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中真正具有俠義精神的人有幾個?

時間 2021-05-08 10:21:30

1樓:讀書的小猹

真正具有俠義精神的人,我只能推舉出乙個人選,那就是美髯公朱仝。

包括魯智深在內,俠義精神都要排在朱仝之後,因為他無論大節、小義,都能經受住考驗。

手下就是小義:

義釋晁蓋、義釋宋江、義釋雷橫。

除義釋晁蓋之時,朱仝有明顯的私心,想要賺取人情外;其他兩次私放,都是具備扛雷精神,和利益的牽扯並不是很大。

義釋宋江的時候,宋太公雖然給了朱仝錢,但朱仝並沒有收,而是直接分給手下封口了。所以朱仝在釋放宋江上,他本人是沒有撈到多少油水的,還是全心全意的在替宋江擦PP。

至於義釋雷橫,完全就是自我犧牲了,他知道放跑雷橫,自己也要完犢子了,但他還是二話不說放了雷橫。

說得特別大義凜然:「我放了你,我須不該死罪。況兼我又無父母掛念,家私盡可賠償。你顧前程萬里自去。

關鍵是在私放雷橫一事中,朱仝沒有任何利益牽扯,雷橫一文錢都沒給他。朱仝也沒有討要任何好處,已經做好傾家蕩產的準備了。所以就只能是很講義氣的人。

為了好哥們、好同事而傾家蕩產,甚至去坐穿牢底,如果這都不是俠義精神,那什麼是?

當然,無論是私放誰,如果用公德、法律去衡量的話,朱仝的所作所為都不值得提倡。咱們還是要辯證的去看。並不鼓勵這種「哥們義氣」。

好像在傳統社會中,俠義精神與官府律例,本身就是相衝突的。

但是放在江湖中的話,朱仝是對得起俠義二字的;而且他的俠義本身,是並沒有直接對他人造成傷害的。

然後是大節:

征遼,抵禦外侮,誇他一句抗遼英雄不為過吧?

徵方臘,平定內亂,也沒問題吧(當然,有可以說他是「劊子手」);

抵禦金國,跟隨劉光世與金兵廝殺,最後靠功勞混到節度使上,也算是抗金英雄了吧?

俠之大者,為國為民。征遼,徵方臘,絕對是俠之大者的表現。

跟郭靖的唯一區別就是,郭靖沒有入編,但朱仝身已經在編了。

小義不虧,大節不損,俠義精神,朱仝應該算是代言人了。

畢竟他長了關公的樣子,那都不是俠義精神了,簡直是忠義精神的典範。

畢竟三次義釋,搞得就跟致敬華容道一樣~~~~

2樓:花字飛觴

剛剛想提名魯提轄,結果發現題目裡都已經寫了,而且下面的回答裡早有提轄的粉絲。不影響,我還是想再給提轄添磚加瓦。

梁山好漢裡大部分是「喜好槍棒,於女色上不十分要緊」。其實不止是不要緊了,很多人簡直就是仇女。要麼不娶妻,要麼娶了就放在家裡當吉祥物,要麼看見別人居然愛老婆不愛自己就氣不打一出來,覺得嫂嫂才是第三者,影響了我們兄弟之間的情義。

比如楊雄的好朋友石秀~~~殺嫂嫂殺得特別盡興~~~

提轄則不然。提轄是不婚主義者,但對於女性非常平等視之。見林沖和娘子伉儷情深,不但不會氣憤,反而各種幫忙。真大師也!

3樓:於尾紋

大概是魯智深吧自己所有涉險的是沒有一件關乎自己切身利益的沒有一件是不得不做的都是為了除不平

禪杖開啟生死路,戒刀殺盡不平人

4樓:大司徒

《水滸傳》之所以是名著就是因為它描繪了乙個真實的亂世。所以裡面的每個人物都不能簡單以好壞來分。

再說俠義精神,以武犯禁謂之俠,捨己為人謂之義。那麼我認為魯智深是唯一勉強符合這個標準的。

但是必須要強調的是,以俠義論水滸毫無意義。施耐庵從來沒有說過這一百單八將是好人,反而他們全是魔君下凡。事出反常才必有妖,所以是大宋這個社會出了問題,魔君才會現世。

俗話說得好「好人不長命,禍害活千年」,這個亂世之中能夠安身立命的反而只有廟堂之上的奸臣和落草為寇的強人,平民百姓要不死於苛政要不就死於剪徑的賊人。

有人說《水滸》就說了四個字「官逼民反」,其實不然,應該說只有乙個「逼」字,亂世之中眾生皆苦,人的命運無法自己掌控才是水滸的現實。

「平生不修善果,只愛殺人放火。忽地頓開金繩,這裡扯斷玉鎖。咦!

