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正在構思故事的劇本或設定,由於沒有動筆,後來發現其他作品中出現雷同怎麼辦?

時間 2021-06-01 03:47:31

1樓:

兄弟,你心裡是有答案的吧,但凡乙個吃瓜群眾都會有答案啊

別人先發表,我們再拍乙個雷同的,那倒霉的是我們啊

觀眾劈頭蓋臉罵的時候,你也這麼解釋嗎?

2樓:朱太帥

這不還沒開始寫嗎,要還對這想法感興趣,那就接著往下發展,指定會不一樣的。

因為真較勁的話,每個沒出爐的點子都能找到「雷同」的作品。

你最具備價值的過程是:乙個點子,寫成一稿,改上九十九稿,坐在電腦前,不停地心力憔悴。

等你寫完最後一稿回頭看,這整件事裡最不值錢的或許就是開始的點子。

3樓:

首先是及時保留證據,

比如在更早時間給自己寄一封劇本郵件。

這個是可以在公證處拿到公證的,

公證員連你再次開啟郵箱的動作都會記錄。

然後是關於創意本身。

文創產業本身就具有可複製性,

如果能夠證實其他劇本作品有抄襲的證據鏈,

不妨進行社會呼籲或者走訴訟程式,

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沒有證據鏈,

切勿胡思亂想對號入座,

就拿電影行業舉例,

編劇行業入行門檻非常低,

三歲小孩都會咿咿呀呀編故事,

何況北上廣深近千萬文創業者,

劇本框架重合的事情太常見了,

某些細節相同也不足為奇。

如果碰瓷已經出版上映並在社會獲得巨大反響

的電影或遊戲作品,

甚至是故意配合專案宣發營銷製造話題熱度,

不但敗壞業內風氣,

也會讓答主對自己應答這個答案感到羞恥。

4樓:「已登出」

戲劇模式早都全寫出來了,就不再有戲劇了?

如果你的東西這麼容易雷同,那說明你只是有泯然於眾人的想法且沒有能力付出去寫出來而已。

話不好聽,但當你重視這件事的時候,已經很危險了。

5樓:雪橋下的孤獨

第一,著作權法保護是作品,不是創意。

第二,編劇的價值是技巧和經驗,不是點子。

本人影視行業,說句你不愛聽的,創意真的不值錢,值錢的執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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