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明知道自己患有傳染病卻故意前往公共場所的人,可以或者應該追究其法律責任嗎?

時間 2021-05-05 21:28:26

1樓:鄭快進

不可以,首先憲法規定,自然人有自由聚會,遷徙的權力,雖然患有傳染病,會傳染給別人 ,但只要國家沒有明文規定患有某種傳染病禁止去公共場合的條文,誰也沒有理由去阻止他

2樓:虎虎

然鵝這個問題告訴我們,提問題之後不要先回答而是思考問題存在的意義。

疫情期間傳染病患者前往公共場所的法律結果,其實怎麼執行才是重點吶………………orz這就是我的回答了。

3樓:澤農

答案是肯定的。就具體案件而言,還是要以犯罪構成為基本方法去分析它的罪與非罪以及何罪的問題。認定乙個主體的行為是否違法犯罪,首先要看主體是否適格,無行為能力人不是犯罪主體;其次看有無犯意,即是否有故意或過失實行犯罪行為的動機目的;第三看他的行為侵犯什麼社會關係即人或物,也就是社會危害性;第四看他的行為與結果及兩者間因果關係。

乙個患有高傳染病的人故意與公共場所的人接觸以致傳染他人,是故意犯罪,若過失傳染就要視結果輕重而定了。至於罪名,則要搜尋刑法分則的對應條款確定。

4樓:海霞

責任肯定是要追究的,問題是怎麼追責,證據是否充足?有些人在確診之前他並不認為自己患有傳染病,而且他可以說自己不知道是這種病,只認為是普通感冒發熱,那又該如何是好?

5樓:大聲說話不怕說錯

沒有任何爭議,板上釘釘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兩高」《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傳播突發傳染病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但從實踐的層面來講,一般確診「新冠肺炎」的多被收治,有傳播故意的病例極少。即便存在極端病例,主觀上有傳播故意,客觀上亦危害了公共安全,因其已經確診,也能夠較快地為醫療機關、公安機關所發現,盡快將其收治並根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予以立案。

實踐中更多的是有武漢接觸史的A,即便他們曾經在疫區生活過,但並未確診。現估計有500萬的A,散布於全國各地。面對並不知道是否已攜帶病原體的A,如何對他們進行管控,成為打贏這場戰役的關鍵。

6樓:魂斷九眼橋

法律方面純外行人員,在單位裡起草個戰略合作協議都需要律所幫忙審核的那種,有點小疑問,當然這種情況我們可以認為基本處於假設,並非亂帶節奏,如下

第一,乙個人明知道自己患有肺炎或類似肺炎症狀第二,他通過各種途徑了解到武漢官方通報「傳染性不強」

第三,我們不能肯定以及確定他是否掌握後續事態演變的情況基於此,是否不追究其法律責任?

7樓:

應該追究.

因為可能會給他人或者公眾造成生命和財產的損失.

但是追究的方式適用的規則就有點難處理了.

畢竟追究還是說的是法律層面上的懲戒.

那麼核心點在於自己是不是真的知道自己的患有危險傳染病?

這裡比較難證明,那麼可以換一種事實性的描述:你最近有沒有和誰接觸?有沒有去過哪些地方?有沒有什麼症狀表現?

這些可以更加明確而具體的確認.

8樓:律途笑笑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故意傳播突發傳染病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9樓:被淹死的魚

不過奉勸大家,少出門,做好防護,祝願大家都能平平安安

10樓:心上弦

台灣有個老頭從武漢回來,跑去舞廳跳舞,結果小姐覺得喉嚨癢,想到他提過從武漢回來的去告發他。老頭被發了三十萬台幣,居家隔離。

11樓:白卡繆利斯寶

規定都是死的,都是從好的出發點開始的。但是,誰來定義題目中的「明知」?你覺得就是嗎?

對方會承認嗎?難道他不知道自己不配合治病會死人嗎?另外,你是人,別人就不是人了嗎?

再有「公共場所」都指什麼地方?出門就是公共場所,車站就是公共場所,難道他不要工作嗎?菜市場也是公共場所,不要吃飯嗎?

所以,不要隨便給別人扣帽子,然後用有色眼鏡看人。

12樓:張乾

可以,這就是人性的惡,

你可以判他死刑,但他也不能死兩次,

現有法律大概率最多行政拘留十五天,

但和隔離十四天相比,

又有什麼區別呢?

13樓:jusalun

這還算好的

我有個堂姐,定的大年初六結婚,然後我堂哥以及部分親戚在武漢打工的,他一月十幾號的時候從武漢回老家了,雖說婚禮是在重慶辦的,但這個時間點就很驚悚了。

這特麼潛伏期長啊,高危地區流出人群,然後男女親族聚集在一起。

真要是個病毒攜帶者,這特麼完全就是夷三族啊。明事理的現在應該推遲婚禮,但我現在都沒聽到訊息說推遲,我反正初六回公司,不給夷三族的機會

-----update

目前事態的發展已經超預期了,堂姐已婚禮延後,公司也推遲到正月17復工,哦耶

明知道自己是有目標的,明知道想著要努力,卻怎麼都是三分鐘熱度,我想問問怎樣才能堅定下去。謝謝?

Drinking 把目標寫下來,然後分解一下,盡量的細化,最好細化到 三分鐘 能完成的那種,這樣的話 三分鐘熱度 就夠了,在很多個 三分鐘 之後,自然就達到了最後的目標。一步一步來,在完成了很多小目標後,努力就好變成習慣,努力變成習慣之後,熱度可能就不只是一開始的三分鐘了。假如你想燒開一壺水,要麼把...

對於我自己明明知道他不喜歡我,我應該為了忘掉他而刪掉所有的建議方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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