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冠姓權的歸屬?

時間 2021-11-02 15:18:10

1樓:「已登出」

我覺得,現代科學都已經這麼發達,親子鑑定就可以確定孩子是不是你的,難道不跟你姓,孩子就不是你的了?(有人可能會問,如果親子鑑定造假呢?拜託,來日方長,找個機會偷偷再做一次啊。

)建議立法,孩子一生出來就做親子鑑定,這樣也能避免各種悲劇的發生,有利於在家中公開透明。我是無所謂,只要孩子確定是我的,跟誰姓,抓鬮,多好,公平公正。

國內都開放很多了。國外連你的姓都要跟丈夫呢。我真不明白,為啥有的人那麼喜歡舔外中國人。

2樓:比目魚

對於我個人來說,我支援冠姓權給女性。

但是呢,我也知道,這基本是扯淡。

婚姻,兩個人,如果有某個權利完全到了一方手裡,這個日子就好不了了。

最好的解決方法,咱們以後請大師給孩子算名字的時候,把姓也一起算出來,也就別爭了。

叫什麼不是叫啊?

3樓:曼城大君

冠姓權屬於一朵小紅花,歸誰只是一種結果的體現,在學校表現不好期末的時候搶了三好生的小紅花,老師同學和家長也是不會承認你是三好生的

4樓:南海三郎

面對這個問題,有幾個解決方案。

1。以血緣關係為主要考慮因素

如果孩子的父親確定了是誰,隨父姓。

如果孩子父親的身份不很確定,隨母姓。

原因很簡單。對於一對夫妻來說,孩子必然是妻子所親生的,但卻不一定是丈夫的孩子。這個冠父姓的行為,可以讓大家知道孩子的父親是誰(這個需要姓氏來表明),母親是誰(這個顯而易見)。

如果孩子的父親身份難以確定,那麼,為孩子冠父親的姓,就等於免費便宜了這個父親(假設這丈夫是孩子父親的可能性較低),這是女權主義者所不願意見到的。女權主義者爭的就是這個冠姓權力。既然丈夫是孩子父親的可能性很低,哪怎麼能夠便宜了這個丈夫?

在這種情況下,孩子應該隨母姓。因為孩子的父親身份不明朗,但是母親身份是顯而易見的。

2。以財富為主要因素

假設夫妻雙方家庭都會全力支援自己的孩子的婚姻。

結婚那個時間點上,如果丈夫家庭的財富比妻子家庭的高乙個量級,孩子隨丈夫之姓。

反之,孩子隨妻子之姓。

付出的多,自然有冠姓之權力。

3。隨美國之規例

無論夫妻雙方財富多少,女生結婚以後,隨夫姓。(李女士和劉先生結婚,李女士改姓為劉。因為婚後是劉家的女人)

孩子也是隨父姓。

4。如果1(血緣)和2(財富)有衝突,也就是說,舉例,確定父親是誰,但是母親更有錢,那就2更為重要。也就是,有錢的說了算,隨母姓。因為這是現今社會的常態。

或者,父親不確定是誰,加上父親家有錢,那也就隨父姓。當然,這是權力,是選擇。這個父親是可以選擇讓這個(不是自己的)孩子隨自己姓,或者隨母姓。

這樣,數年以後,孩子們在學校裡面認識,當知道了朋友們的姓,他/她父親母親的姓以後,就可以對朋友們有著更多的了解:「你是不是你爸的親兒子/閨女,你家是爸爸還是媽媽說了算之類。」 這對選擇良友有著莫大的幫助。妙哉。

