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璃空
這是沒有意義的事。公布不公布都沒意義。我覺得不會被公布。
首先,大眾的記憶力是非常短暫的,這件事也就火這幾天,過了就沒人關心了。就算你公布了,等到二十年後她們成年,早就被忘光了。
第二,十幾年後,基因改造技術說不定已經氾濫了。成千上萬或大改或小改的人就在人群中。沒人在乎了。
第三,人類自然產生的稀奇古怪的基因變異多了去了,比這兩個人奇葩多了的基因變異有的是,有什麼好擔心的。要是真有什麼影響生存的問題,自然會淘汰他們的。
第四,這事現在已經沒熱度了,國家看起來連賀某都懶得處理。更不會處理這兩個小女孩。
2樓:夏佩文
既要保護兩個基因改造人的正常生活,又要保護大眾安全最好的做法就是不對外公布他們的身份,但是要對他們的行為進行監控,尤其是繁衍後代。
為什麼要監控?因為改造過的基因有什麼風險沒有人知道,放任他們繁衍後代,極有可能汙染普通人的基因。
至於有人說這不人權,只能說他們是可憐的受害者,不顧目前社會情況和道德體系,擅自將他們改造的父母和醫生才是最大的人渣。
做兼職應不應該讓老闆知道?
李維斯 肯定不可以,一般勞動合同上會明確寫上這一點,不允許員工在履行本公司勞動合同期間,同時為另一家公司工作,即使是週末或者假期。 師爺傑森 最好不要讓老闆知道,你和老闆退一萬步來說,是僱傭關係。即時不影響本職工作,老闆知道了總是心裡怪怪的,時間久了,容易心生暗鬼,那你日子還能不能過了 我覺得如果沒...
和男朋友談戀愛應不應該知道他的過去?
白鳥 如果你的男朋友想讓你知道的話他自然會說 不想讓你知道的話你問什麼他都會修飾 不要自討沒趣和無理取鬧 每個人都有過去 不要男朋友說了 每次吵架鬧矛盾都用以前來說他 這樣真的很傷人 甚至讓他討厭自己 從此什麼都不說 及時止損 你問這句話的時候,我覺得你是想知道的。想知道那就去問,如果他的過去沒什麼...
應不應該和男朋友同居??
潛伏者 這個取決於你們之間的感情關係!如果以結婚為目的話可以適當的同居感受一下婚前的生活習慣!我跟我女朋友就是同居的,我們一直在商量結婚的這個事情,所以這個沒啥大問題 兩個人在一起住還是很美好的。兩個人一起生活,一起逛超市,一起逛商場。雖然可能經常會有吵架,但解決以後二人關係會變得更好。不過,也是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