手,說要好好學...

七十歲老人種一千多顆罌粟,會判刑嗎? 急,感謝!

林克 真正追究起來,肯定要著的,如果偏遠的地方偷偷重點來吃問題也不大。種這麼多,都是種菜吃,長出個幾厘公尺的時候,割來吃了就行,想繼續種的,就找個偏僻的地方種幾株當種子就行。除非有人和你家有仇,不然沒人會追著這不放的,尤其是偏遠地方,很多都是睜乙隻眼閉乙隻眼。別太過分就成,千把株其實也沒多少,用來吃...

七十歲老人車禍重傷進了icu,主責是一輛電單車,肇事者現逃逸,可以讓他判刑嗎?

在受害者處於重傷情形下,肇事者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題主可參見 針對你的問題,回答如下 1.依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條第2款規定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 酒後 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