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乙個人殺死乙隻沒有栓狗鏈的寵物狗,在法律上,如何評價其行為?

時間 2021-05-05 22:26:12

1樓:

「工具」太寬泛了,刀?槍?隨身攜帶的都不是啥正經人吧

就汽車撞死狗而言,如果狗沒拴狗鏈(有行車記錄儀為證),司機不逃逸,直接報警百分百沒事

狗主人可能會找你鬧,但是你內心足夠強大就不用理他

2樓:專屬執事

A無責。最多就是出於道義上賠一點錢但是A本身毫無責任。

理由:1、狗身上並沒有什麼能夠證明這並非乙隻遺棄、無主的野狗。所以我們我們有理由當它是野狗。

2、乙隻野狗朝我呲牙,(具備相關知識的人可以辨認出它是乙隻無攻擊性的寵物犬,這句話就是扯淡。是只狗哪怕是泰迪都具有攻擊性)我完全可以認為它要攻擊我,對我人身造成傷害,我緊急避險不擔責。

3樓:書劍

需要根據案情充分予以認定

單就這麼說的話,估計雙方都有責任

A可能因為誤認而傷害他人財物而需要賠償,B主人需要就寵物沒有充分看管等承擔一定的責任

4樓:王若楓

你殺死乙隻沒有栓狗鏈的寵物狗,在法律上,第一條就是你侵犯了別人的財產權。

這一條是必然的,不論你提出任何理由來,這一條都會存在。

其他的就看情節了。

狗身上沒有標識,你可以誤認為它是無主物,但這個【誤以為】不是免責理由。

路邊停放很久沒有人來開的無牌汽車,你是不是可以【誤以為】這車沒有車主而把它開走呢?如果這車真的沒有主人(比如主人死亡、出國、被判無期徒刑、車子被遺棄),你開走也就開走了,萬一有主人,你絕對不能免責的。

狗也一樣,它要真是流浪狗,你打死就打死了,沒啥,現在有人追究你了,顯然你不能免責。

5樓:

首先犬類都具有攻擊性,所以不要說什麼我家狗很乖的從不咬人你被咬肯定是你惹到狗之類的蠢話

其次,回到這個事情,家養犬不栓著本身就是飼主失職,由此而引發的問題,飼主也應視情況而承擔相應責任

6樓:

可能與樓上稍有不同,我主張需要全款賠償。

顯然乙個明確的道理,路上有狗對著我叫,我能把它打死然後對著法官說我覺得他對我有威脅!我主張不賠償,這樣合適嗎?別說是狗,就算是乙個人,拿著鐵棍對著你罵(沒說要殺你打你丫我就是拿著棍氣勢強點)你能把他殺了然後向法官主張正當防衛嗎?

不可以題主所說情形如果狗比較貴,可能會被控告故意毀壞財務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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