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個月找到新歡算快嗎?

時間 2021-09-09 23:07:54

1樓:

分手後一天就找到新歡也和你沒關係了,既然已經分了,分手的那一刻起你們就是陌生人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處理自己的感情問題的時候果斷利落點兒,別像個孩子似的沉浸在悲傷中走不出來。

2樓:張憶安

如果是大家都是成年人,我想乙個月很難再找乙個物件,畢竟時間精力極其有限,工作加班出差學習。

上段感情再過於破爛也不會乙個月就能找到啊,甚至不會再去找,畢竟真的沒有時間,如果找到了我會考慮是什麼吊橋效應還是什麼我無意的事情對別人有了好印象。

3樓:

1、只要真正有「想法」的時間不是負數,換句話說新歡不是劈腿也不是分手的原因,那麼就完全沒有問題——已經分手了,要「守孝」幾天呢?三個月還是半年?180天和181有什麼本質區別?

2、你怎麼做是自己的事,但是你只要說出來就變成「別人的事情」了——看看其他的答案,誰關心分手的原因是什麼?是因為誰的過錯,還是雙方早已淡漠?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不是「分手三年還沒有走出來」,或者「五年了,我還想著她」。。。

你好意思出來見人?

3、戀愛五年,分手後糾纏三年「不捨分手」(最後還是分了)——這才是最惡劣的渣男/渣女,不然呢?人生有幾個八年?

——無論戀愛還是炮友,其實從來不存在「合理的時間」間隔。你的日子你的心情,都是你自己去過自己去體會的。如果不存在責任的問題(已確實分手),那麼要對得起的只有自己。。。

當然,如果你非要把個人的隱私交給別人評判,那麼贊也好噴也罷,都是自找的,對吧?

至於急急忙忙找個新歡,然後向前任炫耀或顯擺——這其中的中二和惡俗,想來不用我多說。合理不合理,該不該挨噴甚至被人痛打一頓,自己應該有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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