錢塘江上潮信來,今日方知我是我。」我們不知道魯智深頓悟了什麼,但圓寂善終可能是施公給這位還能算得上俠義好漢的角色最好的結局。

5樓:小寶說書

可以把這個問題簡化一下,水滸中對女性很歧視,所以水滸中對女性好的,作為乙個簡單的標準。

第乙個、魯智深救金翠蓮,桃花嶺救劉太公女兒。

第二個、宋江資助閻婆惜是無條件的,後來閻婆惜報恩嫁給宋江是另一回事了。

第三個、武松在蜈蚣嶺救了乙個被道士搶了的女人。

6樓:洪承乾

首先,武松絕不是什麼「俠」,有拿《史記.遊俠列傳》說事的,我只想說,你真的讀不懂《史記》,你也不懂遊俠。遊俠那並不是拿錢辦事,而是恩怨分明,把「給錢」和「恩義」相混淆,格局也未免太小,而武松的濫殺無辜無論怎麼看都和恩怨分明是相左的吧。

還有拿「義」說事的,說什麼「義氣」不是「仁義」,我只想說,「義」的楷模——關二爺,關二爺的「大義」也沒有濫殺無辜、拿了好處就不問青紅皂白就替人做事這條吧,掛印封金、千里單騎、義釋華容,這些雖然不符合正史,但是人們推崇的恰恰是這些虛構的故事裡體現的價值觀,即「大義」。

所以,《水滸》裡的俠,第一反應,當然是魯智深,還有一諾千金的俠隱——燕青。

7樓:李明誠

做了惡事,明白良心,而後悔過,坊間行俠義之事,拔不平之刀。這就是我們今天要說的就是天罡星三十位,水寨第三把交椅天損星張順。

卻說北宋年間,江洲一少年,長年在江裡廝混,在水中既可靜如處子又可動如脫兔水裡底下可伏七日七夜,一身水性令十里八鄉的漁夫時常稱讚,又因為全身肌膚如雪,人送外號「浪裡白條」。

但這位少年由於沒有受過九年義務教育,沒有在黨的光輝照耀下努力報銷,不好意思是報效祖國,一身好本事卻想起了歪路子,開創了中國仙人跳的先河。

原是這張順張橫兩兄弟好賭,一等輸了,便到江邊做私渡,並惡意競價說他們的船比其它的便宜百錢,不一會他們船就坐滿了人,其中包括假裝商人的張順,待船行到江中間,就開始加錢五百,肯定有刺頭不願意給啊,張橫就揪出「刺頭」張順,提住他腰胯,撲通的丟下江裡,其他的渡客一看臥槽玩真的,趕緊給錢消災。

但是這兩位少年突然良心頓悟,一位在潯陽做了私商,一位便在這江州做起了賣魚伢子。這一日,一黑大漢來江邊找漁夫老漢買魚卻不肯掏錢並且還放跑了許多魚,那張順自從改邪歸正後眼裡哪容得了這等沙子, 乙個是沂水縣成精異物,乙個是小孤山作怪妖魔 ,好戲登場。那張順直接奔到黑大漢那裡要跌到他使他就範,可那廝如同鐵牛一般,張順自己上去卻被揍得鼻青臉腫,後把那黑漢引到江裡周旋,自把他溺的半死。

後來還是宋江出面從張順手裡救了李逵,一來二去便搭上了宋公明這個哥哥。

而後隨宋江南征北戰,活捉黃文炳,生擒高俅,一時名聲大振。

時有逆賊方臘興風作亂,朝廷派梁山大軍征討方臘,但是一路並不順利,損兵折將,湧金門外硬是攔住了梁山數萬大軍。宋江欲派人招降,如若不行就實施B計畫炸開湧金門,方臘要投降早投降了,所以此去一定是執行B計畫的,那麼就是十死無生。滄海橫流,方顯英雄本色,張順便自告奮勇說要去的時候,宋江恍惚了一下,當初這個人先是劫江州法場,後又千里奔波請了神醫醫我,次次都是頭陣,這樣的好兄弟真的讓他去嗎?

可是我這數萬大軍裡也只有他是最合適的了吧,去吧兄弟,自古忠義難能兩全,我宋江今生欠兄弟們的太多,但正因為前面已經欠了那麼多兄弟,所以我們不能停下。

在水裡張順神不知鬼不覺就摸到了湧金門下,扔進了招降信件後被突然出現的士兵萬箭穿心。大概你也沒有想到會是這樣的乙個死法吧,想閉上眼睛,但看著遠方梁山大旗的招展,公明哥哥的眉頭我還不能就這樣死了,拼得最後一點氣力點燃了炸藥,炸開了湧金門,掃清了梁山大軍最後的障礙,「兄弟們衝吧,我知道自從我被釘在了這門上的時候,你們已經怒不可遏了,我的仇就用他們的血去報吧,這一生啊,我唯一做過的錯事就是為了救公明哥哥卻葬送了幾條人命,真的錯了嗎?也許是吧!

