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白血病的時候,未婚夫離婚被口水淹死了,活該嗎?

時間 2021-05-11 14:28:18

1樓:

作為乙個女的,表示最憎恨道德綁架,對於在配偶有難時提出離婚的人表示理解但不贊成,並且現實生活中盡量遠離不與深交,但絕不會惡言辱罵;對於能與配偶同甘苦共患難的人表示敬佩,必要時可以伸一把援手盡微薄之力

2樓:Crazyrabbit

生不生離不離是人家自己的權利,有什麼權利噴人家?!

你遇上事兒不也跑得快嗎?普天之下咱都乙個德性,別裝聖人,也別拿倫理道德點評別人,吃自己的瓜,打自己的遊戲,瞎操心,累不累。

3樓:「已登出」

一樣的,許多人開始結婚就沒感情,那隨便離,沒啥誰虧欠誰。因為彼此結婚時候其實都知道沒那麼愛彼此,就是湊合過日子,一起過性生活一起養孩子而已。

如果開始都深愛過彼此,我覺得趁對方危機離婚就是沒心沒肺,因為對不起你自己的愛情與誓言。打掉孩子沒毛病,但是對雙方,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使實在走不下去也該對對方負責。

4樓:「已登出」

一遇到事情就拋棄配偶的都是渣。

某些人雙標不是一兩天了,去年十月份有個丈夫殘疾,妻子到知乎上來問該不該離婚的問題。

某幾個大V在那宣傳「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的言論,然後另乙個性別對調的問題裡,這些大V就集體失聲了。

就這個問題下某個罵別人屌精的大V,在那個肝癌問題下不也是給那女的找各種理由嘛。

有一條大概就是沒爸爸的孩子很慘,按照他的邏輯,沒爸爸的孩子應該都去死。(他自己喪父之後,因為親戚對他們母子涼薄,就覺得天底下所有人都會欺負孤兒寡母)

這麼說來我要感謝我媽的不殺之恩,因為我爸去世的也得早。

大V罵人的回答怎麼舉報都是沒有問題,而小透明隨便乙個有嘲諷意向的詞都可能被判作不友善

5樓:

以前都說女人現實啊,什麼的。事實證明,愛情這種虛無縹緲的東西太高階了,轉瞬即逝的東西誰能把握得住?還是理智一些,多考慮未來,布局規劃好將來的生活比較重要。

6樓:我是小透明

給你們看乙個老公白血病,老婆立馬離婚走人的。我之前看過,找了好久。https://www.

zhihu.com/question/22213153/answer/217897317這位女的還是個教師,一口一句婚姻自由,還不想放棄之前男方給的彩禮。最後還反咬一口男方騙婚。

大概妥妥的是某些女權的中堅力量吧。

7樓:

本人女。我覺得結婚幾個月就被確診出絕症的,絕大部分都是騙婚,無論男女,該離就離,被離也別BB。哪有那麼多平時毫無徵兆,突然晴天霹靂才知道自己得了病?看韓劇看多了。

我知道兩個絕症騙婚的。第乙個男,他母親肝癌很早就死了,他從小就有肝病,周圍都傳他活不長,他找的女朋友和老婆都是遠離熟人圈子的,應該是不知道他的病,現在35歲,馬上要當爸爸了。

第二個女,有嚴重肺病。一直隱瞞男友,想結婚,男友不知情,很愛她,但是男友父母見過她後,覺得她身體不好一直不同意。女的太想結婚,設計讓自己懷了孩子,想逼婚。

沒想到懷孕後期自己身體吃不消了,送到醫院時醫生一檢查,說她這個病不僅不能懷孕,而且母子二人現在都有生命危險。男的這時才知道女的有重病而且已經活不久了。女方親屬趁機大鬧病房,要男的賠錢賠命,男的被訛了近二十萬,女的同意引產。

引產後,女的還剩最後一口氣,被家人拖回了鄉下,沒多久就死了,那二十萬大多給了她弟弟娶媳婦。男的給錢以後就離開了醫院,沒有再見她最後一面,之後抑鬱了很長時間。

瞞病騙婚這種事情,絕對是缺德害人。

8樓:

我的看法:

利益相關:女權主義者

老公/老婆得了不治之症沒孩子:不攜款逃跑,不不告而別,不惡言相向,確認對方非孤兒的情況下,一方提出離婚是不應該被唾棄的。

老公/老婆得了不治之症有孩子:同上,不過應該考慮到家裡兒童的心理健康狀態以及基本生活。我個人覺得沒有治病金錢壓力的一方應當承擔大部分的子女撫養事宜再談離婚才算厚道。

老婆懷孕時老公得了不治之症:同第一條,並應當按女方的意願決定是否生孩子。

老婆懷孕時自己得了不治之症:同第一條,並首要考慮女方生命安全,且按女方的意願決定是否生孩子。

9樓:

如果雙方是感情承諾,或許還有批判的餘地。畢竟在基於感情的約定裡,男方承擔安全保衛,養家餬口的職責要更多一些。

所以當女方落難,男方容易被罵。男方落難,女方被罵的卻很少。

但如果是像丈夫得癌症妻子打掉孩子那個一樣,是基於條件合適門當戶對,凑活過日子的交易型的夫妻...

那現在條件不合適了,人家想要離開的這個想法,其實是無可厚非的啊。一切按正常的程式來唄。

10樓:高空跳海

所以說不要雙標……離不離婚是他們的自由,沒道理女的可以拋棄丈夫,反過來就不行。

這兩件事本質上難道不都是拋棄家庭?為什麼女性就可以了?首先兩件事不都是不願意有負擔才離婚的嗎?也沒有誰比誰更高尚吧。

所以說拋妻棄子被千夫所指也是一種性別歧視,因為男人就應該揹負責任等等……事實上是個人就應該有責任心,並不分性別。

我覺得大部分時間不離不棄是正確的選項,不論男女。愛與責任都是很重要的東西。

11樓:

諷刺雙標的答案已經很多了,我就不重複了。

民間智慧型告訴我們,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不用把婚姻想得多神聖,從本質上來說,婚姻是經濟契約,重大要件不滿足,契約面臨解除實屬正常。

儘管我們歌頌不離不棄,但也要認識到不離不棄是情分,自保為上是本分。

12樓:獨和

注:預設背景和情況屬於普通級別,沒有特別的情況存在

結婚時候的承諾,變成了一種程式:

神父:「無論她將來是富有還是貧窮、或無論她將來身體健康或不適,你都願意和她永遠在一起嗎?」

新郎:「是的,我願意。」

神父:「無論她將來是富有還是貧窮、或無論她將來身體健康或不適,你都願意和她永遠在一起嗎?」

新娘:「是的,我願意。」

趨利避害,生物本性之一

作此選擇的,無關乎男女,只要是乙個正常人,都可能在此情況下選擇離婚

而且,這種選擇,遠比不上不少人圖財害命來的惡劣

別人如何選擇,一般來說沒法控制

可以做的,是讓自己有雪亮的眼睛,以及有所選擇的條件

盡量讓自己,不會成為這種人。

而是將此誓言當作內心的追求,不是乙個程式:

無論她將來是富有還是貧窮、或無論她將來身體健康或不適,都願意和她永遠在一

嗯,我單身,希望有一天真的許下這個諾言的時候,是真心在內心許下自己的追求。

至於活不活該,我並不喜歡簡單粗暴的問題,但還是簡單粗暴的回答下,應該!

不僅僅傷了妻子及家人,也傷害了整個社會對感情的期許。

13樓:丁一帆

首先法無禁止即可為,妻子有沒有懷孕?沒懷孕就沒有遺棄罪,我們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第二看疾病能量,要是長期慢性型的話乘早離婚,資產變成負的就得不償失第二看遺產誰多,早期離婚的話,近乎淨身出戶,要是你有點錢,離婚就是sb

最佳方式是乘亂拔呼吸機,還可以得一筆醫療賠償,還能以養老之名逼迫父母放棄遺產

不被發現就不是犯罪,手動斜眼

14樓:

