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是如何具有民事權利的

時間 2021-06-03 10:26:58

1樓:凝視

關於所謂死人的權利的消失,個人認為確實是始於出生終於死亡。但是死人權利的消逝並不代表活人權利也隨之消失,很多權利帶有一定的牽連和附屬性,即部分活人的權利與死人的權利具有緊密的聯絡,對死人權利的維護實際上是在保護依附於其上的活人的權利。一般認為死者的部分權利主要是對家庭其他成員有影響的,該死者的權利是整個家庭權利的乙個組成部分,雙方是乙個整體。

當乙個人侵犯了該死者的這部分權利的時候,也就同時侵犯了其他家庭成員的這部分權利。或者該權利所產生的利益由家庭成員獲得,侵犯該權利就是對其它活著的家庭成員權利的侵犯。否則死人的遺產豈不人人可得?

那還有什麼繼承遺產可言?推而廣之,對於死人的一部分權利也會因為成為國家、社會、或公共道德的組成部分而仍然有限並被保護,否則就不會有侮辱屍體罪了。

2樓:劉侃侃律師

死人不是民事權利主體;

所謂「死去元知萬事空」,英烈本人的名譽權的主體肯定不是英烈本人。侵犯英烈名譽權損害的當然不是英烈本人的利益(是英烈親屬後人或整個國家的利益誰的利益)

如何看待安樂死?人是否有權利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

個人利益與郭嘉利益不是完全一致的。比如你害怕死亡時疾病的痛苦,所以想執行安樂死,我覺得可以。但從國家層面可能另一碼事,發布同意安樂死的法律可能會對社會產生很大影響,比如子女可以通過讓父母 同意的情況下 安樂死來提前決定遺產的歸屬。有無權利得這得看時代,文化。幾千年前奴隸當然沒權利和貴族一塊吃飯,他們...

該如何讓父母覺得索要賠償是自己應得的權利而不是麻煩呢

騎電瓶車送人是否涉及交通違章?是否已經經過交警的交通事故認定了?單位是否已經按工傷程式進行申報?答案都是肯定了,賠與不賠直得就在良心了,對於另一方有保險的通過保險理賠,該坐牢去坐牢,法理上可能沒錯。你只是覺得情理不通,覺得對方也應該為此付出一些代價,如果對方經濟和法律都已經受到制裁,也許對方還覺得已...

如何以「因為權力是愛的反面,既然選擇了權利,就要有孤家寡人的覺悟」為話題或開頭寫乙個故事?

艾斐爾 因為權力是愛的反面,既然選擇了權利,就要有孤家寡人的覺悟。我坐在王座上俯視我的國土與臣民,左側是情人們的白骨。我守著漫長的生命,早已忘記這一生究竟有過多少個愛人。我轉著戒指上象徵著至高無上權利的寶石,卻在心裡偷偷懷念起一枚不起眼的鑽石戒指。我收拾所有的情緒,揚聲告訴我的臣民我們的王國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