如若有人問我是否有顆俠義之心,我也不知道答案,但我有那麼多故事讓他自己去找吧。」迎著滿天血染的夕陽,向梁山大軍投下最後的一絲目光,安然合眼。

起於草莽,崩於廟堂,仗劍世間,金戈鐵馬,這一生足矣。

8樓:蔡中正

阮小七爺爺生在天地間,不怕朝廷不怕官,水泊梁山過一世,好吃好喝賽神仙。這個世界很大,大得容不下石揭村的乙個普通漁民。這個世界又很小,小得只剩下水泊一座梁山。

那一年,他化作人間的閻王,智取生辰剛,火併王倫,將梁山那兩個字烙印在心中。那一月,他變成水中的精靈,力擒高太蔚,戲弄何濤,將朝廷那兩個字隔絕在江邊。那一日,他成為大地的孩子,身披黃馬褂,遊戲人間,將瀟灑兩個字呈現在臉頰。

夢回故里,回到夢想開始的地方,他搖著船捎,唱著歌,如同一顆流星,照亮水泊梁山最後一片夜空,那一刻,他就是我心目中大寫的俠。

9樓:刀兔兔

魯智深算乙個,不解釋了。

然後老好人朱仝算乙個。

石秀也可以算,畢竟他初次出手營救楊雄時他們並不認識,算是見義勇為。

裴宣雖然沒有詳細事蹟,但從出場介紹可以看出是個剛正不阿的人。

最後得說下鄧飛,救裴宣,兩救秦明,最後為救索超而死,但是除了救裴宣外都是發生在上山彼此結識後的事。

10樓:待解放的二大爺

俠,俜也。——《說文

》所謂言必行,行必果,己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阨困,千里誦義者也。荀悅曰,立氣齊,作威福,結私交,以立強於世者,謂之遊俠。——《史記

·遊俠傳》

說文和史記中對這個俠字的解釋是非常到位的。所謂俠者,最重要的一條便是這個俜字,這個字可以解釋為無拘無束,也可以理解成不受禮法約束。正是因為如此,能成為俠者的一定不能是墨守成規的老實人,。

因為在古人眼中連殺人這樣的大罪都可以堂而皇之的去違反的,自然不可能是遵循禮法教條的一般人。誠然單單是殺個把人就妄自稱為俠的肯定是站不住腳的,因此你殺人的動機和理由必須是充分的,而且自己的日常言行必須是合乎江湖準則的。所以能不能稱為俠的關鍵就歸結到了第二個義字上。

(1) 義字,會意。從我,從羊。「我」是兵器,又表儀仗;「羊」表祭牲,固其本意為合宜的道德、行為或道理 ——《說文》

義固不殺人。——《墨子

·公輸》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孟子

·告子上》

引喻失義。——諸葛亮《出師表》

上述的引用可以看出來義這個字,在古人心中尤其重要,俠是不遵禮法而義必須是合乎道德規範的。比如守信,比如孝順,比如扶危濟困接濟朋友,比如殺富濟貧為民除害。綜上來看其實水滸中的大多數人都多多少少符合這個所謂的俠義之道,當然也不乏確實一點也不沾邊的,比如白日鼠白勝,鼓上蚤時遷之流。

其實在水滸中真正合乎現代武俠層面上的俠義之人,也並非沒有,武二和花和尚都算是,但是要說真正完全符合的當數九紋龍史進無疑。

史進作為水滸傳108條好漢中第乙個出場的人物,就他全書的行為而言當之無愧是一位仗義疏財,有情有義的俠客。早年的史進醉心於武學,先後拜過幾位騙吃騙喝的所謂高手當師傅,包括後來和他一起上梁山的賣大力丸專業戶李忠,好在皇天不負苦心人在得遇王進後終於習練的一身本領;然而史進非但沒有因此而橫行鄉里反而是在山賊來襲時獨鬥少華山群盜,顯示出自己過人的勇武,在掃平群盜後又因為他們之間的仁義而義釋陳達,顯示了自己的仁厚;官府來襲,他在老父親去世後疏散家財獨自一人行走江湖,足見他內心的豁達;後來他浪跡江湖中和魯智深碰頭,並且一起擊敗了冒充出家人的強盜-「生鐵佛」崔道成和「飛天夜叉」丘小乙,為民除害。不光是有俠骨,史進更有一副柔腸,青州救王義之女以及後來東平探窯姐雖然都因此而身陷但是這份敢為紅顏赴湯蹈火的熱忱依然不失俠義之風。

此外他陷東平時百般拷打而不供,更彰顯了他堅韌不拔。梁山歸附朝廷後,史進隨宋江征遼國、田虎及王慶,曾與田虎大將卞祥大戰三十回合不分勝負,並立下大功。後來,史進隨大軍南攻方臘,奪取潤洲城,一刀斬殺擎天神沈剛,一路披荊斬棘打到方臘大本營,最終於睦州昱嶺關死於「小養由基」龐萬春之箭下,也算是為國捐軀,死得其所。

相較於水滸其他人而言,史進的一生確實無愧於俠義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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