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筆法,微言大義」是什麼意思?

時間 2021-05-09 03:23:55

1樓:鷓鴣居士

杭州卓長齡著《憶鳴詩集》,「鳴」與「明」諧音,被指為憶念明朝,圖謀不軌。乾隆帝對卓氏一家深惡痛絕,稱他們「喪盡天良,滅絕天理,真為覆載所不容」。

江西德興的祝庭諍,為教兒孫讀書,自編一本《續三字經》,被人告發。官府查抄發現書中對「於帝王興廢,尤且大加誹謗」,如寫元朝有「發披左,衣冠更,難華夏,遍地僧」句,「衣冠更」是指改穿著,「難華夏」是華夏遭難,「遍地僧」是全部光頭,雖說是說元朝,認為是影射當朝「明係隱寓詆清」。於是判祝庭諍開棺戮屍,十六歲以上子孫輩斬立決。

2樓:

比如同樣是北韓使者去北京朝貢中國皇帝,朝貢明朝的記錄叫《朝天錄》,朝貢清朝的記錄叫《燕行錄》,兩個字不同來表現自己尊周思明的立場,這就是所謂的微言大義了。

3樓:宣漢

就是我打不過你,卻看你不順眼,見你顯赫發達了特別難受,於是我寫在紙頭上咒罵你,然後藏在自己家裡不讓你看見,這樣我就勝利了。

就算被你搜出來,因為我寫得特別有文化特別簡略,你不一定能抓到把柄,所以我還是勝利了。

到後來,幾百年、幾千年後的人竟然還覺得我了不起,我最正確,我勒個靠。

你說這理找誰說去!

不過真爽。

4樓:大魏周公司馬懿

這句話最經典的例子大概就是鄭伯克段於鄢吧,僅用六個字就表明了作者對此事的態度,後面還專門有一小段解釋這六個字:

書曰:「鄭伯克段於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稱鄭伯,譏失教也;謂之鄭志。不言出奔,難之也。

短短六個字,字裡行間表明了作者對此事出現的人物的態度,誠可謂微言大義。

5樓:林先生

就是漫不經心的幾個詞,實際上表達了作者的看法。比如殺、弒、誅三個字。

如果是殺,指的是無罪去殺人。

如果是弒,就是以下犯上。

如果是誅,就是以有道伐無道

如《孟子》中,

齊宣王問曰:「湯放桀,武王伐紂,有諸?」孟子對曰:

「於傳有之。」曰:「臣其君,可乎?

」曰:「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

」齊宣王問孟子,商湯流放夏桀,周武王討伐商紂,真的有這些事件嗎?

孟子回答說,史書有記載。

齊宣王問:臣子弒君(指的是以下犯上,因為周本是商的臣子)可以嗎?

孟子說:我沒有聽說過弒君,只是聽說過誅(以有道伐無道)殺了紂王這個有罪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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