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脊軒志》中的枇杷樹是誰種的?

時間 2021-05-30 15:08:53

1樓:Magma Ma

我認為是是作者妻子種的。

「非汝之為美,美人之貽」,睹物思人,更能讓讀者與作者的情感共鳴;如果是作者種的,那麼更突顯的是作者的感慨,讀者與作者共情的程度就遠不及上面那麼深。

2樓:小王八

我傾向於妻子所植。願以後的漫長歲月,有人來照顧你,來溫暖你,你也好好待她。但是,每每看到那棵樹,還要為我留一分地方,因為我也會吃醋,我要在你心裡留下最溫暖的傷痕,你要好好的,偶爾想想我。

3樓:譚伯牛

林紓:震川既喪母,而又悼亡,無可寄託,寄之於一小軒。先敘其母,悲極矣,再寫枇把之樹,念其妻所手植,又適在此軒之庭,睹物懷人,能毋恫耶。

4樓:張簡之

我覺得可以理解為她妻子先種了枇杷樹,在同一年走了,因為正好是妻子走的那年她親手種的,是妻子在臨死之前留下的唯一念想,所以才會讓歸有光睹物思人,有如此感慨!

5樓:如果大大

非要咬文嚼字的話我認為是歸有光種的!把「吾妻死之年」看作是時間狀語,若是三年前死的,就可以說「三年前所手植也」,這樣就很明顯是在說「我」種的!但從整體看我則認為是夫婦倆一起種的,和妻子一起種樹和親手種樹並不矛盾!

6樓:柴火

要我說,那棵枇杷樹呀,是當年他們夫婦二人一起種下的。悠久的共同記憶,方能激盪起如斯醇烈的情感。當年學的時候,就挺羨慕這種至死不渝的感情,當然還有這種一句平淡似水,卻能激起千層浪的筆力。

其實作我解,比較對,吾妻死之年是個時間狀語,所表被動,被我種。

7樓:王贇 Maigo

我個人傾向於把句子斷成「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並認為枇杷樹是「吾妻」所植的。最重要的依據是那個「手」字——如果是作者自己栽的,那麼強調「親手」似乎有點兒奇怪。

8樓:

不請自來。

那句話應該這樣理解:「庭院有一顆枇杷樹,是在我妻子死的那年所種植的,現在已經高高挺立,如一把傘一樣了。」

原文沒有具體說誰種的,但按照古文的斷句理解來看的話應該是歸有光的妻子,我的語文老師也是說歸有光的妻子。

但我每次看到這句話,我自己總覺得是歸有光在妻子死的時候種下的,用枇杷樹來作為乙個精神寄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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