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乙個東西要麼是乙個東西要麼不是這個東西?

時間 2021-10-16 22:50:52

1樓:我是天上的獅子

非此即彼的兩分法,是從整體由區域性構成這樣乙個角度來說的。這時候「這個東西」與「非這個東西」是對立平等的,其中的「非這個東西」的這種傳統認識中,已經隱含了題主所說的「第三種情況」。因為,說「這個東西」時,預設的是針對一切「非這個東西」而言的;反之說「非這個東西」時,必然是有「這個東西的」,只不過這時說的「這個東西」被包含在整個「這個東西」加「非這個東西」組成的系統中「非這個東西」以外的那部分中。

而這種理解方式,是現在的糾纏態理解方式的傳統變通方式。而偶們傳統說的「事物之間的聯絡」就是使系統內各組成事物通過各式各樣聯絡形成糾纏而成為系統的因素。比如,中國古代的五行系統,就可以看做是乙個內部五項元素通過生剋規律糾纏在一起形成的乙個總體動態平衡系統,這個系統偶們著眼於「金」元素的時候,那麼其他四個元素就可以籠統的歸類在「非金」類裡,而這個「非金」其實有四項:

木、火、土、水。

偶們可以針對「金」這個單項進行觀察測定金的屬性特徵,同時偶們也可以對與金有聯絡而平等對立的「非金」系(也就是「木火土水」)這樣乙個整體進行屬性特徵的觀察測量,測量到的就是五行系統如果缺了金時另外組成的四元素非金系統這個個體的屬性特徵,並可以由對這個缺金四元素系統測得的屬性特徵反推它的對立面「金」的屬性特徵。

當五行系統中某個元素作為主要考察物件,系統中除這個元素外的其他元素被統統歸為系統中的另一部分而當作另乙個組成元素看時,就是傳統西方科學的一般思維方式,比如萬有引力定律,或者距離、時間、速率關係公式,等。比方說,萬有引力公式中有乙個常數;那麼,這個常數是啥東西,為啥要有這個常數?道理就在偶前面講到的部分。

類似這樣的常數,在物理上很多,再比如蒲朗克衡量,如此等等。而蒲朗克衡量,又是可以用其他方法計算得到的;這是因為,蒲朗克衡量,就相當於偶們把五行系統中「金」元素作為考察物件時把其他四個元素簡化看待成乙個個體時的產物,由於「金」和這個由其他四個元素簡化看待出來的個體(偶們稱其為「非金」)是有必然聯絡的(這種必然聯絡就是,原本的五行系統是由「金」和「木火土水」生剋制約相互聯絡共同構成的),所以公式裡必須有這個常量。

偶們看到乙個蘋果時,往往忽略了,偶們其實看到的是整個世界。因為,蘋果(及其狀況)是由蘋果這東西的內在因素和它所在的外在環境決定的。偶們能理解「葉落知秋」和「窺一斑而知全豹」,卻不能理解看到蘋果就是看到世界?

八卦圖的陰陽魚圓圈,就可以看作是對糾纏態的說明。陽魚頭(附近有個表示陰的白點)和陰魚尾,表示的就是陰陽糾纏形成乙個整體事物,但在該處陽盛故事物呈現為陽狀態。陰魚部分也是這樣。

圓圈代表事物的完整個體,即不陰不陽,因為它內部是由陰和陽構成,即又陰又陽,對外成為個體了,那麼就不陰不陽,這不就是第三種情況嗎?就因為,內部既陰又陽,對外不陰不陽,這樣糾纏著的狀態,所以當處於糾纏態的某個樣子的時候,事物就是陽(明)顯,陰(暗)晦;如果把陰陽概念(或者說特徵)代換成死活,那麼乙個事物就是死活同體,只是某種考察情況下死態明顯活態暗晦,某種考察情況下活態明顯死態暗晦,再某種考察情況下不死不活既死又活;如果代換概念成波(態)和粒子(態),那麼就是:

一、是波

二、是粒子

三、既是波又是粒子(既不是波也不是粒子)

好了,最後,誰還能多舉幾個栗子 ( _ °)

2樓:派派

不是的,你也可以將其看作是它既是一瓶水,又是其他(不是一瓶水),就像光既是波又是微粒一樣,一物存在不一定是建立在否定他物的基礎上的,何況一般我們從哲學上思考所剖析的都不是物體本身,而是更形而上的東西,所以解讀的角度不止有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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