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使你和你的男朋友(女朋友)談了十年,最後和平分手 ,那麼你覺得你們會是親人嗎?或者說是再也不會來往?

時間 2021-05-30 11:51:39

1樓:我的仙女棒去哪了

在一起三年了。

如果有一天和平分手,應該永遠不會聯絡吧,畢竟我們是彼此這麼愛的人,做不成夫妻相守一輩子的話,那就連朋友也不要做了,我不缺朋友,我只缺你啊

2樓:晨起看海

如果是我,現階段不會老死不相往來。這僅限於和平分手。當初在一起,可能就是因為對方具備某種特質閃光點,吸引到你了,即便分開,對方那些優點還在啊,從交友成本上來說,沒必要斷交。

當然如果是背叛或者其他惡性分手還是應該斷捨離。

3樓:

我和我男朋友談了三年,已經感覺上就是親人了。雖然現在分手了,但是如果他有什麼困難我一定會毫不猶豫的幫他,相信他也和我一樣。真的像親人一樣,難以割捨。

4樓:

我和我男朋友在一起一年多,現在異地戀,在一起的一年多慢慢的覺得我們已經是至親,雖然。。。嗯,每週吵一次,但是根本分不開,不知道分開了會是什麼樣子,所以我根本想象不到在一起3年,5年,10年分手了會有多麼痛徹心扉,要用多久的時間才能撫平傷口,如果我倆分手了,那就是熟悉的陌生人,不會再聯絡,但是一直掛念著。但是我希望沒有如果,可以一直走下去。

我在蘭州上學,他在廈門工作,相距2300多公里

異地戀加油( _)

5樓:

不再往來比較好。

說實話十年還分手,那必然是無可調和的矛盾。而且牽扯那麼多,要不是倉惶間胡亂決定,分手時必然都想過。代價那麼大的分手,既決定分,不要藕斷絲連比較好。

6樓:該使用者

感情夠深的話,就算和平分手,也不會在來往了吧

心裡是把對方當親人,但是不會再來往,因為會打擾對方的生活

過去了就過去了,以後還會有更適合的人出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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