撕貴乎的女權,我雙手支援

如果女權不是平權,而是特權

是一部分人,對另一部分饞攻的雙標子彈

我以為,女權是徹底擺脫文化餘毒的大聲宣示男女平等;沒想到,是想把這個社會上大多溫良優秀的男人踩在腳下。就如同過去封建時代的男權社會一樣…

算了,這也是毅種迴圈吧。

15樓:

婚不要亂結

除非是因為愛情

當遇到飛來橫禍的時候

檢驗紙片婚姻的時候

男女同等

其實很多事情隨著時間的過去都會好起來

除非當初選擇了錯誤的選擇

16樓:啊啊啊啊啊

如何看待丈夫28歲肝癌晚期,妻子打掉腹中五個月的孩子並要求離婚這一事件?,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我一直在說相愛是奢侈品

但大家即使相親,你們可以相親

但一定要有感情,一定要注意人品

因為你生病最困難的時候,你最愛最親的人給你來一刀,你會瘋的

請記住我願意她(他)成為我的妻子(丈夫),從今天開始相互擁有、相互扶持,無論是好是壞、富裕或貧窮、疾病還是健康都彼此相愛、珍惜,直到死亡才能將我們分開

前兩天看無問西東

裡面有句話

你別怕,我就是那個給你拖底的人,

我會和你一起往下掉

不管多深,我都會在下面給你拖著!

淚流滿面,

願得一人心白首不相離

17樓:陳平

大V集體沉默了,只能尷尬一笑。

其實,雙標已經是坐實了,何必害怕打臉?

有勇氣支援墮胎離婚拋棄倒霉男,也應該理直氣壯支援拋棄倒霉女。

這個女的太可憐。

他老公也還好,可以理直氣壯的迎娶下一任,知乎那些美女大V就應該配這種男人,讓她感受一下什麼叫可憐。

18樓:利利

未婚夫代表還沒結婚,離婚代表是丈夫了…這這這…

反正我覺得吧,如果我有事,我老公離開我,我會傷心難受但接受他的選擇。如果他不離不棄,我會感激感動一輩子…

19樓:蘇黎

首先,這個問題挺下作的,提問者明顯不懷好意。所有不分情境斷章取義的都是耍流氓o(╯□╰)o

每一對夫妻的感情基礎不一樣,經濟條件不一樣,大的家庭環境不一樣,面對的問題也不一樣,僅僅以性別區分而不考量實際情況就武斷下結論的,都……真的是……人心壞了。

但是,有一些事情能夠輕易下結論,譬如說得肝癌的一方騙婚,或者得白血病的賭博家暴,或者得什麼病的隱瞞犯罪史,這些人,伴侶在什麼時候拋棄他們都是被支援的。

20樓:深藍

這事不違法,但有違公序良俗,讓人心涼。與此相反的還有一方晚期,一方床頭求婚的。其實我倒覺得,一方如果不測的話,另一方就好好陪她/他走完剩下的時間就好。

21樓:

不請自來

看了一些回答,心裡mmp。我並不是說他們回答的不對,而是很多人對女權主義者和女權癌分清楚再來答的好嗎?女權主義追求的的是平權!!!

男女平等!!!只是單單來看自面意思就自認為足夠了解了。

這些人,可恨,有可笑。

22樓:程然

當然,網上佔據道德高地不代表現實是可行的,但是現實不可行也不代表可以讓這類言論肆意在網上傳播。文化一代一代傳播,後果是難以預料的。

既然性別平等,就不要雙重標準的平等。要自由,雙方都有權自由,要負責,雙方都要負責。這個二選一的問題交給女權主義者自己選擇就好。

反正覺得這兩個模式不管選哪乙個,我覺得男性的地位都會比現在提高。

23樓:噠柏

前段時間,某杭州男子因為月入2000女友分手,大家還在為之慶幸,認為這樣的男的太沒用了,現在遇到女主白血病了,男子要分手有什麼問題?

24樓:壹原侑子

負什麼責任?婚姻不是自由的?道德責任還是法律責任,你有你的道德我有我的道德怎麼劃分責任,法律責任?也許可能大概會因違背公序良俗被判不准許離婚?

相比回答我更在意提問的目的,這種傾向性的,誘導站隊的問題真的是,很沒水平。

馬上一大波各種主義擁蹙到達戰場。

(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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