5樓:阿七

邏輯怪圈:孩子隨母姓,你隨誰的?你隨你爸,不行,按照你的邏輯,你得隨你媽。

隨你媽?不行,你媽隨你姥爺,按照你的邏輯,你媽得隨你姥姥。隨你姥姥,不行,你姥姥隨你太姥爺,按照你的邏輯,你姥姥得隨你太姥姥……

所以,只有隨鄰居,才是最符合這群弱智的價值觀的。

PS:想讓孩子隨母姓是人之常情,那些以隨父姓為恥的人才以上是我說的弱智。

6樓:公尺納斯提里斯

這些博主SaBility

一、 冠姓權。是參與決策孩子姓名的權力,而不是孩子必須跟我姓的權力。

二、孩子的姓名權,完全是因為孩子的責任能力問題導致的。孩子18歲就可以自己改了

三、男性不是【一直在搶奪冠姓權】,而是很長的歷史以來,男性【佔據】冠姓權。

四、【冠姓權】並不【本來就屬於女性】

五、【冠姓權】問題和生育問題不一樣

六、男性在婚姻中確實存在【性別紅利】

七、微博和知乎裡的部分人,根本就搞不清楚 X權和Y權的區別吧……

7樓:熊貓在白雪裡

如果不是因為女孩嫁人生的孩子隨父姓,兒子娶回老婆隨父姓。

就——打掉未成形的女胎

生孩子不管生幾個,一定必須生到兒子傳承自己的姓氏對兒子和女兒從小就進行「自己人」和「外人」的雙重標準對待家產,家族秘方等傳男不傳女,寧願給同族其他家庭的兒子,或失傳,也不給自己家女兒(外人)佔便宜

如果以上都不存在,那麼姓氏就是姓氏而已。

如果姓氏伴隨著以上的一切,那麼爭取冠姓權非常正常。

21世紀了,2023年了,一些人眼裡基因檢測彷彿不存在,還拿著男人要冠姓權=確定孩子是自己的這套說辭,是穿越過來的嗎?

還是說,就算真的是隔壁老王的孩子,只要跟自給姓就是自己孩子?

8樓:

姓氏自古就是帶著傳遞家族理想的工具

不管男女,誰個人、背景更有優勢,就更有資格以自己的姓,冠於後代如果男女雙方對此頗有爭議,那就乾脆一拍兩散,去找認同自己的人就好,何必糾結

通常男人願意娶比自己資本更低的女人

女人願意嫁比自己差勁的男人嗎?

如果女方條件樣樣不如男方,還想爭這個,爭那個,這已經不是女權了,這是無賴

9樓:

其實我不是很願意甚至不是很建議讓孩子隨母姓,尤其是男孩。

我曾經聽說有通過DNA中Y染色體和姓氏結合來破案的先例。

所以如果暢想一下未來,可能100年後,或者2023年後,會不會這個技術也會應用在醫療上,比如通過姓氏找到一些可能捐獻器官(比如肝、腎)或骨髓的「遠親」。

都說21世紀是什麼生物的世紀,姓氏確實一定程度上能夠與生物結合起來,那麼如果以後姓氏真的起到了作用,而我的孩子,或者孩子的孩子,因為前輩改了姓,而年代久遠,早就不知道自己「原本」的姓氏和祖先了,那麼必定會造成一定的遺憾。或者需要更大的財力物力才能找到自己同姓的「500年前的親戚們」。

每個母親在面臨選擇時,都會盡自己所有去救孩子,哪怕只有一絲絲希望,所以哪怕未來只有一點可能,我也還是會讓我的孩子隨父姓。

也是因為我不太在乎孩子跟自己姓這個事,所以才能稍微通過暢想未來來選擇乙個最優的方案。如果其他媽媽們也不是特別介意姓氏的話,就讓孩子跟爸爸姓吧,沒必要跟風整的跟自己姓。

10樓:數碼研究員

法律說的很清楚了,冠姓權屬於雙方所有。

孩子跟誰姓,夫妻說了算。

突然跑出來個第三方,對這對夫妻說『冠姓權屬於女性』。

你猜這對夫妻是男的揍你,還是女的揍你?或者是一起揍你?

怎樣看待papi醬因為孩子隨父姓被某些網友辱罵?

女性在倡導,獲取『本該屬於屬於自己的權力』。我是非常支援的,然而這個話題的根本問題在於,

女性是否失去了一些本該屬於自己的權力呢?

冠姓權其實一直都抓在女性手裡。並且冠姓權歸屬問題從古代封建到當代法律,都有明確的案例習俗說明。

按照古法你希望獲得冠姓權,請找男人入贅。

按照法律你希望獲得冠姓權,請夫妻協商。

女性一直都有權力獲得冠姓權,甚至合理合法的跟男性爭奪冠姓權。問題是你能否找到乙個肯讓渡冠姓權給你的男性罷了。

所謂的女權我簡單來理解就是,

合理範圍內,你想幹什麼就能幹什麼,

你想要冠姓權你就去找個給你冠姓權的男人。

你想要100萬彩禮就去找乙個肯給你100萬彩禮的男人。

你想要找工作就能找到願意讓你上班的公司。

女性的權益被侵犯,有足夠的渠道找回公道。

女性一直都有這方面的權力,並沒有任何人,任何機構,任何法律剝奪女性獲得冠姓權。

但是如果你想的僅僅是,我想輕而易舉的找到給我冠姓權的人,我想輕而易舉的找到給我100萬彩禮的人,我想沒什麼本事就能輕鬆獲得工作。那我覺得你可能再喊喊也沒人願意搭理你。

