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中關村二小的第二次宣告?

時間 2021-05-10 06:32:01

1樓:sunyy

怎麼看宣告都覺得在欺負人啊!這不是霸凌麼?

覺得不是的,去公廁拿個紙簍往頭上扣扣唄。。。啥感覺?說玩笑的,來!咱扣頭上再笑乙個唄!

這不明擺的欺負人嘛!為啥這麼多人非說不是呢?!

小孩子就沒尊嚴了?

不過,我慫!若遇見對方家長和學校這種態度和宣告,為了孩子的將來,或許就和解了,然後轉校。。。

所以,我佩服那位媽媽!死磕捍衛孩子的自尊和受教育權利!寧願把孩子推在風口浪尖也要個公平!或許因為她,以後孩子間的欺凌也會更少!

別說那是孩子間玩笑打鬧(沒笑),一次兩次就成三次五次了,運氣好,加害者換人欺負了。。。運氣差的,有人又該說:為啥不欺負別人欺負你?!

聽過那些欺負人孩子的對話麼?物件隨機隨心。。。

如果,這次,真的就這樣了。。。下次,那些孩子就更明白了!我把廁所的紙簍扣同學頭上一次!沒事的!!!

2樓:ming xing

我不是主張以暴制暴,但是看到中關村二小的這份宣告之後,就乙個想法:

牆裂建議,把該校的校長、該班的班主任以及這篇宣告的作者召集到學校的廁所裡,享用一下他們所謂不是「霸凌」的方式!

3樓:田心宇

是否能從被害者的心靈創傷的程度中定義欺凌,再則,當目光轉至家長對學校,施暴者悠然自得了,讓我想起啟蒙老師的一句話:小事偷針,大時偷金。

4樓:葉弄秋寒

這事情要定性要看兩個問題:第一,是否是一方長期這樣對待另一方還是以前雙方相互這樣整。第二,這次被整的學生在以前表現的如何,如果以前很活潑開朗並且相互打鬧這次不宜於定性為霸凌,而應該說這次是沒深淺的打鬧。

如果總是別人整他並且他一直不開心則必須定位為霸凌,直接開除了事。以我小時候的心性來說,如果相互打鬧後哪個同學因為我而被老師修理的很慘我都不好意思,覺得在同學面前抬不起頭來。自我批評一下:

我小時候經常和同學打鬧。人最講義氣的時候就是小時候了,如果這個被整的孩子和整他的孩子以前關係還比較好,那麼他現在的心理壓力一定很大,再給他個機會他肯定不會告訴家長了。如果他討厭那個孩子而那個孩子總作弄他,確實應該對那個孩子嚴厲處理。

5樓:

狗學校到現在都還在洗地

矛頭直指受害的孩子及其家長!

和施暴者已經結成攻守同盟,不願意為惡行和不作為負任何責任!

呸!根本沒有任何公平正義可言!

6樓:嗷嗷嗷

看看知乎答案就知道了

有些人噢,「我小時候也被這樣對待了我怎麼不覺得會有多大的心理創傷啊」

學校、老師、其他同學、其他家長也是這樣想的

7樓:許曉風

乙個孩子對另乙個孩子的行為是否構成凌霸的標準是什麼?

不是廁所

不是屎尿

不是有沒有傷痕

不是平時關係好不好

不是爸爸媽媽覺得

不是老師覺得

不是大家覺得

而是受害孩子的感受

尊重每個幼小的脆弱的靈魂

這一點似乎學校還沒有認識到。

而保護孩子免受凌霸,重要的也是保護孩子的感受。

這一點似乎孩子父母也沒認識到。

8樓:華華不知所措

不邀自來校園霸凌這種玩意要麼出台法律要麼以暴制暴

9樓:

小時候一年級的時候被人扇了一巴掌,找到老爸。老爸血氣方剛,直接衝進班級對著那人連扇了五六巴掌。小學六年他從來不敢動我。。。

高一時候有個人嘴巴很賤,老罵人。我乙個抹布砸到他臉上,高一一年不敢惹我。

對待霸凌直接打過去才是解決的最佳途徑

10樓:請叫我孫壯壯

我是今天晚上看手機新聞才知道的這個事情。然後,突然間情緒就激動起來。在看過一些匿名回覆以後,更是自覺暴跳如雷。

為什麼?

