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句到底說的是戰友之間,還是愛人之間的感情?

時間 2021-05-14 11:54:26

1樓:範夢寒

執子之手,一生何求?相敬到白頭,寬容才長久。有夢一起追,有愁相互謀。是夫妻也是朋友,也曾爭執,也曾淚流,怎敵得過這一場姻緣真情難催愛意永久!

2樓:弦歌緩緩

西漢的董仲舒有一句很著名的話:詩無達詁。

比如《詩經》中的《鄭風·將仲子》。

這是一首典型的愛情詩。小女孩兒對自己的心上人說:「哎呀我的好哥哥呀,求求你啦,別再翻我家牆來找我啦,也不要再踩壞我家的樹啦。

我怎麼可能是捨不得那些樹呢,我想你,我愛你,這都沒的說。但我真的是怕我爸我媽和我哥,還有那些八婆的鄰居啊」

將仲子兮,無逾我裡,無摺我樹杞。豈敢愛之?畏我父母。仲可懷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

將仲子兮,無逾我牆,無摺我樹桑。豈敢愛之?畏我諸兄。仲可懷也,諸兄之言亦可畏也。

將仲子兮,無逾我園,無摺我樹檀。豈敢愛之?畏人之多言。仲可懷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就是這樣一首寫男女之間小戀情的詩,卻也能被用於外交場合,成為外交談判的工具。

比如魯襄公二十六年,因為一些事,晉國君抓了衛國君,齊國君鄭國君去調解。鄭國君的一名隨從叫子展,子展賦《將仲子兮》一詩,意在說「人言可畏」,勸晉國君放人。晉國君想想覺得有道理,確實人言可畏,就把人放了。

這麼大的外交糾紛,最後靠詩解決了。

這就是說,我們對詩的理解、運用,不是一成不變的。很多時候,對一首詩或者一部文學作品的的解讀,沒有乙個恆定的標準答案。

具體到「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也是一樣。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讀,怎麼解讀,都不算絕對的錯。唯獨不好的是依據自己的解讀去批判別人的解讀為「沒文化」。

比如我在課堂上講到這首詩,我會把不同的觀點,很多爭論的原文,列出來給學生們看,讓他們自己去思考,自己去解讀。我同時也會告訴他們,不要拿著這些觀點或理解,去嘲諷批判他人。對待文學作品,我們既要有自己的觀點,同時也要能接納和理解別人的觀點。

再具體到我個人對這句詩的理解,是傾向於「愛情說」的。

士兵出征,話別妻子,重說起結婚時的誓言:「人生總是難免經歷生離死別,我曾對你許下過誓言:我要一直牽著你的手,與你相伴到永遠。」

我之所以執著地如此理解,是因為我覺得牽著手一起變老是非常浪漫的事。

《詩經》中,以「牽手」示愛的詩不止一首。比如「惠而好我,攜手同歸」(你要是喜歡我,能對我好,就牽著我的手,帶我回家吧)也比如「遵大路兮,摻執子之手兮」。柳永《雨霖鈴》中一句「執手相看淚眼」更是牽動無數人的情腸。

而到我們今天,依然有像「我想就這樣牽著你的手不放開」這樣的歌詞。

有人因此說,幾千年過去了,中中國人對浪漫仍無更多的奢求。但其實我們應該知道,這本身就是一種奢求。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是一句多麼簡單的誓言,但實現起來卻太難太難了。《氓》中曾抱著布來找心愛的姑娘說著「及爾偕老」的人,最終還不是變了心?除去人為的心意轉變,還有不可控的「陰晴圓缺,旦夕禍福」。

「可憐無定河邊骨 ,猶是深閨夢裡人」——說出這句「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士兵,假如戰死沙場,這句誓言也將就此成空。

所以誓言出口那一刻的真心真情,尤為珍貴。未來的改變,誰也不能預料,但說出那句話時內心的真誠,才是誓言最動人的地方。錢鍾書寫給楊絳的一首詩中也說過:「明朝即長路,惜取此時心」。

因為這份樸素卻珍貴的浪漫,也因為這句誓言的動人及實現的不易,我更願意相信它是帶著愛被說出的。

但如果你說,它是戰友間的愛,行不行?當然行啦。誰說戰友間就不能因為同生共死而產生愛呢?所以這就要看個人的解讀。

寫著寫著,好像跑題了,實在抱歉。其實不管我們怎麼去理解,這句詩的美好不會改變。就願,我們都能牽著意中人的手,慢慢變老。

3樓:

更傾向戰友情,模擬《秦風·無衣》。「子」字的確有過指代女性,但並不普遍,尤其是在這篇擊鼓的戰爭詩中,出現的一連串的「子」字,都解釋成女性,不覺得很牽強麼?

4樓:

戰友間的哦。可是現在都被用於情人間了。 哈哈,被樓上的啟發,因為作戰產生了深厚的情意而產生共度一生的念頭。也是戰友之間,也是情人了哦。

5樓:句玉

就詩的文字看,應該更可能是夫妻之間。

此句出自《詩經.邶風·擊鼓》,全詩如下:

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1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不我以歸,憂心有忡。2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於以求之?於林之下。3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4

於嗟闊兮,不我活兮。於嗟洵兮,不我信兮。5

詩的一開始是說,國君喜好征戰,有的人土功於國都,有的人修理漕城,只有『我』不得不隨軍南征,這是寫分離(1)。然後,攻打陳國與宋國,戰事茫茫沒有歸期,『我』心中憂愁(2)。爰為『於』的意思,有人喪其馬,是說征戰中有很多戰士死去了,戰鬥十分慘烈(3)。

由戰爭的慘烈,不能生還的擔憂,回憶到出征前分手時的約定:要白頭偕老,要生死與共(4)。詩的結尾哀嘆分離之苦,生死之憂(5)。

重點是(4),郭晉稀先生研究認為,(4)的原意應該是:執子之手,與子成說。死生契闊,與子偕老——曾星笠先生更進一步指出:

詩經中凡是說到『偕老』的,都是夫妻之辭(《毛詩說》),概無例外。所以,(4)的誓言更有可能是夫妻間白首與共的誓詞,不像是袍澤間的勉勵。

此外,我以為還有乙個證據可以佐證夫妻之誓,即,作者不願『南行』,一心求『歸』,生怕死在『林之下』,不能『信』,歸家顯然是為了妻子,如果是袍澤之間,不必言歸。

當然,此詩也有另解,即:詩人與所思念的人既是愛人關係,又是袍澤,他們或南行征戰,或『土國城漕』,為戰事所隔絕,所以才想要歸家息兵,重聚在一起。(似乎上古時代並不排斥同性之戀,猶如日本戰國時亦有小姓的存在,軍旅生涯艱苦,同性間往往也有產生愛意的,並不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