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在快樂中,不必明白快樂。這句話怎麼理解

時間 2021-09-09 17:10:18

1樓:序列號

[cp]「原來過的很快樂,只我一人未發覺。」

記得林在千嬅婚禮上說過,她在愛情路上是趕客的, 曾一路擔心她嫁不出去。

時隔十二年,《再見二丁目》中這句林送給自己的箴言也終於尋覓到了下闕。

是那晚他送給千嬅的話。

「原來在快樂中,不必明白快樂。」

這句話簡單來說就是,任何帶有標準的快樂,都不是快樂。

比如我每天喝一袋酸奶吃一包巧克力我都覺得很快樂,我也不會去思考為何這樣我會快樂,但某一天當我思考並想找出快樂的理由,那我已失去了這份快樂。

快樂是一筆糊塗賬,愛情也是。

從前以為情人在一塊得到喝彩才是幸福,但後來發現幸福其實只是兩個人的事,只有你我明白。

或許根本不需要明白,就像每個人都希望弄明白愛情,卻越弄越糊塗,一開始就糊塗往往到最後卻最明白。

情人的快樂,永遠是心貼心,枕對枕,緊閉雙眼的。

都在想,你喜歡怎樣我便要去做到怎樣,這樣是否可使你多喜歡我一些,但其實不是的。

「原來極盼望的幸福可來自意外,原來未付出亦得到厚待。 」

愛是場意外,留在脈搏內。

如果連起碼的安心都沒有,做的再多又怎會開心。

曾與誰動心一吻,竟動心到不放心,小心翼翼的去愛,哪怕再愛也不算合適。

或許只有當你看到熟睡的對方忘掉身上的衣衫厚薄,磨進歲月骨肉裡的長情令旁人動容自己卻從未訝異。

好像一切都是最自然發生的狀態,這樣的愛情才經久難衰吧。

不用質疑,不用思考,如歌中唱。

「找到使我自信的人,未完美便會一直動人。」[/cp]

2樓:林深不是林鹿

和身在福中不知福乙個道理。

簡單來講,任何帶有標準的快樂都不是快樂。

比如你每天吃袋薯片喝袋酸奶就會很開心,那你就沒必要去想為什麼你每天喝袋酸奶吃袋薯片就會很開心,因為當你思考的時候你就不會覺得開心了,甚至會忘記開心,會質疑什麼是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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