因為我覺得我曾經就是新聞中那個受傷害的孩子。

曾經大概也是四年級的樣子,我作為乙個外地人在北京的某個廠辦子弟小學借讀。

在九十年代個體戶是沒有工人地位高的。所以作為個體戶的子女被欺負是常有的事兒。

他們動不動就會打我,罵我,嘲笑我。

後來,大概六年級的時候轉回老家去了。也就再也沒有受過校園凌霸的傷害了。

很多年過去了,人也漸漸的忘卻了很多事情,可是有一件事情我至今記憶猶新。

在學校門口,我媽新給我買的鐵鉛筆盒被他們拿在地上腳踩著滑來滑去。最後全都滑花了。我現在想起來都鼻子酸酸的。

我還記得他們的名字。

只是再也不願意提起這件事,這些人。畢竟提起了,心情就會很不好,很暴躁。

我想說的是,不要小看四年級的學生。他們比你們想象的要早熟的多。還有校園凌霸,帶來的傷害口是一生都抹不平的。

最後願社會和諧從校園開始。

11樓:齊殿衝

中二的洗地者 @畫話 ,這麼快就互相拉黑了?

再次翻到你的答案開頭,赫然發現「看完之後請互黑」幾個黑字,再一看答案已經被摺疊,我真是日了狗了。

本來是特來答謝你給我科普了ASD的常識,就像菜刀之於鐵匠,1+1=2之於普通人。這個概念應該只要是做父母的就該了解,更別說臨床心理學出身的,更是看一眼就該確診,所謂去醫院云云,不過是走個程式罷了。

於是我也推翻出你那個可怕的結論:是後媽。否則真的沒有別的合理解釋。

排除一切不可能的選項後,剩下的不論多麼不合理,它也是真相。

於是,臨床心理學背景、親媽、第3日給學校的信、鑑定結果這幾項不可能同時為真,除非,你撒謊。

我還是對你抱有一絲希望的,畢竟這麼多人都踩你,肯定有陰謀。你別急,我在這坐等親子鑑定的結果,出結果了第一時間為你翻案。

12樓:one way

沒別的想說的,就是想讓那個熊孩子+熊家長+傻X老師+傻X學校領導+所有覺得孩子開玩笑而已的人排排站好。

一人腦袋上扣乙個屎盆子。

13樓:楊子舟

假設結局是:三個小孩兒言歸於好。

這是對受害者最差的結局。就像家庭暴力中,受害者又和施暴者繼續維持婚姻一樣,是最差的結局。

我就告訴我的小孩:永遠不要和欺負你或者試圖欺負你的人成為朋友。

我告訴我的小孩,和惡人,有三種方式:

1、最差的是成為朋友。

2、中等的是成為敵人。

3、最好的是成為陌生人。

我還告訴我的小孩:

所有讓你和惡人成為朋友的那些人,都是和惡人一夥的,直接把他們當作惡人即可。

我告訴我的小孩:

傷害別人者,即為惡狼。

對於羊來說,當然是離狼越遠越好。

還不知死活的和狼交什麼朋友。

動物界中,這麼愚蠢的羊全部都滅絕了。活下來的羊,沒有乙個是這麼蠢的。

作為乙個人,竟然智力連羊都不如,那得蠢到什麼境界了?

我告訴我的小孩:

食草動物,有三種生存方式,

1、戰鬥。比如大象和犀牛。

2、逃跑。比如羊,鹿。

3、躲藏。比如老鼠。

碰到惡狼,又不打,又不跑,又不躲,(甚至還要和狼交朋友)的動物呢?

答案是:沒有。

因為凡是這麼做的食草動物,全部都滅絕了。

這才是真正為小孩好。

而不是欺騙自己小孩,去跟惡狼為伍,然後被吃的屍骨無存。

我就告訴我的小孩:凡是告訴你讓和你惡狼交朋友的,都是惡狼的同夥,他們同樣也是惡狼。

14樓:

我上小學的時候,班裡有乙個姑娘,學習成績挺不好的,話也說不清楚,長得也一般。班裡的男生倒也談不上欺負她,就是會嘲笑她,接到她的作業本會唰的一下扔掉然後發出哄笑。

這種對於某乙個人的歧視嘲諷,大概都是慢慢擴散開的。為了和大多數人保持一致,為了自己不被孤立,大家都開始嘲諷她。但事實上她人真的很好很善良,她或許有些遲鈍但不傻,知道誰對她好誰不好。

還記得當年某天早上我們一夥人在班裡將她鎖在教室外面,我能想到她有多無助。

初中有乙個姑娘很孤僻,非常孤僻,誰都不理,坐她座位會被吼。初中生畢竟有所成長,沒有人嘲笑他,但也沒人理他。有乙個人跟我關係很好,性格很外向,跟全班關係都不錯。

只有她和那個姑娘玩,我們問過她很多次為什麼。每次她自己也說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那個孤僻的姑娘現在跟我還在乙個高中,已經變成了乙個很活潑可愛外向的人。