11樓:over forget

我個人是支援女性去爭取權利的,包括冠姓權,因為這能促進性別平等。

但是,女性這些權利的缺失,卻被一套隱藏在社會意識層面的潛規則所補平了。

權利缺失,導致女性受教育水平,收入等都偏低,低出來的這部分,其實是由整體男性來買單的。

男女約會約定俗成,男性買單;結婚的時候,男性需要準備好充足的物質條件;男性賺不到錢,是無能的表現。

女性是以隱性出賣自己的「冠姓權」等權利為代價,換取了包括彩禮,住房在內的物質補償。

有的人會說,乙個姓氏之爭,有那麼重要嗎?這應該是人家自己的家務事,國家都立法說明了「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你的觸手管的太寬了。

我想說的是,國家立法層面是這樣說的。但是,真正實施起來呢?如果法律都管用的話,要道德何用,要規則何用?

所有權利都是從現有的社會慣例中強勢介入,然後,砸爛舊規則,建立起新秩序。這個過程是無比艱辛,漫長的。因為隨大流,漠然處之是最容易的。

「自己忍忍吧,你看人家不也跟你一樣嗎?」這是沉默的大多數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

只要想改變舊有規則,就會引起摩擦,就會出現反對聲音,就會異常艱難。革命不是請客吃飯,和和氣氣,是要流血,犧牲的。改變社會約定規則也不是一帆風順,是需要積極爭取,抗爭的。

一部分說,「孩子跟誰姓是人家家務事」的人,沒有認識到,社會約定規則的力量。

當孩子隨母姓,不再被鄰居,老師感到奇怪;當孩子隨母姓,不再被認為父親是入贅者;當孩子隨母姓的人,爛大街的時候,你可以這樣說。但是,目前這種社會環境下,用這種說法和稀泥的人,非蠢既壞。

我支援女性爭取冠姓權,關注的不是這個現象本身,而是現象背後深層次的預設規則。

冠姓權之爭是表象,撼動的是在表象之下強大的社會慣例,約定習俗。

女性如果能夠爭取到冠姓權,撼動的是整個社會的宗族制度,「香火」文化。

一旦爭取到了冠姓權,女性實際上就不再是外家人,而是本家人了,在他們眼中,也就可以延續「香火」了。女性整體權利,將得到極大提高。這無疑對性別平等的實現有巨大推動作用,這難道不是一項社會進步嗎?

實際上,性別平等的實現,不僅是對女性的解放,也是對男性的解放。

性別平等一旦實現。孩子随爹姓,隨媽姓,都不足為奇。女性也會被視為家族傳後人,性別比例失衡問題得到緩解,男女同工同酬。

男女出去約會,男性可以大大方方的提出AA制買單,而不會被視為小氣;女性可以拋開房子,車子等物質條件,大膽追求自己心儀的男生,一起負擔房貸,車貸;家庭婦男開始多起來,一心在家照料孩子的老公,不再被社會稱為「軟飯男」。

也就是說,性別平等以後,女性在物質補償方面的紅利要放棄。不然,一方面要求性別平等,一方面又要求異性優待,就是耍流氓。

上面我所說的,對男性就是一種解放。所以,我一直都支援性別平等,當然會支援女性爭取子女冠名權的權利。

經濟決定上層建築,認為姓氏應該跟著有錢有產者姓。那麼問題來了,中國家庭的資產構成情況是以實物資產為主的,直白的說就是房產、宅基地等等。這些東西目前已經不是年輕人單靠著成年以後的收入就能獲得的,需要原生家庭的大力甚至全力支援。

很多傳統原生家庭分配資源的依據就是姓氏,所以中國大部分原生家庭對於男性大力甚至全力支援是遠超女性的,細分到對子女養育方式的不同、對子女人生規劃的不同等等。男性有錢有產者的比例遠高於女性有錢有產者為里,隨父姓遠高於隨母姓為表。這不會慢慢演變為男女平等,隨父姓隨母姓一半一半,只是乙個死迴圈。

所以女生爭取這項權利。可以促進男女平等 。真正有價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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