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尊和陳露一地雞毛收場,陳露閨蜜王萌的破壞力如何?

時間 2021-10-23 11:41:29

1樓:印象

戀愛腦被騙的女拳師可真多啊,亂帶入個屁啊!被幾篇小作文煽的腦子都抽了,人家分手不工作也能詩和遠方吃喝玩樂,你能嗎?心疼誰啊?

明明是朋友夥同分手八個月的前女友敲詐錢的事,拿感情牌當幌子,把網友當槍使,長點腦子吧,霍尊是不品行不端,但是陳露一夥人更壞。那個閨蜜王萌跳來跳去,敲詐成功有錢拿又不犯法,把霍搞臭她也出名了,要不然誰知道有這麼一號人。

2樓:瀟湘竹下聽雨落

我覺得王萌這樣的閨蜜,就是妥妥的來詮釋防火防盜防閨蜜的真正意義的。

人與人之間一定要保持適當的距離,太過了對誰都是一種災難。作為閨蜜,正常情況下,另外乙個人談戀愛了,自然而然該保持一定的距離,一定不能過多介入別人的生活。有問題對你傾訴了,認真地聽著並給出誠懇的建議即可。

畢竟日子是別人兩個人過,和你半毛錢關係沒有。你只是個外人,人家小情侶的事情你瞎摻和個啥?

如果王萌真的是乙個有眼光有內涵的女人,真的為你閨蜜陳露著想,應該做的是盡早的時候勸她不能放棄工作,多嚴格要求自己,通過越來越好的事業來體現自己的人生價值,讓她盡量跟上霍先生的步伐。而不是和她一起拿著霍先生的錢去瀟灑,去購物,去周遊世界。

你自己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成功通過吃喝玩樂把閨蜜的檔次拉低了,別人分手了,臨了你以為閨蜜好的名義死捶另一方,讓陳露和霍先生一樣成為千夫所指的女人你就開心了?

現在的陳露,其實比霍先生更被動。霍先生頂多是私德有虧,言辭不堪入目,作為公眾人物沒有起得好的表率作用。但你們是如何拿到這些截圖的?

是和霍先生的朋友有什麼不正當的勾當還是什麼原因不得而知,關鍵如何能證明霍先生實施了這樣行為?口嗨並不構成犯罪。陳小姐這樣做是否侵犯了別人的隱私權?

對別人是否構成侮辱罪?

《民法典》婚戀家庭編很明確地規定了夫妻雙方約定一方出軌或者犯錯另一方主張分手費不受法律保護,男方願意給,法律不干涉,男方不願意給,只能當是開玩笑。何況陳小姐和霍先生還不是夫妻。那麼你要900萬分手費不成就爆光別人的隱私的行為構不構成敲詐勒索尚不確定。

陳小姐說為霍先生花了兩三百萬如何自證?辭了職沒有工作的陳小姐和閨蜜詩和遠方的錢是誰出的?如果是家境真的優越,哪來的陳小姐小文中所說的命如草芥,身無分文?

總之,法律是對人最低的道德要求。陳先生的所作所為並不違法,而陳女士在王小姐這樣的閨蜜,豬一樣的隊友下在違法的邊緣瘋狂試探,淪為笑柄甚至有可能觸犯刑法。而王小姐完全可以全身而退,甚至可以睜大無辜的眼睛,說一句我只是為她好,不想看她被辜負。

所以交友須謹慎,朋友的素質和人品一定能影響你的未來。

而王小姐這樣的閨蜜真的帶毒,遠離為好!

3樓:浮春

答主通篇自問自答,釣魚貼,操作妙哇

屁股都歪到沒邊了,那祝福你以後遇見霍尊這樣「男人」吧!看你也不需要知心閨蜜,哦,估計也沒有,哈哈哈哈哈哈。

和乙個裝睡的人聊木得意思,槓就是你對。

全網都在同情陳露,指責霍尊,但這樣的陳露還有男人敢娶嗎?

霍尊可以嫁,但是陳露是真的不能娶。至少霍尊知道自己錯了,主動退圈。而陳露,不但爆人隱私,還得不到就毀掉,這個缺點很可怕。親,談戀愛嗎?死纏爛打不分手,分手就要九百萬,不給就毀了你那種。陳露那個朋友真的是為陳露好嗎? windinrain 第乙個問題 陳露敢娶嗎 繼楊笠成為價值觀判斷標誌以後,又多了乙...

如何看待陳露發文捶霍尊?

常樂 很為這個女孩所託非人感到惋惜 希望女孩子在愛情里別受傷害吧 談戀愛怎麼談都要把自己的感受放在第一位吧,不要過於的戀愛腦男人你可以寵他愛他但是再愛也只是把愛自己多餘的精力拿去愛他他可以是可有可無的 不是非他不可的 灑脫一點 明白一點就能少受傷害 而在愛情裡的付出最好是有把握的,不要一股腦的拋給人...

半網都在指責陳露,同情霍尊,但這樣的霍尊還有女人敢嫁嗎?

河南精神病院主任 拜登壞事做盡 他要是願意認我當爹 我絕對不會答應 因為我知道這不可能 劉亦菲願意嫁我 我也不要 因為我知道這不可能 儘管我很喜歡美女 但我知道那種美女已經不是我可以做的夢了 同理你不願意嫁 人家也不願意娶啊 照照鏡子吧 放心吧,有人。映象問題也一樣,霍尊有人敢嫁,陳露有人敢娶。再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