有時候,你不經意的選擇會改變乙個人的一生。

如今想來,我當年活在一種渾然不覺的醜惡裡,隱藏在群體裡對別人惡言相向。可能那種童年時的傷害對她們影響深遠,可能這種罪惡感我也要揹負一生。但無論如何得用盡一切來彌補。

15樓:面樹

無論是欺凌還是「打鬧」,家長只是希望孩子在學校能平平安安上課學習成長。

發生事情,校方能教育好施暴者,使施暴者意識到自己行為是不正確不好保重以後不再犯。

向受害人道歉,取得原諒。

如果校方能認真負責完全不用驚動雙方家長甚至來學校「當堂對質」。

在學校範圍就可以解決。

16樓:犀牛

這是個博弈的結果,學校方面肯定不會承認存在霸凌。霸凌是需要乙個長期的土壤才能滋生,學校承認存在霸凌,那麼近幾年的管理問題都要拉出來反省了。但是,校園霸凌其實普遍存在,被欺負的孩子同時存在幾個特徵才會變成欺負物件,

1 孩子不受老師待見

2比較懦弱

3 家長從入學開始沒有對班主任和學校表現出強勢 4 在前幾次被欺負的時候孩子沒有做出過反抗

我小時候在農村上學,非常理解這種現象的,也是其中的參與者。如果不想讓孩子受到傷害,有幾個建議:

家長表現出自己的能力,錢,權,霸,都可以,讓老師會在意你的孩子,害怕你的孩子受到傷害。

教育孩子懂得嚴厲反擊。我小時候被幾個人欺負的時候,我是採用死死勒住其中乙個孩子的脖子來告訴其他人,這種事情只有一次,我不是好惹的。

嘗試讓孩子知道,被欺負不丟人,反擊和告訴家長老師,都是一種勝利。

變成老師喜歡的孩子。

17樓:「已登出」

突然想起電影告白,裡面有乙個把自己兒子想的無比美好的母親。現在這些孩子家長,不就像那個母親嗎?其實校園暴力說到底,更多是自己家裡的教育問題。

小時候也曾經歷過不知道暴力的暴力,小學時有人故意針對,然後作業本藏起來老師踹我。最後以轉班結束。可傷害是不會結束的!!!

老師,家長其實都有責任,如果老師一開始可以察覺,如果欺凌者家長一開始告訴孩子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可是事到如今,這件事一定會對這幾個孩子都造成傷害。最後,希望少一點暴力,多一點和諧。

做錯就是做錯本就應該道歉

18樓:劉文宇

我在想,有朝一日,當我們這一代人真正成為社會的主流,當年的那一代的糟粕會不會徹底滅絕?時代一直在改變,這個世界是你們的也是我們的,但終究還是我們的

19樓:

我媽以養大了乙個麻煩精的經驗推測,這三個孩子是相愛相殺的關係。投訴家長的孩子在這一仗裡輸了,回家演苦情戲給爸媽看了。這事兒估計另外兩個孩子在打輸了時,也回家幹了同樣的事。

三家長都憋著氣呢。老師也不好明說,幫誰都不公平。

20樓:高大壯大

我上幼兒園的時候,村里就一所幼兒園,只分大班和小班,大班孩子比小班大1-2歲。

那一批孩子村子南頭男孩子多一些,有七八個吧,他們上幼兒園之前就在一起玩了;北頭只有我跟另乙個男孩。

等我上了幼兒園小班,他們中的孩子頭的是幼兒園大班,帶著一幫大班混雜小班的孩子,經常的言語,行動欺負上我。

有一天不知道為什麼他們看我不順眼了,放學把我截住了,不讓我回家,幾個人推推搡搡的給我推到了路邊小排水溝裡面。

我看到水溝裡面有塊磚頭,拿起來雙手敲在了帶頭的孩子的腦袋上。當時血就下來了,我跑回家,知道自己闖禍了,躲在牛車下面不敢出來。

後來媽媽知道了,給我叫出來,罵了我一頓,還買了水果去看那個挨敲的孩子頭。

那孩子頭腦袋包上了紗布,乙個星期沒去上學。

再後來見到我就客氣多了。

所以人之所以犯錯,只是因為他知道犯錯的成本太低。當他知道後果承擔不了的時候,他就老實了。

另致洗地的某人:糾結是不是霸陵的真的沒什麼意義,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是對於人的基本的要求,如果你覺得受害的孩子經受的一切都是自己願意承受一遍的,再來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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